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代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 TFT-LCD)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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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三本帐”核算

项目技改前后的三本帐核算见表3.4-1。

表3.4-1 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统计(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废水排放量 COD BOD5 废水 SS F- NH3-N 磷酸盐 NOX H3PO4 Cl2 F- 废气 HCl NH3 TVOC SiH4 PH3 PM10 危险固废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生活垃圾 技改前52.7k工程排放量 2895550 (8273t/d) 217.17 57.91 173.73 14.48 24.61 1.45 22.68 0.0252 6.636 0.561 0.248 9.405 74.424 0.07 0.000753 0.064 0 0 0 技改工程排放量 210350 (601t/d) 15.78 4.21 12.62 1.05 1.79 0.105 5.67 0.0185 0.336 0.44 0.08 1.62 5.546 0.02 0.000087 0.020 0 0 0 以新代老削减量 210350 15.78 4.21 12.62 1.05 1.79 0.1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技改完成后排放量 2895550(8273t/d) 217.17 57.91 173.73 14.48 24.61 1.45 28.35 0.0437 6.972 1.001 0.328 11.025 79.97 0.09 0.00084 0.084 0 0 0 排放变化量 0 0 0 0 0 0 0 +5.67 +0.0185 +0.34 +0.44 +0.08 +0.165 +5.546 +0.02 +0.000087 +0.02 0 0 0 37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根据大气评价划分的等级,结合厂址所在地的地形特点、主导风向及环境敏感点分布,共布设了5个大气采样点,分别是伍屋村、共和村、美丽365花园、清湖村、岗头村,项目厂界上下风向。

根据大气监测结果可知,调查范围内SO2、NO2,PM10、TSP、氟化物、HCl、Cl2、氨气、TVOC等的浓度均未超过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良好。

4.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9年度),对观澜河的河流监测结果可知,2009年,观澜河3个监测断面超标的项目有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其中粪大肠菌群严重超标,观澜河整体水质受到重度污染,水质劣于Ⅴ类。

另外,对观澜河水质现状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附近观澜河三个监测断面的水质指标中,COD、氨氮、总氮、石油类、BOD和总磷均无法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氟化物、pH指标可以达标。可见,项目区附近观澜河水质受到污染,水质劣于Ⅴ类。

4.3声环境现状

根据本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可知:项目厂界现状噪声值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4评价区域的环境问题

目前评价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比较良好,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所确定的环境功能要求,但水环境中COD、氨氮、总氮、石油类、BOD和总磷均无法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氟化物、pH指标可以达标。项目区附近观澜河水质受到污染,水质劣于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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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技改后,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DB44/26-2001)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龙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观澜河,不会对观澜河的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若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出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龙华污水处理厂时,外排废水中COD浓度为776.33mg/L,氨氮的浓度为9.94mg/L、氟化物的浓度为44.82mg/L,废水事故排放对污水处理厂将可能产生一些冲击。因此项目运营后必须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设置风险事故应急池(3819m3),避免厂区废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转情况的发生,坚决杜绝事故废水外排。

5.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氟化物、氯化氢、Cl2、NH3和NOx等。 正常排放状况下,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所在区域和区域各敏感点有一定影响,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叠加本底后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考虑2用1备的碱液喷淋塔中一个喷淋塔失效,持续时间1小时3用1备中的一个喷淋塔失效,持续时间1小时,各环境敏感点在叠加背景浓度后,氯化氢、氯气、氨、氮氧化物在叠加背景浓度后均未超过评价标准,如酸性废气排气筒失效,则会造成氮氧化物的超标,企业采取严格措施,避免事故情况的发生。

5.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厂界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经过对高噪声源的有效治理,经过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的贡献较小,厂界可以达标。

5.4固(液)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可回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深圳市宝安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龙华三辉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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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处理处理,办公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危险废物(液)交给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绿绿达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在采取处理废物措施的同时,公司还应加强对固(液)体废物的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为防治废物逸散、流失,采取有害废物分类集中堆放、专人负责等措施,有效地防止废物的二次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保证项目产生的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液氨和液氯储罐发生泄漏时,在平均风速(2.6m/s)、D稳定度的气象条件下,泄漏的液氨和液氯蒸发进入环境空气中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不会超过半致死浓度;液氯泄漏时,的在事故现场下风向571.50~1701.20m范围内的氯气浓度值超过最高允许浓度(1 mg/m3),最大落地浓度是容最高允许浓度的1.96~9.79倍;液氨泄漏时,在事故现场下风向的氨气浓度值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30 mg/m3)。在发生泄漏时,应组织1702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进行撤离。

项目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化学品贮存、使用管理措施,以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自项目2008年9月运行以来,项目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项目所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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