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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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2.7 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 0.5%的面积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比例评分规则

Ⅲ 室内热湿环境

8.2.8 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 25%,得 6 分;达到50%,得 12 分。

8.2.9 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可独立调节,评价总分值为 8 分。供暖、空调末端装置可独立启停的主要功能房间数量比例达到 70%,得 4 分;达到 90%,得 8分。

Ⅳ 室内空气质量

8.2.10 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值为 13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居住建筑:按下列 2 项的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在夏热冬暖地区达到 10%,在夏热冬冷地区达到 8%,在其他地区达到 5%,得 10 分; 2) 设有明卫,得 3 分。

2 公共建筑:根据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 2 次/h 的数量比例,按表 8.2.10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13 分。

表 8.2.10 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 2 次/h 的数量比例评分规则

8.2.11 气流组织合理,评价总分值为 7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重要功能区域供暖、通风与空调工况下的气流组织满足热环境参数设计要求,得 4 分; 2 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得 3 分。

8.2.12 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对室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得 5分; 2 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得 3 分。

8.2.13 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评价分值为 5分。

9 施工管理

9.1 控制项

9.1.1 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9.1.2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