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凤里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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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欠电力局电费导致停水、停电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二)旧楼区物业管理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

1、治理违章搭建、乱摆乱卖、圈占道路等问题。

2、治理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 四、工作要求

今后办事处将在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陆续制定出台一整套联席会议制度措施,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一平台,通过每两个月一次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进行沟通,不断增加信任,尽量减少因各种误解造成的矛盾,从而形成各方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信互让的良好工作氛围,共同把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共同把居民群众的环境维护好,使联席会的工作目标能够真正体现一体化。

关于印发《夏港街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

现将《夏港街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议案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印发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Δ 通知 抄 送:区房管局、夏港派出所

广州市萝岗区夏港街办事处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印发

夏港街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我街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工作实际,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广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七条规定,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

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以下事项:

1、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退出程序以及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按规定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配合事宜;

5、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6、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

8、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1、联席会议由街道办牵头,定期商议辖内小区综合管理相关事宜。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具体会议时间由召集人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召开前,将召开的会议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通报给联席会议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事先要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联席会议联络员。

2、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3、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4、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5、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工作。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