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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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单位管理

3.1

单位非敏感信息修改

【业务背景】

对企业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信息中的非敏感信息进行变更,修改不需审核即时生效。

【界面图示】

【业务功能说明】

系统根据当前登录单位直接显示单位基本信息。 修改单位非敏感基本信息,生成变更记录。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单位管理”-》“单位非敏感信息修改”。

2、系统: 显示该单位的基本信息,其中可修改项目包括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电话(区号位数)、专管员所在部门,专管员姓名,专管员电话,其他均不可改。

3、单位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后,点击“确定”按钮。 4、系统:保存修改后的信息。 【注意事项】

此功能只能修改单位非敏感信息,如需修改单位其它信息,需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局更改。

3.2 单位用工范围申报

【业务背景】

企业可通过此功能新增用工范围。 【界面图示】

【业务功能说明】

系统显示当前单位已经有的用工范围。 选择可以新增的用工范围。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单位管理”-》“单位用工范围申报”。 2、系统: 显示该单位当前用工范围。

3、单位用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用工范围新增后,点击“确定”按钮。 4、系统:保存新增的用工范围申报。 【注意事项】

1、用工范围申报后,需社保中心审核通过才生效。

2、此功能不提供增加派遣相关用工范围,增加派遣相关用工范围需携带资料到社保局办理。

第四章 职工缴费管理

4.1

职工新增申报

【业务背景】

职工统筹区县间转入及首次参保登记对接劳动局用工登记数据采集,能够实时采纳用工人员名单及其时间,能够对其招工人员进行实时保险登记转入。

4.1.1 增员申报

【业务功能说明】

1、支持单个人员办理新增申报。

2、将输入身份证号码的招录职工与本单位登记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如该职工已经在社保系统中登记,则可以补充人员资料并进行增员;如尚未在社保系统中登记就属于首次参保登记人员,则提示此人未在本单位登记就业信息,不允许办理该业务。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申报”-》“职工增加申报”-》“增员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系统判断此人是否已在本单位办理过用工备案登记,如果此人还未在本单位登记就业,给出提示不允许办理增员,

如此人已在本单位登记就业,则系统自动带出登记的就业信息,补充其它信息后点击确定。

3.系统:校验并保存申报信息,提示职工增员申报成功。

4、系统:自动将刚才增员成功的人加入到当前增员申报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