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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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临时宿舍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o.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床铺宜高出地面0.3m,面积不小于1.9X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床铺的搭设不得超过2层。

2.4.4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夏季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应有取暖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和消毒。

2.4.5 应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教育。

2.4.6 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有独立的制作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消毒设施。施工驻地临时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炊事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2.4.7 食堂用液化气瓶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使用: 1.不得靠近火源、热源和暴晒;

2.冬季液化气瓶严禁火烤和开水加热(只可用40℃以下温水加热); 3.禁止自行倾倒残液,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4.严禁剧烈振动和撞击;

5.液化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一定余气;

6.购置液化气体时必须到当地政府指定的供应站购买。

2.5 施工交通安全

2.5.1必须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和档案。选聘施工车辆驾驶员应严格考察其素质。受聘驾驶员必须具有熟练的驾驶技术。

2.5.2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应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保持安全行车距离,不强行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驾驶故障车辆。严禁将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执照人员驾驶。

2.5.3 车辆不得客货混装或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行驶时,乘坐人员应注意沿途的电线、树枝及其他障碍物,不得将肢体露于车厢外。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2.5.4 工程项目施工时租用车辆应与车主签订《租车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2.5.5 施工人员使用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应经常检查刹车和牢固情况。骑车时,不得肩扛、手提物件或携带梯子及较长的杆棍等 物。

2.6 施工现场防火

2.6.1 在光(电)缆进线(地下)室、水线房、无(有)人站、以及木工场地、机房、材料库等处施工时,应制定防火安全措施。

2.6.2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应便于取用,分布位置合理。使用方法必须明示,必要时进行示范,做到人人会用。消防设施不得被遮挡,消防通道不得堵塞。 2.6.3 配制的消防器材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消肪器材必须及时处理。

2.6.4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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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器。

2.6.5 在封闭和特殊要求的施工场所严禁吸烟。

2.6.6 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分类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2.6.7 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清除。

2.6.8 机房内施工不得使用明火。需要用明火时应经相关单位部门批准,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并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消除火种。

2.6.9 使用灯泡照明时不得靠近可燃物。使用后未冷却的电烙铁、热风机不得随意丢放。

2.6.10 在室内进行油漆作业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灯头,室内禁止明火。

2.7 野外作业安全

2.7.1 作业人员在野外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和劳动保护的规定,正确配戴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2.7.2 在炎热或寒冷、冰雪天气施工作业时应采取防暑或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当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行。遇有强风、暴雨、大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作业。雷雨天不得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下躲避。 2.7.3 勘测复测管线路由时,应对沿线情况进行地理、环境等综合调查,将管线路走向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穿跨越其他线路等进行详细记录,熟悉线路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安全控制措施。 2.7.4 砍伐树木作业时:

1.砍伐人员必须选择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2.在道路旁砍伐树木时,必须在树木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

3.遇树上有毒蜂或毒蛇等动物时,砍伐前应采取清除措施。 4.风力在5级以上时,不得砍伐树木。

2.7.5 在水田、泥沼中施工作业时应穿长筒胶鞋,预防蚂蝗、血吸虫、毒蛇等叮咬。野外作业应备有防毒及解毒药品。

2.7.6 在滩涂、湿地及沼泽地带施工作业时,应注意有无陷入泥沙中的危险。 2.7.7 在山区和草原施工作业时,注意:

1.在山岭上不得攀爬有裂缝、易松动的地方或不稳固的石块。

2.在林区、草原或荒山等地区作业时,严禁烟火。需动用明火时,应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同时必须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3.应熟悉工作地区环境。在有毒的动、植物区内施工时,应采取戴防护手套、眼镜、绑扎裹腿等防范措施。

4.在已知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应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要两人以上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相关人员协助。

5.不要触碰或玩弄猎人设置的捕兽陷阱或器具;不要食用不知名的野果或野菜;不要喝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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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

2.7.8 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注意: 1.严禁在铁轨、桥梁上坐卧。 2.严禁在铁轨或双轨中间行走。

3.携带较长的工具、材料在铁路沿线行走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要与路轨平行,并注意避让。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灯和来往的火车。 2.7.9 穿越江河、湖泊水面施工作业时,注意:

1.遇有河流,在未弄清河水的深浅时,不得涉水过河。需要涉渡时,应以竹杆试探前进,严禁泅渡过河。

2.在江河、湖泊及水库等水面上作业时,应配置与携带必要的救生用具,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听从统一指挥。

2.7.10 进入高原地区作业时,注意:

1.对进入高原地区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不得派谴不宜进入高原的人员进入高原施工。

2.组织进入高原的施工作业人员学习高原防病知识,了解高原反应的注意事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除对高原的恐惧心理,增强对高原环境的适应能力。

3.应预备氧气和防治急性高原病的药物。

4.在高原地区出现比较严重的高山反应症状时,应立即撤离到海拔较低的地方或去医院医治。

5.在高原施工时,应穿戴防紫外线辐射的防护用品。

2.8 用电安全

2.8.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的供电方式。用电应符合三级配电结构,即由总配线箱(配线室内的配线柜)经分配电箱(负荷或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到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做到一机(施工机具)一箱。

2.8.2 施工现场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并应由电工专业人员负责电源线的布放和连接。

2.8.3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应采用绝缘护套导线。

2.8.4 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应任意接长或更换。维修和检查时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2.8.5 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在总配线箱或者分配线箱一侧悬挂“检修设备请勿合闸”警示标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

2.9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监督要求

2.9.1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其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本规范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

2.9.2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按照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工序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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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检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工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

2.9.4 监理单位应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机具性能应完好。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9.5 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9.6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出事故通知和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

2.9.7 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对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设施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原有的设施造成损害。当施工作业可能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9.8 管线工程施工时,当与其他光、电缆交越或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并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9.9 通信设备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机房的荷载、消防、抗震和接地电阻值,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9.10 在运行中的通信设备机架内或设备旁侧进行安装作业 时,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提前制定带电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带防静电的手环,手环接地良好。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机房维护人员应配合施工。

2,9.11 施工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圈围,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承包单位人员在高处施工作业。

2.9.12 对于有割接工作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详细割接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实施,切实保证割接工作的安全。

2.9.13 对于高处作业、带电操作、设备加电测试等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

3工器具和仪表 3.1 一般工具

3.1.1 施工作业时应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能任意代替。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有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1.2 施工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将有锋刃的工具(如刨、钻、凿、斧、刀、手锯等)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这些工具时应平放,锋刃口不可朝上或向外,放人工具袋内时刃口应向下。

3.1.3 安装施工工具、器械时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和断裂。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应平放。传递工具时,不得上扔下掷。

3.1.4 使用手锤、榔头不应戴手套。抡锤人对面应禁止站人。 3.1,5手持钢锯的锯条安装应松紧适度,使用时不得左右摆动。

3.1.6 滑车、紧线器应定期注油保养,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使用时,不得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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