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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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通知

湘一师教通[2012]30号 各系(部):

为保证2012届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现就2012年毕业前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资格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补考工作细则》(湘一师院字〔2009〕49号)文件规定,未取得所修课程学分的2012届毕业生可申请参加毕业前补考,参加毕业前补考的学生须自主到系(部)申请、报名,并缴纳补考费。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毕业前补考。2011届毕业生可自主申请参加换证考试(已参加2011年换证考试者除外)。

同一门课程的考核(含补考)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未办理缓考手续而缺考的学生,须经本人申请,所属系(部)审核,学院教务处批准,交清累次补考费用后可安排参加毕业前补考。

为保证报名、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处公布毕业前补考预排名单(见附件)。请系(部)组织核实预排名单的完整性、准确性,特别注意以下三种情况:

1、学籍异动学生(特别是退伍学生)的课程成绩不完整。部分学生因转学、转专业、复学、转班、留级、保留学籍、跟班试读等情况导致未修满现就读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对于这些学生,系(部)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并按异动学生学业成绩认定程序办理。

2、成绩登记、录入错误。部分学生的成绩因登记、录入存在一些差错,特别是《大学计算机基础(二)》成绩的认定问题,请系(部)收集、汇总后报教务处统一处理。对于2010年以前(含2010年)取得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证书的学生,可以认定《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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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只能安排在明年重做,重做合格后才能毕业。系(部)只需报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名单。

二、考试安排

1、公共课:教务处负责安排,时间为4月16日--4月22日; 2、专业课:系(部)负责安排,于4月28日前完成。 三、试卷印制

各课程的补考试卷须填写《试卷请印单》,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后再送院复印室印制。

四、成绩录入

所有课程补考成绩须于5月5日前录入系统。 五、补考收费

每门课程20元。系(部)根据确定后的毕业前补考名单组织学生缴费。4月6日前将交费名单和补考费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六、补考工作要求

1、严格审查毕业前补考资格,组考严密规范,监考严肃认真; 2、考试结束后,考试试卷由课程承担系(部)分课程按专业班级保存。

附件:预排补考名单(见电子稿)

教务处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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