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雷锋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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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雷锋志愿1、配合完成市级志愿服务官方者队伍(或组织)网站和数据库建设。 建设。 2、完成常住人口8%以上的志愿

者网上注册登记。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组织均须在2、组织推动县级各部门、各镇(街道)及社区(村)开展分层级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主要培训对象为各级联席会办公室成员及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专管员。

完成志愿服务项4

目发布、登记和运行。

成都市志愿服务官方网站(http://zyz.cdwb.com.cn/)登记备案,并实现网上志愿者招募与认证。

3、组织骨干人员培训并实现即时数据库管理与动态信息交互功能。

在志愿服务网进行项目研发,并实现项目在线交流与运行跟踪。 2、指导镇(街道)、社区启动网上注册录入。网络申请、登记、注册和活动参与均在该网站完成。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委托所在社区志愿服务站或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组织)代为网上录入。

3、成立县志愿服务总队,下属行业系统和街道志愿服务组织,并指导各级文明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组建雷锋志愿服务组织;

4、指导各级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或组织)网上注册录入工作,做好网上备案登记;

5、组织引导各级各类队伍围绕“三关爱”,深入志愿服务基础、站点、社区、小区院落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具备资质的志愿服务队伍负责人对每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如实上传活动记录,对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进行客观评价。

1、由具备项目发起资质的单位、组织

或个人,在成都市志愿服务网站(http://zyz.cdwb.com.cn/)选择项目实施地进行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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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22日开始,组织县级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登陆录入,鼓励通知志愿者个人登录网站录入。 各镇(街道)、社区(村)组建各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或组织)网上备案登记。

属地内的市级文明明单位分别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或组织)网上备案登记。

各镇(街道)、社区(村)落实项目任务分解。

7月10日前完成本地常住人口8%以上的志愿者注册。

6月30日前完成队

伍建设及网上注册登记备案;

7月10日前完成队伍7-9月活动规划;

7月20日前指导每支小队通过网站完

成志愿者招募开展活动2次以上;

7月30日前完成8月迎检活动计划并启动志愿者招募。

6月30前完成项目申报。

2、由项目实施地主管机构(暂定为县、镇(街道)两级联席会、社区志完成各级志愿服务基地命名登5

记,并实现志愿服务站点的规划部署与活动组织衔接。

组织开展以“三6

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各镇(街道)志愿服务基地完成指标数量,按照管理权限在辖区公园、广场、机场、车站、公交线路、商场、银行、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广泛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其中条件具备者命名为市级、县级或街道示范基地并挂牌。

举办“三关爱”活动启动仪式,在属地内公共场所和社区,组织开展以“三关爱”为主要内容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愿服务站,窗口单位、行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基地等)审核通过后,在网站予以发布;

3、对发布项目进行志愿者招募和项目运行,项目完结后应由项目实施队伍(组织)实施项目评估,并在网站上传活动记录、认证志愿者服务时间及评价。

1、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基地推报、考察审核、命名、评估机制;

2、建立市级、区(市)县、街道三级示范基地创建流程;

3、县、街道建立的每个基地必须按照迎检“四有”(有标识、有志愿者、有服务项目公示牌、有活动记录)标

准,因地制宜建立若干日常性的志愿服务站点,接受并安排指导志愿服务组织或队伍进入开展日常活动,并提供相关必要支持。

1、下达部署;

2、开发服务项目,建立县级、镇(街道)、社区三级志愿服务项目库,鼓励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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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社区(村)启动项目发布登记。 各镇(街道)、社区(村)开展相关项目评估。

推动建立2-3个市级示范基地。 推动建立县级基地不少于10个;镇(街道)基地不少于1个。 启动仪式。

7月10日前完成项目发布登记。

7月20日前完成相关项目评估。

6月30日前完成所

属队伍建设,以及市级志愿服务基地申报;

7月20日前完成县及镇(街道)志愿服务基地的命名及上传网站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

给予志愿服务工作经费支持,重点开发小型、日常、分散的志愿服务项目;

建立健全志愿服7

务工作配套政策。

1、将志愿服务纳入城市规划,

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协商保险机构探讨建立注册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3、配套必要的政策支持;

4、开展“三关爱”基金募集活动。

年度工作安排

研究出台注册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 7

各镇(街道)、社区(村)和县级

单位须在在网站上发布2个以上

的志愿服务项目。

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依托网站发布活动项目,招募志愿

者开展活动。

按照中央文明办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要求执行;分三个圈层标准执行(双流县5万元)。

写入正式文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各镇(街道)、社区(村)按照全

市管理办法执行。

7月10日前完成

7月30日前完成网

站活动项目发布不

少于10次并完成8

月迎检活动计划。 7月30日前完成

7月10日前完成,作为长期安排

长期

附件2:

《成都市志愿者数据库应用系统》

操作手册

区(市)县、街道(镇、乡)、社区、行业单位操作指南

四川升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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