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在陌生人世界中建设和谐社区的难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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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由居民党员、流动党员和物业在职党员组成的联合党支部,成为凝聚小区各种力量、保证社区各项工作在小区得到落实的组织保证,打开了新建高档小区的工作局面。他们因此创造了“1+3”的模式,就是在社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这四个社会管理主体共同承担责任,发挥作用。他们把这“1+3”模式概括为“四位一体”的共建机制。

2、全国社区运转模式都离不开作为领导核心的基层党组织

在中国,社区运转模式通常有“1+1”(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1+2”(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1+2+1”(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志愿者大联盟)、“1+3”(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甚至还有“1+4”的,即在“1+3”中再加上商会。但不管是哪种模式,都有“1”,它就是作为领导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同时,社区建设的方方面面,不论是社区资源动员、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服务,等等都离不开基层组织。《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重申:要“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社区党组织的建设,既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区建设的组织保证。

3、支部领导与居民自治相结合——中国特色社区建设取得进展的关键

如果说,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支部建在连上,是保证革命胜利的基层军事基础,那么现在,支部建在社区,则是保证社区建设成功的基层社会基础。支部领导与居民自治相结合,这是中国特色社区建设取得进展的关键之一。各地以党

建带社建,为这一点提供了新的例证。当然,支部领导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如何结合得好,仍有许多问题要探索,例如,支部领导如何改进,居民自治如何推进,两者的结合方式如何创新等等,不是都解决了。各地的实践本身也提出了这些问题。

三、社区建设的实质:逐步落实公平正义

笔者曾多次指出,和谐社区建设,跟和谐社会建设一样,从实质上说,涉及到把社会正义的概念落实到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方方面面。就社区建设来说,就是落实到社区制度的各个方面。社会正义概念落实到具体制度,社会和谐也就有了制度保证。这一点从逆向来说,也就是按照正义的概念和原则来处理社会矛盾,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以此来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增进团结,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只有把社会正义在正向逆向两方面都落实了,才能把陌生人的世界真正和谐地连接起来。

(一)社会公平正义及其两个维度

无论是把社会正义落实到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方方面面的制度创新,还是按照社会正义原则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型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实践的焦点。这是因为社会正义与社会主义有着内在的血肉联系,可以说,没有社会正义的社会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缺乏社会公正的社会主义是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只有按照时代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坚持通过制度创新,逐步把社会正义落实到具体制度方方面的社会主义,才是名符其实的社

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社会主义,主要就“新”在这个创新性上[ii]。

把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到社区制度方方面,涉及到社会正义及其维度问题。 1、社会公平正义及其两个维度的含义

所谓社会正义,在我看来,就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iii]。这里,公平与平等都能表达正义,但又是不同程度的正义,正好能够表达社会正义也是有阶段性的。在初级阶段,正义概念主要与公平概念,即是与“合理的差别”联系在一起的。而在高级阶段则是与平等的概念,特别是“事实上”平等或实质性的平等(即社会经济平等和满足需要的平等)联系在一起的。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一个经验教训是我们过早地以平等观念为主导观念而不知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只能遵循公平的正义概念而不能实际奉行平等的正义观念。违背这一点,超越了初级阶段,也不能很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

社会公平主要有两个维度:制度安排与百姓认可。在当前,把握了这两个维度,在我看来,也就较好地把握了社会公平。社会公平首先指的是一种客观的制度安排的合理性问题。这主要体现在社会资源分配和获得的差别是合理的;社会机会对每个社会成员都是自由开放的,可竞争的。社会学上以职业为主要标志的阶层或分层则要求这样来安排:各阶层之间的差别是合理的,各阶层的地位是开放的。这样的安排,使上层永不松懈,中层永不满足,下层永不绝望,从而使作为绝望的派生物的种种消极后果,如自杀、“人肉炸弹”等概率大大降低。

社会公平还在主观上体现为百姓的共同认可、认同。这就是社会公平度、公平感的高低问题。这种社会公平度、公平感,在社会学上是可以通过社会指标体系来加以衡量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从经验上体会到,多数老百姓不认可、不认

同的东西,是不公平的。所谓老百姓心里有杆称,归根结底是有一杆认可公平的天平。

2、作为分析框架的社会公平正义及其两个维度

社会公平及其两个维度,可以作为一个分析框架,来研究我国社区制度的创新。随着中国社会重心日益下移,全国范围的城市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益显示出它们的重要性。我们在全国各地的调查和考察表明,中国城乡基层社会,正在用建设性的反思批判精神,通过制度创新,把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到我国微观制度的方方面面。无论在制度安排的公平方面,还是百姓认可的公平方面,都是如此。

社区制度建设实际上有两大块,一块是宏观制度在社区的延伸,如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就业制度,这种宏观制度全国必须统一,各地不能另搞一套,这里的创新,主要是探讨更加适合当地情况方式方法,针对过于一般的条文制定实施细则,等等。一块是社区制度本身,如居委会组织、社区其他组织、社区服务体系及其相互关系,这里的创新,主要是探讨不同的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模式和运转机制。笔者曾经用社会公平正义的这两个维度,作为社区分析的框架,对全国各地多个社区制度本身做过分析。

(二)社会公平正义两个侧面的关系

关于社会公正两个侧面的关系,需要强调公平正义两个维度的转化和互构:一方面,公正的利益结构和制度安排是社会公正的客观基础,因此,社会的利益结构必须能够尽可能容纳和满足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社会的制度安排必须为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提供保障。另一方面,社会成员对公正的感受和认知也要不断发展和成熟,从而具有使社会生活合理化的能力,形成对社会生活的积极的解释、认可和接受。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社会公正的两个侧面仍需要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