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土地整治潜力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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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土地整治潜力分析评价

作者:樊荣荣 何小玲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年第09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矛盾越来越大,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土地问题特别是耕地问题成为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提高其生产力,是保障社会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该文根据《平昌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结合平昌县经济、社会、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平昌县土地整治潜力进行评价,分析土地整治规划及土地复垦重点区域,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土地整治潜力是指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下,针对一定区域范围内某种特定的土地用途,通过采取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所能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降低土地利用成本的程度。土地整治潜力是相对于一定的土地整治标准而言的潜力,土地整治潜力是扩展土地可利用空间,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机结合。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宜农土地开发潜力和土地复垦潜力。 1、平昌县基本概况 1.1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平昌县位于四川东北部,东邻万源、宣汉,南抵达州、渠县,西连营山、平昌,北接巴中、通江。南北长69.8公里,东西宽69公里,幅员面积2229.12平方公里。平昌县辖江口镇、响滩镇、黑水乡、福申乡等26个镇、17个乡。幅员面积2229.12平方公里。 1.2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土地资源总量与结构。对平昌县2010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进行规划基数转换。转换后平昌县农用地面积203614.17公顷,占平昌土地总面积91.65%;建设用地面积13634.22公顷,占平昌土地总面积6.14%;未利用土地5630.20公顷,占平昌土地总面积2.54%。 全县耕地按坡度分布情况:0°~6°耕地面积2414.81公顷,占耕地总面积3.11%;6°~15°耕地面积35967.2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46.26%;15°~25°耕地总面积31898.1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41.02%;大于25°耕地面积7473.3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9.61%。

土地利用特点。平昌县自然条件优越,耕地比重大,垦殖指数高,建设用地集约程度不高,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比例较大。全县已利用土地总面积217248.3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5630.20公顷,土地利用率达97.83%。 1.3上轮土地整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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