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经理(B类)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经理(B类)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第八条 根据实际情况,营业部可将现有的客户经理(B类)分配到营销部下设多个营销团队中,命名为营销一部、营销二部……营销N部,营销团队在组建时报经纪业务管理部、人力资源总部备案。

(一)营销团队负责人任职条件:

1.客户经理(A类):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

2.客户经理(B类):个人开发客户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净佣金收入月均2万元以上,且入职满一年,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

3.有客户资源的客户经理(B类),个人客户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

4.有营销团队资源的客户经理(B类),一次性引进5名以上营销人员的,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

(二)营销团队的组建条件: 1.每个营销团队原则上不少于5人;

2.营销团队成员开发客户资产总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 3.营业部可将新入职的客户经理(B类)补充到分配组建的营销团队当中,营销团队的总人数不得超过30人。

(三)营业部制订考核办法,对营销团队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团队(及育成团队,若有)营销人员发展数量、营销人员业绩完成情况、新增客户资产、净佣金收入、新增有效客户数、营销人员的风险管理与合规执业、营销团队晨夕会组织情况等指标。

(四)营业部按月度提取营销团队下属客户经理(B类)开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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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产生的税后净佣金收入扣除各级提成后净额的10%作为营销团队负责人奖励基金,由营业部对营销团队负责人考核后,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发放,若有剩余,并入营业部客户经理(B类)季(年)度奖励基金。该条适用于所有营销团队负责人。

(五)营销团队(营销一部)内客户经理(B类)达到营销团队负责人的条件后,可向营业部申请组建新的营销团队。新组建的营销团队上升为新的营销二部,原营销团队(营销一部)负责人可提成新营销团队(营销二部)税后净佣金收入扣除各级提成后净额的5%做为团队负责人奖励基金。该条适用于所有直接有此类育成关系的营销团队长。

如以后新团队(营销二部)中再有客户经理(B类)达到营销团队负责人条件,设立新的营销部(营销三部),则第一级营销团队(营销一部)负责人不再享受该团队(营销三部)的提成奖励。

第九条 新设立的营销团队 (一)营销团队设立规模条件:

1.每个营销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不超过30人; 2.营销团队开发客户资产总规模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营销团队负责人任职条件:

1.客户经理(B类)个人开发客户资产1000万元以上或净佣金收入月均2万元以上,且入职满一年,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

2.有客户资源的客户经理(B类),个人客户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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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营销团队资源的客户经理(B类),一次性引进5名以上营销人员的,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能力。

(三)营销团队负责人的考核、提成(包括育成新团队的)参照第八条(三)(四)(五)款。

(四)营销团队内培养、育成2名以上新营销团队负责人的,该团队负责人可经营业部提名,报公司批准后,晋升为营销部副经理,除管理自己的团队外,可协助营销部经理分管其他团队。

(五)组建新营销团队,特殊情况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 营销团队设臵人员流失、客户投诉、违规责任三个扣减项。营销团队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营销部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

(一)营销团队内客户经理(B类)每流失1人(考核淘汰人员或无团队长管理责任引发流失的人员除外),该营销团队负责人当月10%提成奖励基金比例扣减1%,直至为零;与该营销团队负责人有直接育成关系的团队长当月5%提成奖励基金比例扣减0.5%,直至为零。

(二)营销团队成员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失误遭到客户向所在营业部、客户服务中心或公司总部投诉并查实的,该营销团队负责人当月10%提成奖励基金比例扣减1%/次,直至为零;与该营销团队负责人有直接育成关系的团队长当月5%提成奖励基金比例扣减0.5%,直至为零。

客户向监管部门或媒体等外部机构投诉并查实,影响公司声誉的,该营销团队负责人当月10%提成奖励基金比例扣减2%/次,直至为零;与该营销团队负责人有直接育成关系的团队长当月5%提成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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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基金比例扣减1%,直至为零。

(三)营销团队成员如出现违规开发客户、代客理财等严重违规情况或监管部门出具有关监管函,取消营销团队负责人当月10%提成的奖励基金和与该营销团队有直接育成关系的营销团队负责人当月5%提成奖励基金,同时取消其团队长资格,解除团队负责人及相关营销人员的劳动合同。

(四)发生上述情况时,营销部负责人或直接管理的营销部副经理都负有领导责任,营业部依据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减分,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营业部员工(不含营业部总经理)推荐符合条件的客户经理(B类)、经纪人、机构部负责人(见附件5),被公司录用并工作满一年的,一次性按被推荐人开发客户最近12个月累计税后净佣金收入的10%奖励推荐人。被推荐人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不予奖励推荐人。

客户经理(B类)推荐的经纪人开发的客户资产按30%折算客户经理(B类)任务,不作为提成基数。

第十二条 营销团队负责人经考核被降级或离职时,该营销团队由营业部营销部直辖,直至产生新的团队长。

客户经理(B类)离职时,其名下客户划归营业部财富管理部或A类客户经理管理和维护。

第十三条 客户经理(B类)经批准转做经纪人时,所开发客户原则上归属该客户经理(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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