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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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探析

曹洪军

自从产生了农民阶级、地主阶级两大阶级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就一直是决定中国社会走向的大问题。于是,便有了一次又一次的“风风火火闯九州”式的农民战争和农民起义,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缘由,中国社会在血泊中沉重地前进着。今天,三农问题仍然是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它关系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也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发展大局。

于是,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即没有农业这个基础的强力支持,就不可能有工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独立;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九亿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强。只有近九亿农民全员搭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快车,整个国民经济的大局才能盘活;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大大地改变了,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审时度势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我国农村勾画出了一幅“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美好蓝图。

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著名的“两个趋向”论断,指出中国已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阶段;而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则正式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看出,在“统筹城乡”、“两个趋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者之间存在着一条明晰的逻辑线索。“统筹城乡”是战略思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是战略取向,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战略的具体化。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发展农业生产力,又要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既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加快农村社会发展;既要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以及政治文明建设;与以往农村工作的着力点相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在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新的农村工作思路,即我们所要建设的新农村已不单单追求农业经济的发展,也包括农村的文化建设、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农村的社会组织建设的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三农工作的一个抓手,是“十一五”乃至更长时段中国农村发展的总目标、总思路。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一号文件”),文件要求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

不可否认,虽然我国局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大多数乡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可喜的变化,但是与“新农村”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具体如下:

(一)农业生产力低下,农民增收后劲不足。我国历来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家,农民收入近八成来自于种植业。近年来,虽然各地普遍加大了农业结构调整和科技推广力度,但由于农村土地有限,加之农业生产方式落后,仅靠现有土地和种养方式很难实现农民收入的突破。与此同时,我国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经济效益普遍低下,对农民增收的反哺能力很弱,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较少,增收后劲不足。

(二)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总体看来,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还是不足。虽然我们一再加大农业基建投资,但农业基建投资占全部基建投资的比重并没有大的提高,与农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三)农产品粗放生产,商品化程度低。目前我国在农作物种植和畜产品养殖过程中,一味追求数量的增长,忽视了产品质量的提高,更不知道所谓品牌效应,盲目效仿现象时有发生,且多以零散种养为主,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与此同时,农产品加工大多停留在初级生产上,精深加工很少,因而农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竞争力较弱。此外,农户与加工或营销企业没有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四)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2000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农业产业化发展缓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业保护政策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步发展。

(五)村庄建设杂乱无章,人居条件恶劣。我国大部分村庄基本没有进行过科学的建设规划,农户住宅位置沿袭历史,非常凌乱,农户住宅安全系数不高。同时大多数农民没有环保意识,随意堆放农作物副产品、肥料、生活甚至生产垃圾,整个村庄卫生很差,脏乱差问题非常突出。

(六)劳动力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当前,绝大多数农民的素质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农民思想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干大事创大业的开拓进取精神;缺乏诚信意识,不时有造假行骗不守诚信的行为出现;文化素质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对新事物、新科技的学习和接受能力;在技能素养方面,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太少,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打工则只能卖苦力打粗工;在道德素质方面,赡养父母、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有滑坡趋势,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等集体主义观念正在逐步淡化,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有所抬头;以上种种现状严重制约着农村发展的步伐。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发展潜力,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一)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迟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广大农民不满情绪上升、农村不和谐因素增加。可见,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前提;而促进农民持续快速增收的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农民增收观。农业增收的主体是农民,但政府对农民增收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个拥有9亿人口的庞大群体,农民的富裕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替代不了的,只能靠他们自己,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一样——“自己动手” [8]。但政府对农民增收也起着重大的作用,因为农民增收离不开激发他们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良好的制度,而制度的供给与完善则是政府份内的职责。此外,诸如农村基础设施供给、农村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等,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另外,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又要求政府给农业以特殊的扶持和保护。这就要求政府既要充分发挥农民在自身增收中的主体作用,又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助农增收。因此,无论从国家还是农民的角度看,都应把农业作为农民增收的基点。但也应看到,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城市化也是社会发展的普遍趋势。因此,发展农村非农产业,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也应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选择,而不应把农民增收局限于农业这一狭隘的领域。

(二)加快农村基层组织制度和县乡行政改革,解决农村干群矛盾,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当前,我国农村的又一重大不和谐因素是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农民上访增多。其原因在于我国县乡行政体制不合理,特别是县、乡行政区划的数量过多,导致机构臃

肿,人浮于事。其结果,广大农民的不满情绪必然上涨。我国现有行政区划的形成,是与过去落后的交通、通信等生产力状况及计划体制下政府无所不管的职能分不开的。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生产力状况已今非昔比,加之通过多年的改革,政府的部分职能已交给市场,农村的税费已经减免。在此情况下,继续保留原有的行政区划、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仅不合时宜,而且难以为继。因此,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及时对现有县、乡进行适度撤并十分必要。这对于从根本上裁汰冗官冗员,减少财政支出,减轻农民负担,优化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培养“新农民”,是构建新农村的关键。马克思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因此,社会和谐最深刻的根基,不是来自于法律,也不是来自其它外在的强制力量,而是源自于人们心灵的呼唤,源自于人们对基本道德和信念的认同。

据调查,现在我国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初中水平,远低于城市居民。这不仅是引起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导致城乡居民关系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导致城乡居民受教育程度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一是广大农民的收入低,无力支付昂贵的教育成本;二是国家对农村的教育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教育资源奇缺,教育设施落后,教师收入低下,好教师留不住,从而导致农村中小学生的成绩低,升学率也低。

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要切实落实国家提出的两年内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政策;二是要依法加大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孩子受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待遇与素质;三是要转变农村单一的普通教育结构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四是要允许农民工的孩子到城里就学,接受城市教育,不收借读费和赞助费。

(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是构建新农村的保障。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稳定器”,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必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从我国农民收入普遍较低的实际出发,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宜完全照搬城市实行的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而主要应该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方针,实行保障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县两级政府统筹的“政府保障为主、农民个人保障为辅”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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