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必然大量增加。中国已达到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城市居民的生活也达到了小康水平,水的供给价格应该参照供给成本加平均利润加以核定,使非农产业和城市居民真实地感受到水的商品性,通过价格机制来调节非农产业和城市居民对水的需求。然而在农村和农业中,完整意义上的水市场还难以建成。如果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来自于集中供给,水的市场就可以建立。但是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是自我抽取地下水或担取河水,这样,水的市场就无法建立。至于农业生产中的用水情况也比较复杂。有些农民采集的是天然降水,这就形不成市场,并且政府在财力和技术上还要给予一定的支持;有些农民抽取地下水和河水,这些水属于公共资源,也不能够形成市场,但可考虑通过政府收取水费的办法,来调节农业上的用水量。要改变现在按耕地面积收取水费,而按用水量来收费;有些农民的灌溉用水来自于灌区供水,就要让农民承担部分供水成本。对农业用水收费将产生巨大的管理成本,但不收费必将造成农业用水的巨大浪费。水费的收取必将增加农业生产成本,降低农民收人。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对农业的某些用水收取费用,将有利于节约用水。收获的水费应用于补贴节水灌溉的设施和设备,从而使节水农业变为现实。

(二)建立水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利益调节或补偿机制

中国水资源在地区和季节的分布上都表现为严重的不均,要充分地利用水资源,就要对水资源进行拦蓄和输送,这种水资源的重新配置,造成了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利益的得失不同。一般来说,水资源的重新调配,收益多发生在用水区,许多成本则发生在水源区。如果没有合理的经济利益调节或补偿机制,很可能得不到成本承受人和地区的主动配合。其结果一是影响工程效应的充分发挥;二是部分人和地区利益受到伤害。这都有悖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原则要求。从国民经济总体上看,从用水区的收益来看,水资源的跨流域或跨地区调配是符合效益原则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但从水源区的经济利益出发,调水可能会引起可计量的或不可计量的损失。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其自然使用者也拥有使用权。因此,从理论上讲,水资源租金的一部分应偿付给自然使用者。可见,不论是成本补偿还是资源租金分享,水源区的利益都应得到保障。建立水资源重新配置的利益调节或补偿机制,有利于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水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国家宏观调控机制

水资源、特别是大江大河的水资源是一种典型的公共资源。单纯的市场机制可能会造成水资源配置的失灵。如新疆塔里木河下游的绿色走廊是新疆重要的粮食、香梨、鹿茸生产基地,由于上游乱引乱蓄,单位面积灌溉水量相当于下游的近10 倍,致使下游

13

水量逐年减少,莫苏以下270 km 的河道干枯,地下水位由20 世纪60 年代的2m 下降到现在的16m 以下;地表植被大量衰败、枯死、绿色走廊面积由20世纪60 年代的5 400 hm2 减至现在的不足1 333 hm2,土地大面积沙化,库姆塔格沙漠在30 年间向西推进了60 km ;草地严重退化,绿色走廊33 333 hm2 ,草场载畜量由60 万头降到3 万头,数代居住此地的800 多户牧民被迫迁移,该地区30 多种野生动物濒临绝迹。黄河上中游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一些地方从自身需要出发,大量修渠引水。20 世纪90 年代,黄河年均引水量达320 亿m 3 ,是1949 年的4 倍多。上游一些地方引用黄河水后,采用大水漫灌、串灌方式,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上游盲目引水,使得下游水量急剧减少,在1972--1997 年的26 年中,黄河在山东境内有19 年出现断流。近年经过国家对黄河水的统一调度,情况才有所缓解。很显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合理地配置水资源,国家还必须进行适度的宏观调控,如规定各地区的用水配额,根据用水量收取一定的费用,以促使用水单位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均衡利用。

水资源又不同于其他商品,其市场配置受到空间位移的限制。包括调水工程在内的水利建设都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特性。从客观上讲,供求的市场力量常常不足以跨越空间障碍完成市场交割,特别是大型的引水工程,投资量大,涉及的区域多,令单个的供给者和需求者望而生畏。只有政府和公共财力才有可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因而即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

(四)建立水资源配置和利用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机制

由于水资源的有限性或稀缺性,使得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走节水农业的道路。而要发展节水农业,除了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措施以外,还必须有节水的技术措施。节水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来自于市场,另一个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推动。如果农业节水技术能够形成有形的商品,则市场力量会推动这类技术的进步。这类技术进步多触角,多方位、反应快、周期短,效益好。如喷灌、滴灌和微灌设备等。如果农业节水技术不能够形成有形的商品,农业节水技术就难以商品化,则推动这类技术进步的力量将主要来自于政府。这类技术进步是非市场经济的产物,往往反应慢,时间滞后,周期长,科研投资不能直接收回,但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较大,许多农业节水技术具有这类性质。因此,农业节水技术进步离不开市场和政府的共同推进,特别是离不开政府的推进。

14

第七章 农业劳动力

1、什么是农业劳动力?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般规律是什么?

2、什么是农业剩余劳动力?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和困难是什么?如何加快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作业7)

三、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

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前,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量甚少,改革开放之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但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呈现以下特点。

(一)从转移地域看,跨地区转移日趋活跃,但以就地转移为主

自20 世纪50 年代末实行以户籍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城乡隔离政策后,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在城乡系统封闭的状况下进行的。改革开放后,一方面,随着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其转移;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近几年城镇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明显增多,每年有1 亿多农村劳动力在城镇从事建筑、劳务等活动,使得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日趋活跃。但总体上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还是依靠在农村社区内部的就地转移。

(二)从转移产业看,以第二产业为主

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转移到了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偏低。

(三)从转移方式看,以兼业型为主

目前绝大部分转人农村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他们或者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利用家庭辅助劳动力来经营农业。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劳动力属于季节性转移,即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或经商。

(四)从不同区域看,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在东南沿海石茵及大中城市周围的经济发达地区,虽然元面莎,但由于非农产业发展快、资金较雄厚、交通便利、市场广阔,劳动力转移途径多、速度快;相反,在不发达地区,因二、三产业不发达、资金短缺、交通不便、市场狭窄、劳动力素质低,劳动力转移途径少、速度慢。

四、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的困难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加大

15

因为,一方面中国人口还会继续增加,因而劳动力潜在供给还会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生产投人的增加和科技的进步引起农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以及耕地的逐步减少,种植业所需的劳动力会进一步减少。这就会给农业劳动力转移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

(二)需要转移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素质低

一般说来二、三产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比较高,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各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但目前农村的劳动力素质较低,其转移就产生了困难。

(三)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减弱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但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明显下降。据统计,1980-1989 年10 年间平均每年新增就业707 万人;1990-2000年10 年间平均每年新增就业下降至372 万人,其中1999 年新增就业人员仅为250万人,2000 年仅为160 万人;2001-2005 年5 年间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再下降至290 万人。

(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失业矛盾突出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到2005 年底,中国的城镇人口为5 . 62 亿,城市化率仅为42.99 % ,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5 % ,发达国家为75 %。中国的城市化滞后表现为工业化超前的城市化滞后。200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农产业的比重已达87.4 % ,进人了工业化的后期阶段,城市人口比重应达60 %左右,实际城市化率比应达到的城市比率低了17 个百分点。同时,近些年来中国城市中仍有不少下岗职工,为此一些城市出台了限制农民从事城市某些工作的政策,这与农业劳动力人城务工、经商产生了矛盾,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制约作用。

(五)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

目前劳动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高,特别是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劳动就业法律法规体系和就业制度等方面,还不适应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还存在相当程度的盲目性,这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五、提高农业劳动力利用率与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 (一)提高农业劳动力利用率

1、可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改造大量中低产田、开垦宜农荒地、兴修与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等,可以提高农业劳动力的利用率。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