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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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部门党政领导 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京办发[2000]2号)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指南。

1.2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是指由市、区(县)组织部门管理或由市、区(县)政府任命的行政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1.3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1.3.1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以下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1.3.1.1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1.3.1.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1.3.1.3失职、渎职的行为。

1.3.1.4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1.3.2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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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1.4.1审计时间范围。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通常包括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所任职务的整个任职期间,一般指到任的次月起至离任的当月;任期内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范围,一般指到任的次月起至决定审计的上月。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时间较长,且未进行过审计的,应审计全部任期,但重点审计近三年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已进行过年度审计的,可重点审查未审计年度;但对重大事项和问题应予以追溯。

1.4.2审计资产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主管会计单位,审计资产不低于该单位资产总额的80%。

1.4.3审计对象范围。

1.4.3.1行政部门按会计组织体系划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

1.4.3.2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主管会计单位以及被反映有各类问题的二、三级单位应重点审计。

1.4.3.3对基层会计单位可有重点地进行延伸审计。

第二章 审计准备阶段

2.1审计准备阶段是审计机关根据本级政府下达的审计指令或组织部门的委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审计组、搞好审前调查、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的过程。

2.2 审计立项。审计机关根据本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指令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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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委托,作出审计安排。

2.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机关有关业务处(科)编制,报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并下达到具体承担审计任务的审计组执行,审计组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2.3.1重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2.3.2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2.3.2.1审计工作目标。 2.3.2.2审计范围。 2.3.2.3审计对象。 2.3.2.4审计内容与重点。 2.3.2.5审计组织与分工。 2.3.2.6工作要求。

2.4审计组是代表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基本单位,由两名(含两名)以上审计人员组成,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同意后成立。审计组长由审计机关业务处(科)负责人从具备审计组长任职资格的审计人员中确定。审计组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

2.4.1重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审计机关的局长或主管局长担任组长。

2.5审计组在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2.5.1 审前调查一般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进行。必要时,可以向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后进行审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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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审前调查包括的内容:

2.5.2.1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及本年度收支状况等基本情况。

2.5.2.2 被审计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和分管的工作。 2.5.2.3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被审计行政部门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

2.5.2.4对实行会计电算化、需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的单位,应了解与审计工作有关的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等,为计算机辅助审计做准备。

2.5.2.5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2.5.2.6以往接受审计的情况。 2.5.2.7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2.5.3审前调查应当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2.5.3.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5.3.2行政部门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5.3.3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 2.5.3.4重要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 2.5.3.5审计档案资料。

2.5.3.6电子数据、数据结构文档。 2.5.3.7其他需要收集的资料。

2.5.4审前调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式: 2.5.4.1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 2.5.4.2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试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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