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XX单位考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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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XX单位考勤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淮发〔2014〕19号),对照市XX局《关于加强局机关考勤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4〕248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就加强中心考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对象

中心各科室在编工作人员及聘用人员。 二、作息时间

执行市级机关作息时间(X政办函〔2015〕XX号)。开展培训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开班前半小时到达培训点,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三、考勤纪律

1.中心XX负责日常考勤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中心软环境建设与效能工作。

2.考勤对象应于每个工作日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到考勤负责人处签到(退)。因市内公务、培训办班、出差、请假、旷工等情况不能签到(退)的,由考勤负责人在当日《考勤表》签到(退)栏内如实记录相应情况。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并要严格遵守市委、市纪委、市XX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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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考勤负责人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本周《考勤表》进行审核并报中心主要领导签名。每月底对当月考勤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在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人员监督。被考勤对象如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将情况反馈给考勤负责人或者中心领导,逾期视为认可。

4.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签到(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未经批准,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经中心领导核准后作请假处理。当月迟到(早退或旷工)一次者由考勤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迟到(早退或旷工)两次者扣发10%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发当月考勤奖)。当月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或当年度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达到10次及以上,对当事人实行问责。

5.中心工作人员因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行为、违反市委、市纪委、市XX局及本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不计次数,一经核实,即对当事人实行问责,并扣发相应绩效工资。本款所指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包括被市(局)纪委通报、延误单位正常工作、导致教学事故、对单位形象和整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其他影响单位评先评优或年底绩效考核等行为。

6.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人员根据工作安排,于每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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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前向考勤负责人书面提出年休假计划,由考勤负责人报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按程序执行。

四、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科室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考勤工作对于改进中心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考勤工作,服从考勤工作安排,自觉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2.规范请销假制度。坚持有事请假制度(出差按中心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执行,并将出差时间口头告知考勤负责人),请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检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必须由请假人填写请假条履行相应书面手续。请事假应提前两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用书面形式的,可先用电话等方式请假,上班后必须补书面假条,其中请病假的需提供医疗证明。请假半天的,由中心副主任批准,请假1天及以上(连续请假的按累计天数计算)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

请假获准后,请假人应将书面请假条交考勤负责人备案,并将手头工作向B岗工作人员做好交接。请假期满及时销假。

3.明确考勤职责。考勤负责人要结合考勤结果,对中心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与履职行为进行严肃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定期不定期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调阅考勤记录等方式,督查考勤与出勤情况。

4.注重结果运用。考勤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5.严肃执纪问责。对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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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情节较轻的,及时提醒、打招呼、进行约谈;对情节较重的,依据《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淮发〔2014〕19号),实行严格问责;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自2016年元月5日起实施。 附件:1. XX单位考勤表

2. XX单位请假条

XXXX单位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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