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省道20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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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省道20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它建筑。对于规划建设的建筑,应根据本次环评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护距离合理规划靠近公路一侧的使用功能。建议沿线村镇不要在距路中心线20m以内规划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3.5 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①施工期:

本工程新建小桥104m/4座,拆除重建116m/4座,新建波纹管涵144道、盖板涵9道,拆除重建波纹管涵14道、盖板涵19道。其中桥梁K75+900处小桥有涉水,其余桥梁涵洞无涉水施工。

主要环保措施:施工营地应设置在距离沿线水体200m范围外,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处理;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季节,涉水施工桥梁采用围堰法,桥梁开钻泥浆、施工生产废水设置沉淀及池蒸发池应集中处理;禁止将施工产生的泥渣废料等弃入河道或河滩,及时清理;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合理选址,并采取苫盖、截排水措施,禁止到沿线河流、湖泊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施工结束后防渗旱厕、沉淀池、蒸发池等覆土填埋。

②营运期:

公路营运期养护工区生活污水对河流水质影响很小。

主要环保措施:对于临河路段及跨河桥梁路段,增加防撞护栏和警示牌;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用于工区绿化,不外排。 3.6 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

施工过程产生的拆迁钢材、钢筋、废铁丝应安排专人进行收集和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如混凝土块、石渣、泥沙、泥浆废水处理后的沉渣可运至附近的取土场进行填埋处理。对于机械维修废物中的固态浸油废物如废油纱、浸油木屑等,由于危险废物发生量少,根据工程区实际情况,建议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残渣利用施工营地的防渗旱厕进行填埋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为等,对其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连同各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施工营地的防渗旱厕填埋处理。

②营运期: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产生的垃圾和养护工区产生的垃圾。 沿途设立宣传标志,对沿途运输车辆应加大宣传力度,严禁沿途随意丢弃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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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在养护工区附近低洼处就地填埋;填埋地点应远离沿线河流和湖泊。 3.7 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敏感路段主要为与河流伴行较近路段和跨越河流路段,敏感路段营运期运输危险品(主要为石油)车辆发生翻车等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水体污染的可能性非常小。

主要环保措施:公路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公路风险应急预案;施工期间对油料、炸药运输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油罐车和炸药应有专人看管,周围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油罐车禁止停放在河边和湖旁,以免发生泄漏,进入水体,污染沿线水体水质。 3.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快速增长的经济与相当有限的资源、环境支持能力是无法回避的矛盾,本工程虽然投入了一定的成本,仍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但本工程通过采取各类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严格管理,各项环保措施发挥效能后,其生态收益较为明显,达到了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本工程的建设得到西藏自治区和阿里地区政府和当地居民的经济拥护和支持,为当地提供了就业机会,为沿线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提供了帮助,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从对社会发展的受益来看是可行的。 3.9 环境监测与管理

环境监测

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按如下环境监测计划执行。营运期发生风险事故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应急环境监测。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并经过环境保护专业培训的单位承担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按照交通部关于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公众参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环评单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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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后于2012年12月2日在现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现场公示。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进行了公示。现场调研过程中,聘请了当地的藏族工作人员担任藏文翻译,在现场对藏族同胞进行翻译和讲解,在公路沿线乡镇、村庄采用实地采访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针对沿线直接受影响的人群、单位和政府机关等不同对象作内容有差异的调查,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以回收调查问卷和现场记录方式收集了公众意见。并计划于2013年3月在西藏商报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公示本简本,进一步的开展环评公众参与调查。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藏省道20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符合西藏自治区公路网规划,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将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同程度影响,但该公路改建工程完成后也将会给环境带来正效益。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使对沿线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认真落实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西藏省道206线洞措至特荣海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公示主要事项及联系方式

6.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对策及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6.2 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来信、来访、发邮件等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6.3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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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891-6811170

地址:西藏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编:850001 6.4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邮编:300456

电话:022-56812345-6218 传真:022-59812396 联系人:李东昌

公众参与篇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12年12月2日在现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现场公示。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进行了公示。现场调研过程中,聘请了当地的藏族工作人员担任藏文翻译,在现场对藏族同胞进行翻译和讲解,在公路沿线乡镇、村庄采用实地采访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针对沿线直接受影响的人群、单位和政府机关等不同对象作内容有差异的调查,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以回收调查问卷和现场记录方式收集了公众意见。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

本次调查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不同文化程度公民。重点对沿线村民、有关组织机构进行咨询、座谈、问卷调查,共咨询、调查22人。

公众意见回馈

环评单位现已将沿线有关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各单位提出的环保建议,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将不利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并使环境达到可接受程度。在积极落实环评报告书所提出来的各项环保措施(本报告书以充分吸取了沿线公民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结合公众参与的意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施工,落实“三同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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