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 责任单位(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验收 销号 4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 验收不得分,验收单位 不符合要求扣 2 分,验 收不合格即销号的不 得分 2.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 或其委托部门(单位) 4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 定报告不得分 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2.及时在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或其他显著位置 公示 监督 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 人、停产停工范围; 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 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 查资料和现场。未定期 通报、未及时公告扣 2 分,通报和公告内容每 5 缺 1 项扣 1 分,未设立 举报电话扣 2 分,接到 举报未核查或核实后 未进行奖励扣 2 分 信息 管理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 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3 查资料和现场。未采取 信息化手段不得分,管 理内容缺 1 项扣 1 分 五 、 保 障 措 施 ( 改进 完善 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 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 3 查资料。未召开会议定 期通报、未编制报告不 得分,报告内容不符合 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 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资金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资金有保障 要求扣 2 分 查资料和现场。未建立 3 并执行制度不得分,资 1 保障 5 分 ) 金无保障扣 2 分 专项 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1 次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3 查资料。未按要求开展 培训不得分 考核 管理 1.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 2.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查资料。未建立制度、 未执行制度不得分,检 查结果未运用扣 1 分 3 得分合计:

第 4 部分 通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

件》(AQ1028,以下简称 AQ1028)规定。矿井安装 2 套同等能

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 用 1 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

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

(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

的风筒;

(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3.通风设施

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

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瓦斯管理

(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

不形成瓦斯超限;

(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

“一风吹”。

5.突出防治

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

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瓦斯抽采

(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

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

简称 AQ1027)规定;

(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

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1,以下简称 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

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以下简称 AQ1029)和《煤矿安全

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

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

(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

预报工作;

(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

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粉尘防治

(1)防尘供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数容量及安装质量符合《煤矿井

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以下简称 AQ1020)规定;

(3)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10.井下爆破

(1)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和管理井下爆炸物品库,

爆炸物品库存、领用等各环节按制度执行;

(2)井下爆破作业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执

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3)正确处理拒爆、残爆。

11.基础管理

(1)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明确人员负责,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2)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报告、

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3)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规范

操作,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

行为,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