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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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了 我们的压力。

第五, 就全球资源供给能力看, 有限的资源供应能力与强劲的市场需求间的不平衡, 导致石油等基础资源价格飞涨, 不仅加大了 我们发展的成本, 更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大因素。 四、 解决对策

从技术角度看 , 之所以存在“ 先污染后治理” 现象 , 是由于“ 制造污染” 与“ 治理污染” 技术的分离 , 即污染物的产生是技术使用 的结果 , 只 要存在污染物 ,就必然要对之加以处理 , 将其从生产过程中清除出去 。 排放是借助外部环境具有的自 净能力来处理污染物 , 治理则依靠人为能力去处理 。 后一种办法又分外部处理和内 部处理 。 但即使是将污染限制在企业内部 , 仍存在污染外部环境的可能性 , 不算偶然事故 , 在利益驱动下 , 企业回避和放弃控污 、 治污 , 而将污染物向外界偷排的可能性始终存在 ; 况且 , 治污本身又会产生新的污染 。 因此 , 根治“ 先污染后治理”的釜底抽薪之法还是要从技术着手 , 将制造污染的技术与治污技术合并 , 也就是使治理污染技术成为生产技术的一个组成部分 , 那么 , 技术应用 的结果就不产生污染 , 这样的技术人们称之为“ 绿色(环保)技术” , 此类技术的应用 自然就解决了“ 先污染后治理”问题 。

(1)只有当环保技术作为主体技术以外的附加技术时 , 才会产生“先污染后治理” 问 题 , 即便将产污与治污限制在企业内 部 , 但只 要污染与治理分离 , 对企业外部环境的“ 先污染后治理” 就难消除 。 因此 ,必须使控制污染技术内 部化 , 即让环保技术成为主体生产技术的组成部分 , 不采用 包含环保内 容的技术便无 法正 常运 作(比 如更 换低排 污发 动机 的汽车) , 才能从源头减少直到消除污染 。 实际环境管理操作中 , 就是要使各种制度 、措施向内 部化技术和资源节约技术倾斜 , 将预防而不是治理作为环境技术发展的重心 , 鼓励进行产品生产生命周期设计 , 以此创造出“ 环保需求” ; 在新企业创办 、老企业改造及技术引 进时 , 就对其生产技术严加审查 , 制止大量产生污染的技术投入使用 , 淘汰产污技术 。 只 有尽可能不让污染发生 , 而不是等事后再花时 、 花力 、 花费用去治理它 , 才可能真正克服“先污染后治理” 。应

该指 出 的是 , 完 全“ 清洁” (即不产生 任何污染)的技术也许并不存在 , “ 绿色技术” 只是在一定发展水平下能达到的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技术 , 但多种技术方案产生不同的环境影响却是肯定的 , 选择影响较小的技术是可以做到的 , 比如按此思路发展的“ 污染最小化技术” 。(2)如果不能达到环保技术内 部化 , 那么 , 应当严格执行“ 三同时” 等环境管理制度 , 且“ 三同时” 的重点应主要放在“ 同时设计“ 先污染后治理” 为企业内 部的“ 先污染后治理” 。 但这只是技术水平暂且达不到时的权宜之计 , 总难根除“ 先污染后治理” 。

在我国现阶段 , 地方政府的自 身收益常与经济目标挂钩 , 这就决定了 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 ,以牺牲环境利益来换取经济的增长 。 所以 , 需要改进对领导干部“ 政绩” 的考核指标 , 若环境管理工作不合格 , 其他工作成绩再大 , 该领导也只 能是“ 不合格” 。 只有利益一致 , 才能使环境管理部门的工作得到领导的支持 , 否则 , 可能因领导干预 , 使得环境管理部门“ 一票否决权” 无法行使 。 还可以公开环境信息的办法[ 7] 动员 全社会都来关心环境质量 , 并对当 地领导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工作实行监督 , 以使其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

太湖水污染事件, 无锡蓝藻水危机的发生, 以及滇池水污染等等,大自 然已经用它的方式对我们进行了 报复。 因此, 我们必须尽快地行动起来, 以应付我国的环境危机, 主要解决对策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 法律手段

通过税收这一杠杆, 以税收进行奖善惩恶。 一方面政府部门 对于按照要求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给予优惠, 推行税收优惠政策; 另 一方面针对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实行严惩, 这种严惩要有一定的惩戒性, 相关国际经验表明, 污染者上缴给政府的治理费用高于自 己治理的费用时, 污染者才会真正感到压力。 此外, 要督促企业完善其排污系统。 而且要严格执法, 依法保护环境, 这是最关键的, 也是最难的。 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 高污染的企业, 依法追究那些制造污染给群众、 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二) 行政手段

一是改变现有企业环境污染收费模式。 收取排污费不能一刀切,要科学合理, 尽可能做到按量收费。 政府部门运用价格和收费手段不仅可以推动节能减排, 同时也能增强企业自 身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按量收费不是简简单单的按照排放量收取费用 , 在实际操作中, 收费额度应当随着排放量的增大逐步增长。二是给予环境管理部门“一票否决权”。 对企业的开办及改造进行审查时, 环境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表决权, 给予其“终局性”权力, 以便从开始就遏制住污染的发生。 在我国现阶段, 地方政府的自 身收益常与经济目 标挂钩, 这就决定了 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 以牺牲环境利益来换取经济的增长。 所以, 需要改进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指标, 还可以公开环境信息的办法, 动员 全社会都来关心环境质量,并对当地领导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工作实行监督, 以使其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应设法让环境监察管理部门从地方利益中解脱出来, 以便不受利益干预地独立依法行使职能。 (三) 经济手段

温家宝总理在回答记者有关环境污染的问题时提出 了 三种措施治理环境: 第一, 就是我们在制订发展目 标当中, 不要只 看经济增长。而且要看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二, 要严格实行产业政策, 特别是基础设施和企业的准入制度。 那些污染环境、 浪费资源的企业和基础设施一律不能搞。 第三, 要加大对环境污染的专项整治, 特别是对重要的水体、 空气和土地的面源污染, 要有计划, 有步骤的进行治理。 (四) 社会手段

首先, 要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使更多的普通民众了 解环保法律法规; 其次, 要切实使行政机关在进行打击环境污染企业的污染活动或者进行专项整治时, 要真正做到公正公开执法, 对其他的潜在污染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最后, 要飞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以及舆论作用, 对一些污染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曝光, 从而在社会上对当事人形成制约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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