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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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槽道(桥架)安装和布线 .................................................................................................49 10.2 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和移动通信基站的消防、防盗系统布线 ..............................50

11 国际通信工程 ......................................................................................................................... 51

11.1 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51 11.2 疾病防治 ......................................................................................................................51 11.3 交通安全防范...............................................................................................................52 11.4 施工现场和驻地治安....................................................................................................52

12 附 则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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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

1.0.3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等。

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 2.1 施工安全管理

2.1.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不同的专业向施工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 2.1.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有参加工程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其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记人个人工作档案。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各工程施工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

2.1.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2.1.5 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1.6 施工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2.1.7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实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全体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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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书面记录。交底记录应按要求归档。 2.1.8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因素; 2.针对危险因素制定的具体预防措施; 3.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4.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2.1.9 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不同的专业需要,正确穿戴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2.2.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1.现场应急预案是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编制。 2.现场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

3.编制现场预案,应结合实际,针对性要强,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必须编制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2.2.2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1.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危险性质进行预测和评估; 2.确定现场应急组织的机构、职责、任务; 3.现场预防性措施;

4.明确报警、通信联络的电话、对象和步骤; 5.应急响应时,现场员工和其他人员的行为规定。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所有现场人员应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发展。 2.2.3施工现场应急救援:

1.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触电、火灾、落水、人员高处坠落等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应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和当地医疗、消防、交通及相关部门报警。 2.施工现场发生电路阻断、电源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使在运行设备停机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单位(顾客)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尽快恢复。

3.发生任何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报告人应适时作出书面记录。

4.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护、抢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5.对重伤及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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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2.3施工现场安全

2.3.1 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

1.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 、 2.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

3.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 4.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 5.挖掘的坑、洞、沟处; 6.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

7.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2.3.2 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2.3.3 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2.3.4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蕾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

2.3.5 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2.3.6 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2.3.7 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2.3.8 在通信机房作业时,应遵守通信机房的管理制度,严禁在机房内饮水、吸烟。应按照指定地点设置施工的材料区、工器具区、剩余料区。钻膨胀螺栓孔、开凿墙洞应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机房设备扩容、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动用正在运行设备的缆线、模块、电源接线端子等时,须经机房值班人员或随工人员许可,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本班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动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现场。

2.4施工驻地安全

2.4.1 施工驻地设置的工器具、器材库房,应执行有关库房管理要求和有防潮、防雨、防火、防盗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入库的工器具、器材应认真检测、检验,保证工器具、器材完好。

2.4.2 施工驻地临时搭建的员工宿舍、办公室、仓库必须安全、牢固、美观,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不得靠近电力设施,应保证与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大于6m。施工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员工不得在宿舍擅自安装电源线和使用违规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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