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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情况。 1.2.12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协调会后印发会议纪要,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1.2.13严格执行对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

督促施工承包人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监理工程师对成品保护质量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要求施工承包人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1.3质量的事后控制 1.3.1工程竣工验收

1.3.1.1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承包人有关阶段的、分部工程的以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合同的质量要求,负责组织初验。

1.3.1.2接到施工承包人有关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将初验意见书面答复施工承包人。

1.3.1.3初验全部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上签明认可的正式竣工日期,并向项目法人提出竣工报告。然后项目法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正式验收工作。

1.3.1.4总监理工程师严格掌握阶段的或分部的工程验收,通过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继续下阶段施工。

1.3.1.5对于重要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质量要求,根据分项工程实际情况,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中,必须按有关验收规

范选择检查点数,计算出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的合格或优良的百分比,最后确定出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确定能否验收。

1.3.1.6根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得出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决定可否验收。对单位或分部土建工程完工后转交给安装工程施工前,或其他中间过程,均应进行中间验收。承包人得到监理工程师中间验收认可的凭证后,才能继续施工。

1.3.1.7通过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统计推断,结合对质保资料的核查和单位工程质量观感评分,系统地对整个单位工程作出全面的综合评定。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合同所要求的质量等级,进而决定能否验收。

1.3.1.8质量保证资料的核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内容与标准一致否;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真实可信;提供质量保证资料的时间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排除完工后补做资料的可能性)。

1.3.2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

1.3.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工程项目竣工报告;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名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试验、检测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施工图;质量检验评定及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1.3.2.2审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试验、检验资料;核查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记录。

1.3.2.3审查竣工图:

A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对竣工图绘制基本要求进行审核,以考查承包人提交竣工图是否符合要求。

B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图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若有疑问,及时向承包人提出咨询。

C竣工图图面整洁,字迹清楚,用不易于退色墨水绘制,若不整洁,字迹不清,使用圆珠笔绘制等,必须让承包人按要求重新绘制。

D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记录及其他文件)对照进行核查。发现施工图不准确或短缺,让承包人采取措施修改和补充。

E审查各种质量检查、试验报告以及各种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指令施工承包人补充及核实。

1.3.2.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签证: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后,认为符合工程合同及有关规定,且准确完整,真实,,签证同意竣工的意见。

1.3.3竣工验收同时,会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单位或单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1.3.3.1督促承包人竣工预验:承包人验收前自行组织内部模拟验收。自验符合设计要求,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申请报告并现场初验。

1.3.3.2符合竣工条件,承包人预验通过,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监督站,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及承包人参加正式验收。

1.3.3.3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目测检查,并逐一检查工程资料所列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

A承包人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 B监理工程师通报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C项目法人根据在竣工项目目测中发现的问题,对承包人提出限期整改的处

理意见;

D由质监站会同项目法人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 E由总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情况,质监站宣布验收结果; F办理竣工验收证书。

2质量控制点设置及质量监理的预控措施

2.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2.1.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

2.1.1.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结合施工工艺的难易程度、施工承包人水平等进行全面分析后确定。

2.1.1.2质量控制点设置的多少,根据施工工艺、施工难度、建设标准和施工承包人的情况来决定。施工工艺复杂多设,施工工艺简单少设;施工难度较大多设,施工难度不大少设;建设标准较高多设,建设标准不高少设;施工承包人信誉不高多设,信誉较高少设。

2.1.1.3选择质量控制的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重点质量因素作为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和预控,选择的原则是:

A对工序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工程和薄弱环节。 B施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合格率较高的内容或工序。 C对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内容或工序。

D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情况下,施工承包人对施工质量没有把握的内容或工序。

2.1.2质量控制点设置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