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和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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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外语学习策略”相联系的研究方法曾受到一些人的质疑。质疑者认为:既然使用者在用哪个语言思维身不由己,如何制定如何使用和和如何的学习策略?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如果分析一下使用者“使用哪种语言思维身不由己”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正是在不同情况下必须使用其中某一个语言思维而无法使用另一个造成的,并是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地选择。比如在正常速度的听力和交流时,一定要使用目标语言思维才有可能实现正常交流。而在某些情况下又正相反。所以二语悉得专家A.Cohen等把选择语言思维列为外语学习策略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合理的。

在应用外语时,何时会使用母语思维?

在正常使用外语时,只有在阅读和写作时,才有可能使用两种语言中的任一种进行思维。当然各种研究结果已经清楚显示,即使因为时间允许,在外语阅读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阅读的速度也会因此而放慢,同时对外语的掌握是不利的。有研究结果显示,用母语思维读外语,尽管存在许多“害处”(英文用的是detrimental一词),但有可能会提高对文章的理解深度。这一点当然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大家在实际阅读的工作应用当中,不妨使用母语思考和帮助理解,但在掌握外语的路程上,阅读中要尽量避免使用“翻译”的过程。另外很多的研究显示,在用外语写作时,使用母语思维不但普遍,而且对构造文章有很大帮助。许多人在用外语写作时,先用母语构思,然后翻译成外语。这一过程被成为“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的过程。这一点与有的老师同学举的例子相符合,但听说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的。

尽管使用mental translation有利有弊,但这一过程也只有在阅读和写作中才可能使用,在听和说时不但没有什么使用的价值,而且它正是听和说的重大障碍。当然准备演讲内容时当然可以使用“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甚至先用母语起草演讲稿,因为时间允许而且提前用母语考虑内容会对有些人会更方便快捷和更有思路,但如果无准备的即兴讲话“心译”是基本做不到的。我们常提到的“哑巴外语”现象,不是想使用的外语知识不具备,而是就当前掌握的外语知识不会听说和使用。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不知道文字的“声音”,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即使知道发音,由于“翻译”和“语法”的捣乱,跟不上正常速度,无法直接理解,也无法说完整句子。之所以讨论何时可以采用何种语思维,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禁止在某些场合使用母语思维,而是因为在高阶段正常交流中,这跟本做不到。所以一些外语思维程度较低的同学,在听外语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母语思维,结果是在不断“翻译”的过程中,除了刚翻译过来的信息外,其他语言的信息大量丢失了。在说外语时采用翻译过程,不但速度慢到无法正常交流,而且句子语法结构更加会混乱。

特殊情况下对语言思维的选择

实验和实际经验表明,在对某种需要特定知识的情况下,思维语言的主

动选择,往往是根据当时获得这种特殊知识时使用的是哪种语言。比如大家在数学计算时,无论我们的外语思维达到何种流利程度,我们基本上都是在用自己的母语思维的。比如听到外语How much is seven times eight? 我们几乎立即转变为母语思维进行思考,“七八-五十六”,毕竟乘法口诀表我们是用中文背的,英文的还真不会,然后我们再用英文说答案。有个别研究者以此作为使用在外语交流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的证据,显然是以偏盖全了。反之,如果某一领域知识完全是在外语流利后用外语学会的,在应用这一领域知识时,用母语思维反而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在国外学习的许多留学生大多有同样经历,甚至完全不知道该知识中许多概念在母语中应该是哪个中文。许多在国外学完商科的同学回国后都有这一体会:因为财务,金融等学科是后来在国外学习的,所以在回国后,用母语讨论这些领域的话题时先要用英文把问题想通,然后再需要努力把英语往中文翻,还经常翻不出。特别是在一些投资公司中,几个留过学的中国高管往往在一起时用英文开会讨论业务反而方便。在写商业计划书时,也先要想英文和写英文,然后再写中文版。倒不是因为英文水平太高了,而是上面所说的原因。Mars China曾有一位IT经理,是刚回国的中国同学,但因为是在国外学的计算机专业,当年出国时计算机还未普及,所以根本不知道有关计算机的英文中任何相对应的中文。回国工作后,平时大家都用中文交流,但开业务会议时,大家都需要费力地使用英文交流。有一次在试图跟大家用中文讲“计算机显示器”时说:计算机中的放在桌子上的长得象电视的那个东西。一时传为公司笑话。

母语在二语悉得过程中的作用

上面的各种使用母语的特殊情况,都没有否认掌握外语必须建立外语思维的事实。但在这一阶段,在掌握外语过程中可以主动使用母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使接触到的外语变得“可理解”。主要是使用母语介绍和了解即将听到的外语的题目和主要内容(top-down processing)。当然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不必要完全禁止用母语来解释难懂词汇或句子等的含义,简单说就是母语翻译和分析帮助理解。但应该十分清楚的是,一定不要将这一翻译过程当作学习或教学过程,它的作用是帮助理解,是使输入变成“可理解性”的然后再用外语进行输入和掌握。如果非要禁止母语的使用,尽管学习理念正确,但效率又失去了。在这里又要“实用主义”一下了。如果非要用外语解释外语,初级时难度太大,效率一定非常低。我们前面分析的在初级阶段使用英-英字典或在国外碰到用英文解释英文的困难,就是典型的例子,理念正确,但缺乏可行性。我们只要关键掌握:即使用翻译的方法可以帮助实现可理解,但尽量少使用。即使使用了,最后还需要作到能够用它的外语声音建立思维就好。只要最后融入在这一阶段中的有效的学习步骤就可逐渐实现。

语法知识的用途

现在有的研究和实验认为,语法知识的学习,在这一阶段外语学习中,还是有些正面作用的。对这一现象,克拉申曾在2004年欣慰地说:“我很高兴

现在有人正在进行的这种实验。至少说明了我们原来曾认为的“必须进行语法教学”的信条,现在已经变成为了“试试是否还有作用”的假设了。”(What was once an axiom is now a testable hypothesis.)在目前大多数语言教学者都已经同意“语法是通过可理解性语言的输入,下意识地掌握的潜规律而非主动有意识学习的知识”,但克拉申还是给这一学习阶段语法的学习留了一定的地位,认为它在外语学习到了高级阶段后,可以填补一些由以前的输入可能会遗漏的 “空隙”(to fill gaps left by incomplete acquisition)。所以是如果从零起点按我们建议的路线达到在这一阶段的同学,在本阶段后期,了解语法还可能有这么一点用处。但对我们这些已经过多地学习了英语语法,以至于我们英文语法知识都超过了中文语法知识的大部分中国同学来说,实在不必再为语法知识不够而担心了。即使在各种考试中,也不需要语法知识,也不会有任何考语法知识的题目。决不会有题目让我们指出哪个是定语,哪个是代词。一般都是选择,填空,改错等。知道了正确的“说法”,根本不需要知道是什么语法知识,甚至连错误答案都懒得看,直接找到“念着顺嘴儿”的答案就好了,答得又快又对。现在应试考试还有两个趋势,一是题目灵活化,很难分析语法现象。另一是出题者常把两个语法陷阱放在同一题里。全靠语法知识来考试的同学,越来越感到困难了。总之,语法知识是给语言专家用来分析和总结语言用的,而不是给大家掌握语言用的。

对语法错误的纠正

多年来的各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纠正语法错误”的做法几乎不起任何作用,下次还在同一处错。比如纠正he,she的错误,其实都不用别人纠正,有时自己就发现了,但下次还错。那如何才有可能变正确?其实还是思维的作用。只有当你头脑中的关于男人的MIF和he挂上了钩,女人的MIF和she联系上后,才可能少犯错。(大家回去试一下,一见到男性图象或真人就说一遍he,一见到女人就念叨一遍 she,经过一段时间he, she, he, she对应练习就会强化这一形象思维与声音的联系。以后尽管不会完全不出错,但会改进很多。)其实对语言中任何错误的纠正都是如此。目前发现的纠正语言错误的最大效果是体现在对写作的纠正上。但即使这样,改进的效果也很不理想。所以结论是老师和学员都不必花时间纠正错误,而是要多接触正确的形式。对小孩子的母语建立更是如此,幼教专家明白“纠正”的作用很小,而且经常还起反作用。所以到现在还有“要多跟外国人交流,至少外国朋友能帮自己纠正错误”的想法的同学应该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了,其实根本不必这样做。另外一但开始纠正错误,正常交流就实现不了了。没建立好英文思维的同学,如果急于尝试交流,甚至会发现几乎句句都有错。

油条的故事

给大家出一道关于中文普通话的语法题大家思考一下我们是否会中文语法知识吧:“油条——”, “面条儿”,“薯条儿”,三个词在普通话中,有的要带“儿”,有的不带。不可以说“油条儿”,那成四川话了。也不能说“面条、薯条”,

听着象台湾人说话。但为什么有的词儿要加“儿”,有的不加?首先说明这跟“油”字儿没关系,因为“油饼儿”需要加“儿”,实际是跟“条”有关系。那什么样的条加“儿”?有什么语法规定?大家一般都说没有。其实这里面有很严格的语法规定。大家先观察一下,这些条有何不同?原来是形状不同。油条粗,所以不带“儿”,面条薯条细,所以带“儿”。所以关于“条”字儿话音的语法规定第一是:由条的粗细决定是否应该加“儿”。那究竟多细才开始带儿?没界定,但一般以拇指粗细判断。所以一个语法规定是首先由条的形状属性决定。可如果是这样,那“车条”很细,为什么又不带“儿”,“布条儿”不一定细,为什么又带儿?原来还有第二个语法规定:硬的不带儿,软的要带儿。车条硬,布条儿软。所以还要根据条的材料属性确定。有两个主要属性。但如果两个属性相矛盾怎么决定?比如一个条粗但很软,或细但很硬,那该如何判断是否应该儿话?笔者曾读到此领域一位专家总结出了一个公式,给每个属性一个参数值,如果有两个属性出现,用第一属性参数乘以第二属性参数的平方,看计算结果是否大于某个常数。在语言研究领域这够专业的,可要让咱们这样掌握中文,绝对是开玩笑了,难道我们答此题还需要计算器?再说“油条”就这样复杂了,换成“油饼”又变了,不再是粗细软硬问题,而是薄厚大小,脆与不脆的问题了。据分析,我们高中学的英语就出现了2000个语法点,要到真正高阶段,一定上万了,先不说是否需要掌握这么多英语语法,谁能都搞清楚并都记住呀?明明您不会中文关于油条的语法知识,您又是怎么把它说对的呀?大家自己琢磨吧。

这一阶段的学习策略的制定和理想学习体系特点的描述

有的地方也有点偏激吧,比如走调的比方,就没有听的出自己走调但是就是唱不准的吗,你不听标准音难道发明个新的读音啊,学习语言的最初当然是模仿,你不和初生的婴儿说话,他能学会说吗.大人和孩子也一样啊,只是习惯了的东西比较难改而已

(漏屋老师插话)

大家争论和质疑都是有益的,无论是否同意彼此的观点,相信对我们都有启发。大家的目的也是探询提高外语的解决途径,所以不必吵架。有些基本点希望大家思考:

本文中提出了一些语言学习的基础理论,都不是本人提出的理论,咱没这个水平,并未提出任何新理论。而提供的是这么多年国外(和近年国内)对语言教学的现有研究成果和根据这些成果观察和分析的一些现象。如果有人说:“文中列出的这些理论没什么新鲜的,也不够深入,简直就是个扫盲水平的二语悉得概论的描述。”这样的评论算比较客观。如果说文章结构有些散了倒也是事实,让大家见笑了。

二语悉得在国外成型已久,在国内才刚刚开始。我们仅仅介绍了一些最简单和基本的原理,而且都是已经被证实了的和没有太多争议的结论。比如: 1,需要建立外语思维: Able to think in the target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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