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国立中兴大学罗浮兰杰群团组织之办法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二) (三)
每月至少舉行一次,每次須一小時以上。
團活動由工作委員會計劃主題與活動綱要,輪流由各幹事計畫
主持。 (四)
本團團員應由學校准許參加各童子軍機構所主辦之各項活動
或服務工作。
三、團活動設計與領導
(一) (二)
團活動由工作委員會根據行事曆擬定主題及活動綱要。 不論是小隊活動或團活動的主持,都應以羅浮群輪流主持。
第十一條 (會議規定)
一、團務委員會議
二、工作委員會
三、小隊會議
四、團群集會
第十二條 (經費規定)
一、本團經費來源如下:
(一) 團務委員會費:每人新台幣五百元整,於每年三月繳納。 (二) 入團費:每人新台幣壹百五十元整,於入團時繳納。 (三) 團員社費:每人新台幣三百五十元整,於學期初繳納。 (四) 每次團內大型活動團員依報名繳納。 (五) 團友、熱心童軍運動者捐助及上級補助。
二、本團會計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團補助經費之決算於每年年終後三月以內做成報告書呈交學務處 三
審核。
四、凡團員按時繳交社費者,可享受參加對外活動經費之補助。
第十三條 (行政細則)
本團各項行政細則另訂之。
第十四條 (補充規定)
一、本辦法未訂事項,視其特性其需要,另訂適切之辦法規範之。
二、本團組織辦法經例行月會中臨時動議提出,經討論及多數表決通過
後施行,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