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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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第九类:反映职务、职称、工资情况的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三)人事档案的排列

人事档案归类以后,每类中的材料要按一定的顺序排列。人事档案排列的基本要求是:重点突出,方便查找,反映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便于新材料的补充。 人事档案的排列方法主要有:

1、按时间顺序排:即按人事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适应于一、二、三、四、七、十类。

2、按重要程度排列:即按照人事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排列。适应于五、六、八类。如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

3、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列:即按人事档案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别排列。这种方法便于揭示材料间的内在联系适应于内容比较繁杂的如第九类的排列。 上述三种排列方法常常是结合采用的,如按问题结合时间顺序排,按问题结合重要程度排列。

人事档案排列后,要填写卷内目录于卷首,以固定人事档案材料的位臵。目录登记的项目有:类别、材料名称、形成时间、份数、页数、备注等。

五、人事档案的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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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的鉴别,是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断材料的保持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的工作。是人事档案质量的保证,政策性很强,必须遵循“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主要方法有:

(一)、人事档案鉴别的依据

人事档案的鉴别的依据主要有两方面:

1、人事档案的内容。即对人事档案的内容进行鉴别,对其真伪和价值进行甄别和取舍;

2、人事档案的主体。即对人事档案形成者的社会地位、影响力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判断,决定其在何处保管以及保管期限。

(二)、人事档案鉴别的方法 1、判断是否属于人事档案。

2、判断是否属于本人的档案材料。人事档案是以个人为单位整理立卷的,归档的每一份材料都应确属其人,要避免张冠李戴的错误。区别材料是否同名异人的有效方法是将材料与档案认真核对,主要是看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工资级别、职务等是否一致。

3、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4、检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人事档案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能够实事求是的反映个人的实际情况,鉴别时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对那些恶意歪曲或诬陷的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应立即剔除。

5、审查材料是否处理完毕,手续完备。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归档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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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查对材料是否重复。

7、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三)对不归档的材料的处理

经过鉴别,一批不属于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被剔除,对这部分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可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转出。将不属于人事档案的材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送有关部门保管。转出时,要按规定办理转递和接收手续。

2、退还。将手续不完备或尚未办理完毕的材料退还给其形成单位,说明原因,提出意见,限期交回;将内容不实,含糊其辞的材料退还给有关人员,令其改写后交回;将奖状、证书、任命书、日记等应由个人保管的材料。退还给个人保存。退还时要开列清单,接收人清点无误后在上面签名盖章。

3、留存。将不属于人事档案归档范围但又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经整理后作为资料保存,留作日常工作查考。

4、销毁。将无保存价值,重复无用或污蔑不实的材料按有关规定予以销毁。凡准备销毁的材料,应仔细审查,逐份登记,写明销毁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销毁。

六、人事档案的保管和转递

所谓保管,就是采用各种防护系措施克服与限制损毁人事档案的各种因素,延长人事档案的寿命,并对之进行科学化的管理。

保管的最终目的是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可靠、有效和方便的利用。保管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收集、鉴别、整理等前期基础工作的成果能否得到充分体现,并直接影响着利用工作地质量。因此,保管工作室人事档案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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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档案的保护

损毁人事档案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内因和外因:

1、内因:是由档案材料的制成材料的质量所引起的变化,即低劣的纸张、墨水等造成的损毁;

2、外因:包括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人为因素一方面是指有意的破坏,另一方面是指由于档案工作制度不健全和管理人员的疏忽,以及利用者的不爱惜等造成的档案材料的丢失、污染、揉折、撕裂、破损、浇湿、浸毁或焚毁等;

自然因素是指档案材料所处的自然环境和保管条件,主要是指不适应的温度、湿度、光线、尘土、有害气体、有害生物等对档案材料的损害以及突然发生的水灾、火灾等自然事变。

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政治安全和物质安全,档案管理部门:

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并要求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其次,在管理工作中,要尽量采用最有效的方法和最新的技术成果,不断改善档案管理工作的物质条件,把自然因素对档案的损毁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人事档案的保管处所

1、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正本,由主管此人的人事部门保管,副本由主管或协管此人的部门保管。人员调动以后,要立即将此人的档案转至新单位保管;

2、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一般由原保管部门保管;

3、死亡人员人事档案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保管五年后,再移交本机关档案部门保存,有些档案还要移交给同级档案馆保管。

(三)人事档案的存放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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