2018年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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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分值进行排名,设优秀奖2名和鼓励奖2名。 5、所扣减金额给予分值最高的前四名进行奖励三)单位奖励 (三) 卫生院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及卫生室平时工作情况,经考核小组同意,可对各村卫生室进行适当奖励,作为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激励性奖励,发放金额一等奖不超过1000元,鼓励奖不超过500元。

(四)根据督导考核情况,综合分析考核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不断完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卫生院内部科室及人员:

1、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等次,一等奖分值需在90分以上,二等奖分值需在85分以上,三等奖分值需在80分以上,79分一下不设奖。

2、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评奖资格。 (1)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2)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经调查核实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5)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3、奖惩措施

1)经费来源:每年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5%,作为奖励性发放。

2)考核中设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4名,奖金1000元。

3)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和付出的科室组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补助。

特别强调:对单位在职职工或临聘人员,所发放奖金或补助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纪检部门要求执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允许发放的前提下,不得擅自发放。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考核组织。卫生院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卫生院院长、公共卫生科科长、院办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

(二)制定考核细则。根据本办法要求和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结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及时将发现的问题。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

(三)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沟通反馈机制,考核小组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成效要定期反馈,提出建议。将每年考核结果公示,并在完成考核工作后两周内,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上一级卫生部门。

(五)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将相应扣减上级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墨冲镇沙寨卫生院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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