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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民医院神经外科

一、病人入院必须经门诊或急诊科医生同意,并持医生开具的“住院证”,携带病历,到住院处置室办理手续后方可入院,急危重病人经急诊科与住院处置室联系可以优先照顾入院,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办住院手续。

二、病人住院须登记家属或联系人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等,以便于联系。 三、病人入院后,医务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及时安排床位,填写住院登记 卡及发放有关生活用品,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管理有关制度等。

四、一般病人,可自己办理手续后由卫生员或护士带领进入病房,对危重病 人可由门诊或急诊科护士直接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五、病人入院后,值班或主管医生应及时检查病人,安排治疗。

六、病人出院由主治医师决定,并开出院医嘱,病人在接到出院通知后,应 及时到住院处结清账目,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到护士办公室还清物品,护理人员凭结账单发给“出院证”,方可离院。

七、经治医生对出院病人住院期间的诊治情况应写好出院记录,并同时写于 门诊病历本上。根据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并提出出院后的处理意见。

八、如病人病情尚需住院,但家属或病人主动要求出院者,主治医生或经治 医生首先应就病情及预后与病人或家属谈话,并记录在记录本上,作为自动出院处理,由病人或家属签字,责任自负。

九、对根据病情许可决定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其所在单位协助作好思 想工作,并采取措施由单位接回或有关部门送回。

十、对住院期间个别故意闹事的病人或家属,除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外,应 及时通知院保卫组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新接收病人须知

一、新入院病员,原则上由当值班医生接收,必要时由科主任安排接诊医生。 二、主管或值班医生接收病员时,按统一格式要求书写科住院病历和首次病情记录。 三、新接收危重和抢救的病员,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和抢救。 四、询问完病史和体检后,应立即开入院医嘱,以保证治疗和护理工作的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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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现新接收的病员经检查与所收住科不适应者,在给予相应的应急处理后,及时请

有关科室会诊,确定诊治方案及主管科室。 六、新入院病人病历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七、自费病员,要根据病情督促其预交一定数量医疗费,有困难或医疗费用大的,应及

时向上级汇报和向家属说明。

住院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应按省、卫生厅颁发的《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进行书写。

二、病历记录一律用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力求层次分明,内容完善,语句简

练、通顺,表达准确,字迹端正,书面整洁,不得涂改、剪贴。医师应签全名,修改及上级医师修改、签名用红色笔。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不能用代号或简写符号,无正式译名的病名及药名可以例外,

诊断结论、手术名称应按《全国疾病和手术分类标准名称》填写。

四、要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使病历记录内容符合实际,能充分反映病情变

化的过程及诊治情况,为今后总结临床工作经验,提高诊治水平,搞好科研和教学提供依据。

五、下级医师书写的“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记录中所提及的

XXX主治医师或XXX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请本人批阅后用红色笔签名,以示负责。

六、进修生、实习生书写的病历,需经带教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查修改并签名。 七、住院病历的内容和要求:

(一)凡新入院病人必须书写一份住院病历,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籍贯、出生地、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人、住院日期、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生活史、家族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记录者姓名及记录时间等。

(二)新入院病人病历,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危重病人应立即书写病历。

(三)新入院病人,当天首次记录病情一次,以后每1-3天记录一次。对危重病人及病

情有变化时,应随时记录。手术后病人应记录三天,以后视病情按上述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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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意见、病情分析、上级医师查房意见、治疗经过及效果、会诊结论、转出或转入等,各种讨论应详细记录, (四)凡属中西医结合的病历,应用中医术语,并应加中医辨证施治的讨论。 (五)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应作详细记录,请他科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会诊记录并

签名。

(六)手术病人的术前讨论、手术通知单、病理检查申请单,应在术前完成,麻醉记录、

术后首次病情记录应在术后及时完成;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急病人应于术后及时完成。

八、住院医师要加强病历书写的训练,并逐渐提高病历书写的能力和水平;主治医师、

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抽查本科下级医师病历书写情况,并把病历质量检查作为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及主治医师查房的内容之一。

九、病人出院时住院医师应将病历逐项填写,并按规定整理总结,各种记录不得遗失,

病历首页第一面的“护理等级1-6点”由护理人员填写;“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的签名,必须两人以上,后三项签名可以同一人;“质控医师、质控护士”由病历质检室人员填写。

十、主任、护长未签名的病历,由病案室通知科主任、护长取病历回科室审阅签名,但

必须一周内归还,从取回病历之日计起,逾期不交报医务股处理。 十一、 入院一周后,如果出现一下情况的任一条,都必须报院内感染。 (一)发热、咳嗽、肺部阴影。

(二)尿频、尿急、尿痛,小便常规WAC + ~ + + + +。 (三)褥疮。

(四)大便次数增加,一天7次以上。 十二、如病历出现以下情况,将一票否决。

(一)院内感染漏报乙级;传染病漏报乙级;孕产妇死亡漏报乙级。

(二)危重病人住院超过24小时,无主任查房记录乙级。(管床医师如果是副主任医师。

所写的首次病程记录不能算主任查房记录。) (三)缺出院小结乙级。 (四)缺知情同意书乙级。

(五)已收费的各种检查报告单缺2份以上(含2份)乙级。 (六)电子病历暂按乙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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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明显刮、粘、涂现象或每页病历出现6个错字以上或2处以上(含2处)的改

错无重抄乙级。 (八)代替他人签名乙级。

(九)现病史或体格检查缺乏与主要诊断有关的重要阴性症状和体征乙级。 (十)护理漏一班未记录乙级。 (十一) 医护文件不相符乙级。 (十二) 手术病人无手术记录丙级。 (十三) 病历缺一页以上(含1页)丙级。

附:各种记录须知

一、首次病情记录内容要求如下:

(一)摘要叙述主要病史,阳性体征和实验室检查;

(二)提出初步诊断及其依据,列出一至三个必须进行鉴别的疾病,并加以分析; (三)目前病员的情况和已使用的治疗措施,病员初步反应,已完成检验项目及第二天

准备要检验的项目(要注明是否开验单)。 (四)目前病情观察中应注意事项。

(注:首次病情记录切忌单纯重复住院病历一遍,要按上述四项基本要求逐一书写。) 二、病情记录: 内容包括:

(一)自觉症状、睡眠、饮食、两便情况;病情发展、经过,新症状的出现和体征的改

变,有无合并症发生。

(二)上级医师对诊断的分析和治疗处理意见。

(三)特殊检查的结果及其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和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各科会诊意

见。

(四)就诊断的确定或原诊断的修改补充,说明其根据。 (五)病员对接受治疗处理的意见。

(六)危重病员要注意思想和情绪有无重大波动。

(七)要统一格式:第一行开始写日期(年、月、日,危重病员应注明时间),记录要

与左边日期拉开距离,以保持条理清楚。 三、接收记录

(一)凡由其它科转入本科的病员一律写“接收记录“,要另立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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