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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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

杯”评选专家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质安[2015]40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8.27 【实施日期】2015.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专家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5〕40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城管局、园林(市政),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省有关部门,省相关行业协会: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奖励。2015年8月1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布了《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以下简称“办法”),评选涉及房屋建筑、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等总承包工程和安装、装饰、钢结构等专业承包工程。根据《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建立扬子杯评选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专家。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1 / 2

一、专家库人员组成

专家库人员分为房屋建筑、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城市轨道交通、安装、装饰、钢结构七个专业组。 二、专家库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具有丰富的工程质量安全实践经验; 4.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参加过相关专业法规文件、标准规范编制,具有从事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方面工作业绩,经验丰富;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 三、专家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掌握本专业技术发展状况,能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及技术咨询; 3.能参加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活动。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省相关行业协会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各省辖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工作,汇总后上报。省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名单审查后直接汇总上报(请提供电子稿)。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前。

在各地、省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审定工作,符合条件的确定为专家库专家,并由我厅颁发聘书,聘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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