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以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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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本质: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以能动的方式来把握世界和引导、规范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功能: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其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道德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与能力。此外,道德还具有其他方面的功能,如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 “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 公民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 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公民道德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需要以德治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 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14、什么是社会公德?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需要以德治社会公德是人们用以维护公共生活秩序,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调整人们之间关系,为人们所公认并自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以遵守的公共生活行为准则。 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15、社会公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表现在那些方1、维护公共秩序2、文明礼貌3、诚实可面? 靠4、助人为乐5、爱护公物6、保护环境 1、以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7、遵纪守法8、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为重,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16、如何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识和奉献精神。 1、正确使用网络工具。(要提高鉴别 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善恶美丑的能力,做到不涉足不良网站、 3、自强不息和追崇高的精神境界。 不浏览不良内容) 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2、健康进行网络交往(做到诚实无欺25、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构成要素有那些

(一)职业理想(二)职业态度(三)职业义务(四)职业良心(五)职业技能(六)职业纪律(七)职业作风(八)职业信誉 26、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什么社会作用? (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 (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对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对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作用 (四)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主义职业活动正常进行的保证

27、学习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何意义? 沟通功能等。作用: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

2、简述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 与邪恶、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规范和标准的总和。法律与占社会主导地位的道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从本质上看,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是一致的,两者都属于同一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并由相同的经济基础所决定;两者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两者都体现相同的阶级意志和共同的历史使命。

从历史上看,不论哪一个统治阶级,都是一方面借助本阶级的道德来为他们的法律规范及其实施进行辩护;另一方面,又借助本阶级的法律来维护和推行他们的道德。

从内容上看,两者都是社会规范,都是引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矩。他们相互渗透、相互包含。道德是不成文的法律,法律则是最低限得道德。

从作用上看,两者相互补充。道德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作用;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对法律的漏洞具有弥补作用。法律对道德的作用体现在:通过立法,以法律强制力赋予道德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通过法律实施活动,弘扬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观念。

3、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两者有着密切关系,两者相辅相成。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是健全法制、厉行法制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在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中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能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特别是在社会变动剧烈、立法跟不上客观现实发展需要的时候,道德可以填补法律的“真空”,担负起调整某些社会关系的任务。总之,两者是紧密相连的统一体。

4、“以德治国”的含义是什么?

以德治国,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5、为什么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 5、提倡身体力行的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总之,中国传统道德是一种以整体精神和责任意识占主导地位的道德观。 7、如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 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式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出积极、革新、进步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则表现出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要按照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否有利于建设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否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标准,做好取舍和创造性的转化工作。要通过分析、鉴别、取舍和改造,剔除那些带有明显的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成分,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特别是那些反应普遍性、共同性和一般性的道德要求,对我们今天的道德实践仍然具有借鉴意义的积极内容。 8、中国革命道德传统的基本内容有那些? 追求真理的精神 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精神 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精神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精神 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10、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坚定思想,爱岗敬业 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11、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意义是什么? 荣辱观是一个民族思想道德的基点,是一个国家精神文化的基石。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推动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12、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是什么?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13、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重点是什么? ,不侮辱、诽谤他人,更不能参与网络色情游戏、赌博等活动) 3、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应当从自己的身心健康出发,学会理性的对待网络) 4、养成网络自律精神(应当在网络生活中培养自律精神,在缺少外在监督的网络空间里,自觉做到自律而“不逾矩”)17、什么是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18、家庭美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计划生育、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19、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本质是什么?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本质:第一,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第二,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与职业活动的要求密切相关 20、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职业道德产生了什么效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职业道德产生了双重效应。 从积极方面看: 首先,市场经济能提高职业道德本身的价值,强化职业道德的作用力度。 其次,市场经济为职业道德状况的根本改观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再次,市场经济能促使人们的观念更新。 从消极方面看: 首先,等价交换原则的影响。 其次,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影响。 再次,“金钱万能”的影响。 21、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包括几方面内容? (一)职业性(二)从属性(三)强制性(四)继承性(五)实践性(六)多样性 22、职业道德有哪些功能? (一)促进职业活动的健康进行(二)对社会道德风尚长生积极的影响(三)职业道德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职业道德可以促使人们自我完善 23、什么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在社会主义职业活动中从事各种职业的劳动者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一种新型的职业道德, 是人类职业道德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变革,一次伟大的升华。24、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之上的。 2、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 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批判地继承了历史上优秀的职业道德传统。

1、学习职业道德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2、学习职业道德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3、学习职业道德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措施 28、为什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职业道德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是“为人民服务”问题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29、为什么说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1、集体主义原则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

2、集体主义原则正确解决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3、集体主义原则在社会主义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30、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有那些?

(一)正确认识职业价值(二)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三)培养对职业的真挚情感(四)磨砺职业意志(五)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和习惯

31、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 职业理想是指人们对于未来要从事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就的希望与追求,并具有为实现职业上的奋斗目标而分发努力的进取精神。因此,对未来职业的选择,首先要考虑选择的职业必须与社会共同的政治理想相一致,这是选择职业的现实性要求。其次,职业选择也与个人的身体条件、才华、爱好有关。职业活动是人的内在潜能得以发掘的表现形式,只有适应个人特征的职业选择才是最佳选择。因此,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就是要避免在职业选择问题上的盲目性。 32、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一)热爱本职,优质服务(二)热情友好,群众至上(三)真诚公道,不谋私利(四)不卑不亢,一视同仁(五)钻研技艺,提高技能(六)开源节流,提高效益(七)遵守纪律,服从调度(八)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34、什么是道德修养?

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深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被称为道德修养。

35、道德修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道德修养要解决两个主要矛盾,即社会道德体系及其道德要求与个人的道德选择能力之间的矛盾,以及自身受消极

道德因素影响而形成的低下的道德品质1社会主义法律在不外交往中的作用。 与先进的道德品质之间的矛盾。 1、执行着广泛的对外职能,在促进和 2、道德修养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改造、保障对外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的发展中自我陶冶、自我解剖的活动。 ,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道德修养的内在驱动力来源于个人八:什么事社会主义法治? 内在的道德需要。 1社会主义法治的概念。 36、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是什么? 1、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法治 (一)职业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品质的基本原理来看,它应当是社会主义性质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在个人身上的具体的法治,以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领导为体现,是人们按照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表基本政治特征,而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现)(二)职业道德境界 或者前苏联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模式;37、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是什么? 它应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并随(一)职业道德修养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而不断发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 展。 (二)职业道德修养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九: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是标志是什么的重要条件。 ? (三)职业道德修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1、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设事业的需要。 在国家生活以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38、简要论述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方方面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它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反映了国家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1、宪法的特征: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程序。

二: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

三: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个体经济)是由城乡个体劳动者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自己从事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式。 (私营经济)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少量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形式。

外贸投资和外商经济也是我国的一种经济成分。它们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九: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三)宗教信仰自由

一、认真学习,省察克治 (一)认真学习1、认真读书,求得真知2、虚心求教,勤于积累 3、学习榜样,积极进取 (二)省察克治 省察克治也是一种修养方法,旨在通过反省检验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与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坏的念头,并加以即使抑制和克制。 二、行知统一,律己律人 (一)认知和实践相结合(二)自律和他律的统一 三、积善成德、防微杜渐 (一)积善成德(二)防微杜渐 四、长期修养,坚持不懈 39、职业道德教育的特点是什么? 1、目的性2、多元性3、具体性4、实践性5、自觉性6、重复性 40、职业道德教育应包括哪些内容? 1、正确的职业观教育2、主人翁劳动态度教育3、履行职责,遵守职业纪律 4、职业事业心教育5、职业道德规范教育6、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7、荣辱观教育 41、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1、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个人职业道德品质的形成 2、职业道德教育直接影响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 3、职业道德教育有利于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42、职业道德的评价标准是什么? 第一个层次的职业道德标准,体现为特定时代、特定社会对特定职业的道德要求。第二个层次体现为,特定时代、特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阶层的愿望、道德要求,以及在此影响下形成的该社会中占通知地位的道德价值体系。第三个层次就是反应人类社会历史总体趋势的职业道德标准。 43、职业道德评价的方式有哪些? 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 44、职业道德评价的意义是什么? 1、职业道德评价是职业行为的道德价值的仲裁者 2、职业道德评价可以促进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 3、职业道德评价可以有效地调节职业内外的人际关系 2、在实行对敌专政方面。社会主义法律明确规定专政的对象及其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法律地位,并具体规定要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行为,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3社会主义法律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1、在各项文化事业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知识水平方面,不仅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直接起着组织作用。 2、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外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3、实现“民主的法治化”和“法治的民主化”

4、国家的权利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环。 5、“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制度得到有效的保障。 6、国家的法律秩序稳定,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的控制,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 十: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涵义是什么? 1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

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就是依法治国的科学涵义。 十一: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 1、民主法治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总之,只有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的法治,才能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才能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和进步成果。 2、民主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民主法治是实现诚信友爱的重要条件,诚信友爱本身也是民主法治的一项价值追求。 3、民主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动力创造条件,民主法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4、民主法治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安全、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以民主法治的形式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综上所述,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民主的社会、法治的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氛围,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就能使整个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发展活力。 一:简述宪法及其主要特征。

1、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 2、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 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4、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如何理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我国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工人阶级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阶级。

2、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 3、知识分子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基本依靠的力量。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适合中国国情,有强大的生命力。其次,有利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地位。再次,充分保证国家权力的集中行驶。

六: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特点表现在:1、实行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实行选举权的平等原则。除了坚持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外,每一位选民在每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3、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直接选举适用于乡、镇一级和县级。 4、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原则,以保证选民更好地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代表。

七: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我国采用哪些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组成原则和形式。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2、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我国的行政区域。 八:简要分析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基本经济成分? 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经济制度又称社会经济基础,是指以生产资料为基础的各种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我国基本经济成分,(国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社会的全体人民所共有,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形式。有独立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四)社会经济权利,1、财产权2、继承权3、劳动权4、休息权5、物质帮助权

(五)文化教育权,1、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六)1、特定公民的权利1、保障妇女的权利2、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3、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七)监督权利。

十: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十一: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1、首先,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2、其次,不能滥用权利和义务。 3、再次自觉履行义务。

十二:我国的国家机构有哪些?其主要职权分别是什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职权包括行使国家立法权,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等重要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国务院,职能、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委的工作,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4、中央军事委员会 ,职能、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由主席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由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级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它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既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

6、名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

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生效后,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7、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职能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一:法律基本特征是什么?

1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上层建筑的其他部分(如政治、道德、宗教等)相比,法律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法律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4、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6)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九、《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些规范?

法律依据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治理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特点: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它是违约人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3、它只要是一种财产责任。4、它主要是一种补偿性,承担的范围与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大小相适应,一般具有补偿和恢复原状的性质。

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十一、我国民法对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没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丧失其胜诉权的一种制度。

诉讼时效可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侵权责任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1本质是指法律相对于其他现象而言的一些基本属性。

1、法律的阶级性。 2、法律的国家意志性。 3、法律的物质制约性。 三:法律的历史类型有哪些?

1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的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和反映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1、奴隶制法律 2、封建制法律。 3、资本主义法律。 4、社会主义法律。 四:我国的法律的主要渊源有哪些? 1法律的渊源指法的“形式渊源”,即法的具体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渊源。

1、宪法 2、法律 3、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法规即民族的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7、国家条约。 五: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构成?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法律体系一般讲是指一国全部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所组成有机的统一整体。它以法律的形式反映和规范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项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行政法 3、民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建立的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点。

七: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是什么? 1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确认和维护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 2、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2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领域中的作用. 1、在保障人民民主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确认和保护人民内部的民主。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八、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十、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十一、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民事行为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十二、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十三、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1、物权2、债权3、人身权4、知识产权5、继承权

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合同之债。(2)侵权行为之债;(3)无因管理之债;(4)不当得利之债。 (5)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所生之债。 十四、债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 十五、什么是人身权?公民享有哪些人身权?

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在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公民享有以下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十六、民事责任的特点是什么?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害时开始算起。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现计算。诉讼时效的延长。《民法通则》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十二、什么是物权?他有哪几种?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十三、《物权法》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物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物权法》规定:“集体所有地 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物权法》对私人所有权的规定只要有:1、私人不仅依法对生活资料享有所有权,而且对“生产工具、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2、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3、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十四、《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规定。对群众关心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后是否要申请续期以及支付使用费的问题,《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物权法》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五、确认物权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物权法定原则。2、物权公示原则。 十六、什么是合同?合同订立的方式是什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叫契约。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十七、合同解除应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十九、《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损害赔偿有哪些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侵犯物质性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和侵犯精神性人身权的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十、《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1、监护人责任2、暂时丧失心智的损害责任3、用人单位责任4、网络侵权责任5、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二十一、简述《侵权责任法》关于特殊责任的有关规定。

1、产品责任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3、医疗损害责任4、环境污染责任5、高度危险责任6、饲养动物损害责任7、物件损害责任 二十二、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什么? 结婚的条件: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夫妻关系: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参加工作、生产、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相互扶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 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十三、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十四、什么是遗嘱继承?什么是遗赠?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是受扶养的公民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

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二十五、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他们分别有哪些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资产包括多个方面:一是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十、什么叫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权利:行政参与权;行政知情权;行政监督权;隐私保密权;行政保护权;行政获益权;行政求偿权。

义务:遵守行政秩序;服从行政命令;协助行政管理。

三十一、什么是行政行为?

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三十八、违反《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法律责任由哪些?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罚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经许可后未按许可要求进行集会、游行、示威,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要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额,除依法以及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那些? 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即国家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及市场主体在自身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即国家为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市场经营者和消费7.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8.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按国家规定或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生命、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10.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七、如何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争议解决的途径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什么是税收?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有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股东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35条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设立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灵活。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福分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特点: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2、上市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未上市公司的股东持股权证3、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数对公司缴清股款后,对公司既无追加投资的责任,也为公司无偿债责任。4、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二十六、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合伙企业设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合伙企业:(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十七、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合法原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行政应急性原则(四)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二十八、我国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有哪些?

职权:1、行政立法权2、行政命令权3、行政处置权4、行政决定权5、行政强制执行权6、行政司法权7、行政救济权等的呢

职责:1、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2、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3、必须遵循合理、适当原则,避免行政失当、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 二十九、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

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

三十二、简述行政复议的程序。

1.行政复议申请。2.行政复议受理。3.行政复议决定。

三十三、行政许可的原则是什么? 1.合法原则2.信息公开、公平合理、一视同仁原则。3.便民原则。4.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6.规范和约束权力原则。7.监督原则。 三十四、行政处罚法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什么?

种类: l、警告。 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一事不再罚原则。 三十五、行政责任的种类和方式有哪些?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行政相对方承担行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三十六、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其程序是什么?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方式。(1)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 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对侵害财产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事实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十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备什么特征?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特征:1必须是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必须是情节轻微尚不够刑罚处罚的行为。3.必须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受处罚的行为。

种类: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者的合法权益而监管市场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即国家从长远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因素实施监管而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的具有组织管理性的经济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即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及其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国家调控原则。2.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原则。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4.鼓励自由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相结合。

三、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欺骗性交易行为。2.强制交易行为。3.商业贿赂行为。4.虚假宣传行为。5.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6.降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7.搭售行为。8.不正当奖售行为。9.诋毁商誉行为。10.通谋投标行为。11.行政垄断行为和地方封锁行为。 四、哪些行为属于垄断行为?其法律责任是什么?

1.垄断协议。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经营者集中。经营者违反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处伍拾万元以下的罚款。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五、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获得赔偿权。6.结社权。7.知识获得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六、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 1.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履行法定合约的义务。

2.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4.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是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5.应当标明其真是名称和标记。 6.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国家规定或与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哪些?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公共职能,授权政府专门机构凭借国家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经济活动。 对违反税法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违反税收管理制度的行为及责任。对纳税人有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登记证,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不按规定提供纳税资料等行为之一的,除责令限期纠正外,还可处以罚款。不办税务登记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预期不改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纳税人偷税、漏税、欠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违反税法规定任意减税、免税,串通进行偷税漏税活动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九、我国实体税法包括哪些?

1.增值税2.营业税3.消费税4.企业所得税5.个人所得税 十、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与之相关的法规、规章规定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人员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参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社会法

一、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 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3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4 劳动者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 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的权利6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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