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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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批准的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记附图(需审查规划方案

的项目)

(4)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意见、社会公示意见

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5条提交蓝图) (5)建筑方案设计文件二套(建筑、环境、外装饰)

(6)改建、扩建、恢复性建设工程还需提供房地产证明材料、房屋安全鉴定书、

原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现状照片,未经规划验收领取房产证的项目提交《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筑效果图,重点地段的大型建筑同时报亮化方案效果图 (8)与送审文本及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9)高层建筑提交日照分析图及报告书

(10)重新修改送审的方案设计,须提交前一次审查意见及附图 3、时间:10天 B4环境施工图设计

项目部与研发中心配合在XX设计院办理需30天 B5环境施工图审查意见 1、办理单位:规划局 2、资料:

(1)申请书及规划报建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总平面(新建项目,含规划控制线)或房地产证明材料

(原有建筑) (3)环境设计施工图纸二套

(4)重新修改送审的环境设计,须提交前一次审查意见及附图

3、时间:10天 B6地质勘察

经营部在青岛地质勘察测绘院办理需14天 B7建筑、水、电施工图 经营部在XX设计院办理需30天 B8消防审查意见

经营部在市消防局办理需20天 1、审批部门

施工图消防审核在青岛市消防局办理,一般在取得建筑单体方案审批意见后,意见会注明办理消防手续,在建筑、水、电、暖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办理消防审核。 2、报建资料准备

到市消防局政务办理大厅领取申请表及委托书,所需资料见申请表并咨询相关人员有无变动,按照报送资料要求准备资料(一般图纸最少三套,其中二套用作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规划批复后留存一套,另一套存档,另外一套用作委托质监)并将申请表及委托书盖章 3、报建

首先将准备好的资料报至消防局政务办理大厅,由大厅转给评价中心(在消防局内)进行评价,并与消防评价中心签订委托评价合同。

4、跟踪审批

资料上报后及时与经办人联系,是否需修改设计或相关审批信息,以便协调工作。评价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 5、缴费

消防评价费是依据建筑面积及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评价费为设计费的5%-8%,一般取5%。 6、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评价报告

评价完成及缴费完毕后,到消防评价中心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评价报告,并将报告转给设计院按照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并更换原评价图纸。 7、消防审批

将更换的图纸及评价报告报送至消防局政务办理大厅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 8、领取批复资料

审批完成后领取消防审核批复意见书原件二份及加盖消防审核章图纸至少三套(除图纸目录及设计说明每页均加盖)。 B9人防建筑方案

经营部在人防设计院办理需5天时间 B10人防审查意见

经营部在人防工程处办理需5天时间 B11 卫生防疫意见

在卫生防疫监督所办理。一般需要20到30天时间。

报送资料:涉及到工业生产、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学校托幼、医疗、住宅等类的建

设项目须由设计单位编写卫生篇章,并在篇章上加盖设计单位印章。以及相关的设计图纸。 B12 环保局意见

与环保有关的工程需报环保局审批。 B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营部在规划局办理,需15个工作日 1、审批部门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一项目的上一阶段规划审批部门办理报建手续。该项手续市规划局与各区规划要求可能不同,市规划局在受理申请后由经办部门将资料转至市规划设计评审中心进行指标审核,而规划分局则要先向市规划设计评审中心申请指标审核后才能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在办理该项手续前咨询相关部门。 2、报建资料准备

向市规划局及各区分局报建大厅索取建筑工程规划技术指标审核申请表(表31)及建筑工程建筑方案设计审查申请表(表7),按照(表31)及(表7)中报送资料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且参照已批复的建筑单体方案审批意见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其他要求同A13-2。 3、报建

单独报指标审核的将资料报至市规划局12楼市规划设计评审中心,报评审中心的项目不需报建卡,准备好的资料及报建卡到项目审批地(市规划局评审中心)一楼报建大厅办理报建手续。 4、跟踪审批

资料上报后及时与经办人联系,是否需该设计或相关审批信息,以便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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