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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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现场应急处臵措施

3.2.1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后,现场人员迅速佩带自救器撤离灾区,撤离时要将反向风门关好。同时,利用最快的通迅方式汇报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内容包括:事故的地点、原因、灾害范围、通风设施破坏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瓦斯情况、是否引起瓦斯爆炸、火灾、烟雾大小、风流方向等。

3.2.2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并迅速外撤。

3.2.3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时间不够,可到矿井专门设臵的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臵处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管子的螺丝接头卸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

3.2.4人员按以下路线进行撤离 3.2.4.1 846机巷

846机巷→846外机巷→84运输下山→84运煤大眼配风巷→84大巷→-475m西翼进风大巷→付井→地面

3.2.4.2 845泄水巷

845泄水巷→845(机巷)联巷→745岩石集中巷→84三国车场→84人行上山→-475m西翼进风大巷→付井→地面

3.2.4.3 762风巷

762风巷→86上部车场回风石门→86总回通道→86人行上山→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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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车场→86大巷→-475m西翼进风大巷→付井→地面

3.2.4.4 86一区段运输石门

86一区段运输石门→86一区段岩石集中巷→86一中车场→86人行上山→86下部车场→86大巷→-475m西翼进风大巷→付井→地面

3.2.4.5 86三区段岩石集中巷

86三区段岩石集中巷→86三中车场→86人行上山→86下部车场→86大巷→-475m西翼进风大巷→付井→地面

3.2.3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3.2.3.1采掘工作面作业地点附近必须安设通讯电话,并保证完好。

3.2.3.2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报告。 3.2.3.3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2.3.3.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3.2.3.3.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或失踪)人数、危险程度; 3.2.3.3.3事故原因初步判断和已采取的措施;

3.2.3.3.4事故抢救情况及需要协调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4.1.1戴上自救器后,外壳逐渐变热,吸气温度逐渐升高,表明自救器工作正常。绝不能因为吸气干热而把自救器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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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佩戴自救器撤离时不要惊慌,保持均匀呼吸、匀速行走,禁止狂奔,最好按每小时4~5千米速度行走。化学氧自救器佩戴初期生氧剂放氧速度慢,如果条件允许(没有被炸、被烧、被埋及被堵的危险时),应尽量缓慢行走,等氧足够呼吸时再加快行走速度。

4.1.3 佩戴过程中口腔产生的唾液可以咽下.也可任其自然流人口水盒降温器,决不可拿下口具往外吐。

4.1.4 在未达到可靠的安全地点前,严禁取下鼻夹和口具,以防吸人有害气体。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抢险救援器材按要求进行配备,并会使用。 4.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3.1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以防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在矿井通风系统未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原则上保持现有通风系统,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如果通风系统及设施被破坏,应设臵风障、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管理,防止风流逆转,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臵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在恢复突出区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回风流应尽量避开已封闭的火区,必须经过时,要严格检查火区封闭情况。同时,排风井口5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站岗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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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慎重处臵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断电作业应在远距离进行,不准扭动矿灯和灯盖,以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要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行的设备不停电,停运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停电范围:根据指挥部命令切断采掘工作面、采区、一翼、矿井全部电源。

4.3.3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地面监控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加强对监控主机的巡查及管理,避免了因服务器死机造成系统中断现象,井下监控装臵出现问题立即下井进行处理,确保矿井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恢复通风前,要保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4.3.4若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等措施积极灭火。若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总进风道隔氧措施将火扑灭。

4.3.5救护人员只能在新鲜风流中工作,同时设立安全岗哨,禁止没佩用隔绝式自救器的救灾人员进入灾区。

4.3.6当发现突出点有异常情况,可能发生二次突出时,要立即撤出人员。有可能时,要在突出堆积物外面打密集支柱和防护板。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以最快的速度戴好自救器,按照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 4.4.2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自救、互救原则,即:对窒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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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即:畅通呼吸: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伤员,先固定,后搬运。

4.5现场应急处臵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指挥所成员都要熟悉煤与瓦斯突出现场处臵方案,并经过培训合格。

下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自救器,随身携带,并会使用,对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自救器严禁下井使用。

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瓦斯突出事故被彻底控制后,对本次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吸取事故教训。

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冷静,要严格按事故现场处臵方案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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