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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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可参照《IPO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一)及《再融资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二)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项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项目组应在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制作及股票承销的其他业务环节中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制作工作底稿。投行内核部/质量控制部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底稿的质量是评判项目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以及项目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项目组应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项目组应在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制作专题调查工作底稿。如发行人按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专题调查要求的,项目组应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资料,并将补充资料按顺序附在每一专题调查的后面,作为专题调查工作底稿的有机组成部分。

7、检查监督

法律合规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并依据公司《合规检查制度》(招证发【2010】461号)的规定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稽核监察部和风险控制部定期对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违反该制度相关规定的,按照公司《问责管理制度(试行)》暨《问责处理细则(试行)》(招证发【2009】464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8、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外部文件)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外部文件)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外部文件)

《合规检查制度》(招证发【2010】461号)

《问责管理制度(试行)》暨《问责处理细则(试行)》(招证发【2009】464号)

《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考核办法》(招证发【2011】43号)

9、记录

《IPO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一)

《再融资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二)

附录一:IPO项目尽职调查提纲

【】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尽职调查提纲

(本尽职调查提纲适用于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项目,可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使用本尽职

调查提纲。)

序号 尽职调查内容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历史沿革 1 介绍发行人发展历史、业务基本情况的公司介绍性资料 2 发行人历次获得的荣誉证书 3 发行人设立的政府批准文件及历次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4 当期及历次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5 公司现行章程及设立以来历次修订的章程 6 历年的财务报告 7 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 8 发行人设立至今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会议通知、记录、会议决议 9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法律文件包括: 9-a 发起人协议 9-b 创立大会文件 9-c 评估报告 9-d 审计报告 9-e 验资报告 9-f 法律意见书 9-g 上报主管部门的改制方案 9-h 重组过程中取得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债权人同意债务处理方案的文件等) 10 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10-a 各发起人简介(自然人发起人的简历) 10-b 各发起人设立当年(【 】年)营业执照(或自然人发起人的身份证件)、章程 10-c 各发起人设立当年(【 】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若有) 10-d 自然人发起人的直系亲属姓名、工作单位及任职、投资 10-e 各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评估报告、权属证明(如房地产证、专利证书等) 11 发行人设立至今历次分红派息情况(填写表【1】) 表1:发行人历次分红派息情况列表 序号 时间 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金额(万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