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操作说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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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介质反馈

每个月介质申报完成后,必须及时导入该月的申报反馈结果,否则在下月进行申报时会出现错误。

(1)回到主界面:

(2)点击[介质反馈]按钮,系统显示如下画面:

(3)选择要反馈的申报所属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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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导入]按钮,系统显示如下画面:

(5)将经税务机关已读取申报数据的U盘、移动硬盘插入电脑,确定介质反馈文件所在位臵和文件名,点击[打开]按钮,即可。

四、其他需要强调的相关事宜

(一)各种申报明细表的适用范围 见主界面“帮助”中的“填写报表”。 (二)辅助工具中“自查”功能的应用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以前月份没有足额申报收入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外的企业补发工资时,使用此功能。 “自查”功能操作流程:

1、点击“辅助工具”,系统显示如下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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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自查”,系统显示如下画面:

3、确定自查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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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增加]按纽,系统显示如下画面:

5、选择下拉菜单显示的项目,录入正确的收入:

6、按弹出画面的要求逐项填写,按[保存]按钮,然后回到系统主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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