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常用公文写作与处理讲稿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机关常用公文写作与处理讲稿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当否,请批示

平时易懂无大话。语言平实自然,明白晓畅、恰如其分,不矫揉造作、不要堆砌辞藻,乱用修饰词语。

2.不要文白夹杂,故弄玄虚。如放着他不用,用“其”,不用如果,“若”。这种做法,看似富有学究味,其实其中的迂腐味很浓。

3.不要过多引经据典。过多的引经据典,使人感觉卖弄学问,华而不实。一般来说,引经据典只限于一些事务性文书中,如领导讲话、调查报告中;但在通用公文中,一般不容许引经据典,特别是那些庄重严肃的公文,如请示、命令、通告批复等不能用。

4.少学生腔:文学抒情

鲜明生动无套话。公文要求严谨、平实、朴素。因为公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实践性。但并不排斥语言的生动活泼,在保证内容真实的基础上,审慎的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可是公文的内容表达显得生动活泼,从而更有效的发挥作用。

公文的语言生动指其所表现得公务活动内容必须要有新意,而不是人与亦云,平淡庸俗,无制发机关特质的内容。这首先要求作者要有新鲜的思想,写进公文中的事例要典型。其次表达手法上不能穿靴戴帽,空话连篇。

公文要素—版头部分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

标注“特急”“加急” 。

紧急程度编排在版心左上角或密级的下一行。

公文同时标识密级与紧急程度时,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三行。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编排在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党的机关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作为发文机关标志,不加“文件”二字。这是因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取消了各级党的机关以往大量使用的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括号标明文种的版头形式,而改用这种形式。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加“号”组成。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二行,居中排布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6.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

签发人必须是本机关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

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依次均与顺排,一般每行两个姓名,下移红色分隔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分隔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 公文要素—主体部分

7.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应使用长方形或沙漏形。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

(1)完整结构:发文机关+事由(表明文件主要内容)+文种;发文机关和事由有时可省略,唯一不能省略的是文种。(规定的文种只有15种,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纪要、决议、决定、议案、批复、意见、命令、公报、公告、通告)

(2) “事由”的结构:“关于?..的”,要求准确概括公文内容。(“关于”在发文机关后)。

8.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编排,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注:

(1)主送机关是指对公文负有处置、答复或执行责任的机关; (2)顶格,回行仍顶格;

(3)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的统称。

9.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

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1)结构层次序数:

第一层:汉字“一” ( 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作为小标题,句尾无标点) 第二层:汉字加括号“(一)” ( 3号楷字,作为小标题句尾标点可有可无)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 ( 3号仿宋,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句尾要有标点)

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号“ (1) ” ( 3号仿宋,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句

以上顺序不得逆向使用

(2)引文: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3)日期:要求用阿拉伯数字写明具体年月日,不能把2012年写“12年” 10.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说明处的标题应与附件本身的标题相一致。 11.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12.成文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编排在正文之下,空二行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标全。

成文时间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13.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可以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