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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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员承担赔偿责任。

(四)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部长、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向主办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银行重新核定。

(五)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专人看守。

第七条 现金收支工作的总体规定

(一)各单位现金收支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二)除财务部门或受财务部门委托的出纳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代表本单位接受现金或与其他单位办理的结算业务。 (三)现金收支要坚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跨期、跨月处理现金账务。

(四)出纳员不准以白条抵充现金。出纳员不得擅自将单位的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五)出纳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履行职责时,必须由财务部部长指定专人代其办理有关现金业务,出纳员不得私自委托。

第八条 有关现金收取工作的规定

(一)各单位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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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收款时坚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若发生误收假币或短款,由出纳员承担一切损失。 (二)因业务需要,在单位外部收取大量现金的,应及时向本单位财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妥善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回自己的家中。否则,发生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三)现金收讫无误后,出纳员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

(四)各单位每天的现金收入,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用于直接支付本单位自身的支出;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五)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及时登记《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办理交接手续,《现金收付款项交接簿》要同现金日记账一起保管归档。

第九条 有关现金支付工作的规定

(一)各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的库存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必须经会计、财务部部长和分管财务领导批准。

(二)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会计人员必须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

(三)办理现金付款手续时,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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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本单位规定的签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

(四)出纳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审批手续齐全的付款凭证支付现金,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名。

(五)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并及时办理相关账务手续。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借或挪用公款,个人因公借款,按单位有关规定办理。单位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审核,经财务部部长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各单位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七)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八)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九)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银行结算不便,且生产经营急需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大额现金时,由使用部门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部长及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准予支付现金。

第十条 现金保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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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员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二)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员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三)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员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员调动岗位,新出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

(四)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五)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六)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问题发生损失的,由出纳员负责。

(七)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部长批准后提取。

第十一条 现金盘点的规定

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一)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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