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绿色信贷发展动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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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客户的治污设施建设投资情况、运转情况、排放达标情况,对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受理。把环境评价报告作为贷款申报的必备材料之一,以项目获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作为项目授信、合规审查的最低要求。密切关注国家新的准入条件和环保标准,聘请道路、水利、电力等方面的专家作为该行的外聘专家,重点对项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从严审查审批贷款,切实防范因违背国家环保政策形成的信贷风险。同时对涉及“绿色信贷”的项目提高审批效率。2010年年一季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发放支持节能减排贷款61.93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60.91亿元,涉及贷款企业90 户。从新投放的贷款分布看,生态及生活环境改善项目46.19亿元,占贷款投放总额74.60%;能源综合利用改造项目11.57亿元,占贷款投放总额18.68%;循环经济试点26亿元,占贷款投放总额4.20%;节能减排技改项目0.05亿元,占贷款投放总额2.52%。

(6)兴业银行。早在绿色信贷政策出台前,兴业银行就已经与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6年5月17日签署《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合作协议》,率先在国内推出“能效贷款”产品,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则为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激励,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一期合作中,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了2500万美元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兴业银行最高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整个项目提供技术援助。截至2008年2月25日,能效融资二期合作协议签订时,能效融资一期合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国际金融公司为兴业银行发放能效贷款提供了2500万美元的贷款本金风险分担;兴业银行为中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绝大多数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融资项目合作协议创造性地引入了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本金损失分担机制,类似于伊斯兰金融模式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兴业银行于2007年10月正式签署《金融机构关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UNEP FI),承诺将遵循相关环境法规,建立环境管理系统,并将环境因素纳入商业决策的考量范畴,支持可持续发展。兴业银行不断延伸能效贷款模式,目前有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模式、节能服务商或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融资模式、节能减排设备供应商增产模式、设备供应商能效模式、公用事业服务商模式等多种模式。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第一家本土赤道银行。这一举动传递出一个积极信号:国内银行业已逐渐意识到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责任与作用,开始利用先进的金融技术来管理面临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兴业银行还通过专业机构发展可持续金融,于2009年成立了国内可持续金融业务专门机构—可持续金融中

心。该中心通过对产品与服务的不断扩大和改进,锻炼出了一支技术领先、服务到位、管理精细的专业团队,并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和项目类型推出七种融资模式,运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低碳经济发展。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成绩显著,截至2009年11月末,兴业银行已在全国所有分行都开办了节能减排贷款业务,累计支持全国187个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达137.37亿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851.78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2685.34万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342.82万吨。2009年12月3日,兴业银行在福建永安市宣布,其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2×300MW扩建项目正式落地,这也是我国银行业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在我国政府正式决定将碳减排量化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可持续发展已成举国共识的今天,此举标志着中资银行已实现从规范内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到落地具体项目实践的转变,表明可持续金融在中国的实践得到进一步深化。

(7)浦发银行。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事业,促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社会共识。浦发银行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已经郑重承诺,努力承担促进环保、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责任。近年来,浦发银行坚持以金融创新支持节能减排,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内涵,通过产品创新树立起低碳金融的标杆地位。2008年,浦发银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率先推出首个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具体包括国际金融公司(IFC)能效融资方案、法国开发署(AFD)能效融资方案、清洁发展机制(CDM)财务顾问方案、绿色股权融资方案和专业支持方案。形成业内最全的覆盖绿色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产品体系。2009年3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金融公司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内企业发放节能设备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批复》,浦发银行与IFC能效合作项目通过了外管审批。2009年7月,在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指导下,在法国开发署协助下,浦发银行一举完成位于广东、山东和安徽的三个节能减排项目的转贷款发放,共计990万欧元(折合约9500万人民币),同时浦发银行提供额外4400万元人民币联合贷款予以支持。此三个项目分别分属化工、电力和水泥行业,具体涉及工业三废综合治理与节能、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预计三个项目年节约标煤约13.69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6.28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2009年7月浦发银行在国内银行界率先以独家财务顾问方式,成功为陕西两个装机容量合计近7万千瓦的水电项目引进清洁发展机制(CDM)开发和交易专业机构,并为项目业主争取到了具有竞争力的交易价格,核证减排量(CER)买卖双方已成功签署《减排量购买协议》,每年将至少为项目业主带来约160万欧元的额外售碳收入。2009年10月25日,浦发银行与天津中新生态城投资管理公司等在天津联合发

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生态城绿色产业协会(Eco-City Green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EGIA)。成立这个协会,是希望为自愿进行节能减排的机构和个人搭建桥梁和平台,通过设立绿色基金为会员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开展大规模的节能减排公益行动和节能减排商业运作模式的创新尝试,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浦发银行作为唯一的金融业代表成为十家发起单位之一,旨在通过推广低碳金融解决方案,助推低碳经济在中国的全面推行。而在这背后,是浦发银行不断加大“绿色信贷”力度,支持经济转型的积极实践。2010年1月,浦发银行发布了“建设低碳银行倡议书”,郑重宣告:“浦发银行将致力于打造中国金融业的‘低碳银行’,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做出努力。我们倡导低碳生活,提升全员低碳实践力;我们倡导绿色金融,增强低碳产业竞争力;我们倡导绿色责任,成就低碳价值责任力。” 浦东发展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银行,至今共发布了4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2008年度的报告中,浦东发展银行披露了比较详细的环境信息和数据,积极地从项目贷款上践行绿色信贷。比如,披露了退出风险项目、投资节能环保项目的贷款数据以及在总贷款中所占的比例,并聘请第三方挪威船级社进行独立审验。这在中资上市银行中是做得比较好的。2010年1月,浦发银行成功完成了首单国际金融公司(IFC)能效融资项目。浦发银行向陕西某水泥企业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贷款2200万人民币,IFC以50%的比例提供损失风险分担。该项目为陕西境内实施的第一个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The China Utility-Based Energy Efficiency Finance Program,CHUEE)。该项目每年节约标煤8225吨,减排二氧化碳2.17万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势显著。

(8)其他银行。2004年7月,北京银行与中国投资担保公司共同启动了“世界银行/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成为我国早期开展节能减排贷款的项目银行。这个项目也大大缓解了节能项目中资金不足的主要问题。在2004年的合作基础上,北京银行又大踏步地迈出了第二个支持环保事业的脚步——于2007年6月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了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合作协议,成为全国首家与国际金融公司共同推出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贷款的城市商业银行,为节能减排企业提供总额3亿元的贷款支持,以缓解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推进中国节能环保事业可持续发展。2010年5月,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和5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北京银行联合中国银监会、国际金融公司举办“银行业绿色信贷——可持续能源融资培训”,为积极发展“绿色信贷”提供专业的团队服务。招商银行于2007年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并与国内外相关机构或部门合作,积极地开展节能环保项目。在节能减排方面,华夏银行按照国家标准限制介入“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对未通过环评或环保设施验收的新建项目,

不予以授信支持。中国民生银行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污水处理、清洁能源和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有重点地给予信贷支持。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制定了中国银行业的第一个《社会责任体系工作手册》,2008年,又在中国银行业品牌体系中率先建立了社会责任中心,来推动该行的社会责任。从2007年至今,已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份。在2008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中国民生银行披露了较多的环境信息,报告末还附上了第三方权威人士对报告的评价及读者意见反馈表。根据“绿色信贷”工程专业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交通银行2008年初启动环保标识分类工作,按照授信客户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标识管理,将客户分为红色、黄色、绿色三类七个标识,并在授信准入、授信评审、授后管理等环节采取不同的授信政策,成为国内第一家对全部信贷客户和业务实行环保分类管理的商业银行。

四、小结

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风险”逐渐进入商业银行的视野,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绿色信贷既是一种新兴理念,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内商业银行应该在汲取国内外同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实行“绿色信贷”的认识水平,契合国家整体产业政策,结合自身经营要求,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绿色信贷体系,为自身转型和未来长远发展,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华友等:《绿色信贷加快德国转入绿色发展轨道》[J],《环境保护》2010年第7期。

[2]曹小奇等:《“绿色信贷”的国际经验及其借鉴》[EB/OL],国研网,http://www.drcnet.com.cn,2008年9月3日。

[3]江禾禾:《中国建设银行的绿色信贷探索》[N],《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12月23日。

[4]俞栋:《绿色信贷:国内商业银行转型与发展的“制高点”》[J],《金融管理与研究》2010年第6期。

[5]何德旭、张雪兰:《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若干问题的思考》[J],《上海金融》2007年第12期。

[6]张正华:《政策性绿色信贷促进低碳经济发展》[N],《金融时报》2010年5月21日

? “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简称EP)是参照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制定的、旨在管理与发展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套自愿性原则。 “赤道原则”形成于2002年10月,是由IFC与荷兰银行联合发起,参照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一套金融行业基准,其宗旨是帮助借款人和金融机构解决项目融资中可能遇到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确保融资投入的项目能按照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方式发展,以促进项目建设与其所在社区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2002年10月,荷兰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在伦敦主持召开了一个由9个商业银行参加的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上就以往项目中的案例因为环境或社会问题而引发争议,随后,花旗银行建议银行尽量制订一个框架来解决这些问题。最后决定在国际金融公司保全政策的基础之上创建一套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这个指南就是赤道原则。 2003年1月非政府组织发布了《关于金融机构和可持续性的科勒维科什俄宣言》(Collevecchio Declaration),提出了非政府组织希望金融机构遵守的6条原则,即可持续性、不伤害、负责任、问责度、透明度以及可持续市场和管理。这个宣言对赤道原则影响很大,后来实际上成了非政府组织衡量金融机构环境与社会问题的一个参考标准。

2003年2月,发起银行公开赤道原则并向它们的利益相关者征询意见,然后,又根据这些意见做了修改。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国际大银行在华盛顿的国际金融公司总部正式宣布接受“赤道原则”。

?所谓环保“一票否决制”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项目贷款都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必须已通过用地预审、必须取得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合格报告,必须符合区域整体规划和污染排放指标要求,未经环评或未经有权部门环评审批,或环评未获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贷款。二是所有贷款申请批准前,审批部门必须查询贷款申请人的环保状况,凡发现有环保违法或被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的,贷款或融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三是在企业评级授信过程中,将企业的环保信息作为授信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对有环保违法信息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必须下调,并一律不得增加授信,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压缩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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