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消费纠纷审判白皮书-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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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年消费纠纷审判白皮书

消费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上海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始终探索在新形势下消费者保护的最佳途径。而我院作为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一贯重视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依法保护,倡导和谐有序的消费理念。2014年,我院审理的消费者孙宝静诉上海一定得美容有限公司服务合同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上海法院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领域的司法水平和审判理念。2014年3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食品药品司法解释”)同时施行,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了新的时代,而新的法律法规也给消费维权领域带来了新的动态。因此,我院将2014年起连续三年的消费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和调研,并总结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总量不大,然而增幅不小

广义上的消费纠纷也包含商品房领域和金融消费领域所发生的案件,但因我院对于商品房及金融消费纠纷都将推出专项审判白皮书,故本文仅收录并统计普通生活消费领域所发生的案件。同时,由于直辖市中级法院收案标准的规定,目前我院审理的消费纠纷均为二审案件。2014

年,我院受理并审结普通消费领域的消费纠纷案件75件,2015年增加至91件,比上一年增长21.3%;2016年更增加至135件,比上一年猛增48.4%,并出现了三批消费纠纷集团诉讼。虽然消费纠纷案件的总体数量不大,但三年来迅猛增幅以及社会关注度之高,使得司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不断凸显。(详见图一)

图一:普通领域消费纠纷近年来之数量及走势

1401201008060402002014年2015年2016年75普通领域消费纠纷91135

(二)案件涉及面广,多种案由林立

虽然案件数量不多,但目前消费纠纷的案件类型包括了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近20种。其中,合同类案件主要体现在买卖纠纷和服务纠纷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机动车、家用电器及通讯工具、日用品、奢侈品等案件;服务纠纷案件则多体现为旅游合同、教育培训合同、网络购物合同、电信合同、运输合同、餐饮服务合同等案件。侵权纠纷案件主要分为财产损害类纠纷和人身损害类纠纷,上述案件涉及到产业链多个方面。而上述多领域的消费纠纷更涉及到各个领域内诸多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也涉及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均衡考量,这对法官的职业能力是一个考验。

(三)职业打假案件众多,职业打假人日趋年轻化

随着食品药品司法解释第三条1和最高人民法院第23号指导案例2对知假买假行为在食品药品领域的主体身份确认,职业打假人队伍日渐壮大,呈现人数上的广泛化和人员上的年轻化之势。2014年,我院消费纠纷案件中职业打假案件的数量为15件,2015年增加为24件,2016年则猛增至54件。

由于获利丰厚,打假人身价倍增。职业打假人已从几年前的以六零后、七零后人士为主体,逐渐年轻化。目前已出现九零后职业打假人驾驶价值百万豪车去超市购买十多元食品进行索赔的案例。

二、案件特点

从2014—2016年我院审结的普通消费纠纷案件分布情况来看,食品案件占比较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日益严苛。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制度的确立3,食品消费维权案件迅速增长,也成为职业打假人最为关注的“阵地”之一。此外,机动车销售特别是二手车销售领域中的问题较多,而旅游纠纷中因故无法继续旅行或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也并不罕见,故该两类案件的数量也较为可观。

1 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3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图二:各类型消费纠纷案件的数量及占比

其他, 92, 31%机动车, 42, 14%旅游, 40, 13%预付卡, 19, 6%食品, 79, 26%家具, 15, 5%电视购物, 14,5%机动车旅游预付卡家具电视购物食品其他

(一)机动车消费案件占据较高比例

2014—2016年,我院共受理并审结涉及机动车的消费类案件42起,占总数的14%,由于消费纠纷案件涉及面众多,故该比例在某一特定类型中已属高位。机动车消费纠纷案件往往呈现出三种类型:1、新车在运输途中被碰擦经维修后,销售商是否已如实告知消费者所引发的案件。此类案件的审理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以第17号指导案例4予以规范。在该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2、二手机动车被更改里程数所引发的案件。此类案件中,法院主要审查二手机动车之前的保养或维修记录所确定的里程表被修改之事实能否确定。因二手机动车里程数亦是影响其市场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故一旦法院能够确定里程数被更改的事实,将认定销售商构成欺诈。在审判实践中此类案件为数不少,在此也提醒消费者予以关注,有条件的可在交易前后去4S店查询里程数。3、因未及时交车所产生的案件。由于上海私车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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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诉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