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校纪考试重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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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处分。

16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干扰或影响他人学习、生活或休息,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7 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和电炉、热得快等违规电器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物品,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引起火警、火灾者除经济赔偿外,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 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酒瓶等杂物,影响校内公共环境卫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分。

19 学生在校期间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租房住宿者,给予警告处分;不听劝阻者,加重处分。 20 学生无故晚归不归,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1 毕业生在文明离校和毕业派遣过程中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有破坏公共财物者,视其情节给于记过以上处分。

22 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设计或参加政治学习、军训、劳动、社会实践、运动会等活动,都不得无故旷课。违者,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a.一学期旷课累计一至九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认错态度不好者,给于警告处分; b.一学期旷课累计十至十九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一学期旷课累计二十至二十九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一学期旷课累计三十至三十九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e.一学期旷课累计四十至四十九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f.一学期旷课累计五十学时及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七款(P9)处理;

23 违反考场纪律(如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按规定清场等)不听劝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4 作弊或协同作弊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于留校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5 代考者和被代考者,组织作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6 无故旷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7 剽窃、抄袭他人论文、设计或其他研究成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8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 十六、《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P179

1 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2 上岗学生必须是当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及以上等级的学生。 3 对于月考核2次以上不合格的学生,设岗单位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辞退要求。 十七、奖助学金P183 ~ P204 安徽师范大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人1600元,按参评学生数的5%评选。 二等奖学金:每人1200元,按参评学生数的10%评选。 三等奖学金:每人800元,按参评学生数的10%评选。 国家奖学金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金额: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金额:5000元

国家助学金

“一般困难”者:2000元 “困难”者:3000元 “特殊困难”者:4000元 朱敬文奖学金

奖励金额:2000元

评选条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上学年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业成绩名次位于测评范围的前10%且须获得校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 荣芝奖学金

奖励金额:2000元

评选条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上学年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业成绩名次位于测评范围的前10%,综合测评名次位于班级前20%。 儒林助学金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本科生(含皖江学院学生)和二年级普通研究生 资助金额:全校(文学院除外)二、三年级本科生54名,每人800元。

评审条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各门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文学院学生在70分以上) 晨光基金会奖助学金

评审范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奖助名额:50名,其中女生获奖人数不低于30% 奖助金额:每人2500元 王大明奖学金

评审范围:全日制在校学习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奖助名额:50名,其中女生获奖人数不低于40% 奖助金额:每人2000元 其他重点

1 《安徽师范大学“感动师大”校园精神文明十佳事迹评选办法》,评选时间为原则上每两年评审一次。

2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条例(试行)》,校级以上重点团队要求: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

3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基本医疗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及门诊医疗费报销一般每月1次,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学生报销门诊医疗费时,需持有身份证、学生证、医院门诊发票和门诊病历。对在医疗及报销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处以2 ~ 5倍的罚款并给予相关的行政处分。

4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须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交申请。 5 《安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6 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与择优原则进行。

7 可以通过网络预约、电话预约和当面预约的方式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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