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中长期规划技术大纲(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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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规模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是否实现了区域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生存条件的改善,是否实现了生态环境安全,是否保障了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等。

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研究提出规划的组织机构,包括建立规划编制、执行和落实的各级领导机构。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编制、执行和落实规划等方面的职责。 (二)资金保障

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投资计划,包括加大公共财政的水利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政府在规划执行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参与水利建设,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 (三)协调机制

研究提出保障规划执行和落实的部门协调、协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明确各部门职责。研究流域机构与省级行政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调控机制,共同促进规划实施。 (四)监督考核

提出规划执行的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责任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明确关系供水安全的重要检测手段和基本调度手段。 (五)社会参与

研究提出促进水利技术人员和公众参与水供求规划实施的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提出建立供水安全公告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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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制度。

十二、规划任务分工

根据《甘肃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任务书》,本规划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现状水供求状况分析、未来水供求态势分析、水供求调配方案与规划布局、重点区域供水保障(包括城乡饮水安全、城市供水保障、城市圈供水保障、能源基地供水保障、粮食主产区供水保障)、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供水保障、重点供水保障工程、规划保障制度建设、环境影响评价、近期实施方案与实施效果分析、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各专项规划任务分工见表1、表2。

表1 各专项规划任务分工一览表

序号 一 二 三 四 1 2 3 4 5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专项规划名称 现状水供求状况 未来水供求态势分析 水供求总体调控与布局 重点区域供水安全 城乡饮水安全保障 城市供水保障 城市圈供水保障 能源基地供水保障 粮食主产区供水保障 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供水保障 特殊情况下供水安全保障 重点供水保障工程 规划保障制度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 近期实施方案与实施效果分析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责任领导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李元红、金彦兆 主要责任人 胡想全、卢书超 胡想全、邓建伟 胡想全、邓建伟 王以兵、吴 婕 王以兵、吴 婕 王以兵、吴 婕 王以兵、王亚竹 王以兵、王亚竹 王以兵、王亚竹 王以兵、梁 川 王以兵、王亚竹 胡想全、卢书超 金彦兆 胡想全、李 莉 胡想全、梁 川 35

表2 甘肃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人员及任务分工

序号 1 2 3 4 5 6 姓名 李元红 金彦兆 胡想全 王以兵 邓建伟 卢书超 职务职称 院 长,正高 副院长,正高 所 长,正高 所 长,正高 副所长,工程师 工程师 规划报告审定与批准。 项目技术总负责。规划内部协调负责编制规划任务书、技术大纲;负责规划执行,规划内容协调、报告统稿与审查。 水资源业技术总负责。参与技术大纲编制;承担制度体系、保障措施规划;指导、参加水资源专业规划并审定报告。 供水专业技术总负责。参与技术大纲编制;承担特殊情况下供水安全保障;指导、参加供水专业规划并审定报告。 水资源专业技术负责。承担未来水供求、水资源调控方案规划;指导开展现状水供求状况与供水安全保障分析。 承担现状水供求状况分析;参加未来水需求、水资源调配方案与总体布局规划。 供水专业技术负责。负责能源障、粮食主产区、生态供水7 王亚竹 高 工 保障规划;指导城乡、城市与城市圈供水保障规划,参加未来水供求态势分析。 8 9 10 11 吴 婕 李 莉 梁 川 郑文燕 高 工 高 工 高 工 工程师 负责城乡、城市与城市圈供水保障规划;参加能源、粮食主产区、生态供水保障规划,参加未来水供求态势分析。 负责近期实施方案与投资匡算工作;参加实施效果评价工 作。 负责实施效果评价工作;参加近期实施方案与投资匡算工作。 收集整理资料;编写全省基本概况;承担规划图件编绘。 13919 任务分工 项目负责人。规划总协调,制定规划工作方案、技术方案, 13919769304 13919325838 13893131812 13919306844 联系方式 十一、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于2011年10月启动,2013年6月全面完成。其中:

2011年10—2012年2月:成立甘肃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领导小组、规划工作协调小组,落实规划技术负责单位;完成甘肃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任务书编写,组织进行任务书审查。

2012年3—5月:开展现场调研,收集基础资料;编写规划工作大纲、技术大纲及技术大纲附表,下发各市(州)开展前期工作;组织进行规划人员技术培训,各市(州)填报规划报表,提出市(州)初步规划意见并上报;审核各市(州)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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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7月:各市(州)编写本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经本市(州)规划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省级层面全面进行全省现状水供求状况和未来供求态势分析;形成规划总体思路和布局;制定全省水供需调控方案;全面开展城乡饮水供水安全保障、城市与城市圈供水保障、粮食主产区供水保障、能源基地供水保障、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供水保障、重点供水保障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特殊情况下供水安全保障、规划保障制度建设以及保障措施、近期实施方案与投资匡算、实施效果评价等规划。

2012年8—10月:在各市(州)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专项规划,形成规划初稿,提交省规划领导小组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规划初稿修改,形成汇总稿,提交国家、流域层面进行汇总。

2012年11—2013年1月:根据汇总意见,进行相关规划内容的修改,完成《甘肃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

2013年2—3月:提交《甘肃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报告征求意见稿,在规划领导小组层面广泛征求意见。

2013年4—6月:根据征求意见,完成《甘肃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报告送审稿,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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