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检验手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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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说明

1、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适用于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自行检验及维保作业的定期检验。 2、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编制依据: 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术语》

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

3、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是在自检、互检完成后,进行专检遵循的检验文件。

4、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安装、维保作业必须按此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后分别编制电梯施工自行检验报告(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电梯定期检验报告(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填写字迹整齐清楚,有数据项目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项目合格应填“√”不合格应填“×”,无此要求应填“/”。

5、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中凡条款代“▲”为TSGT7005-2012规定项目为检验保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6、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现场条件:

(1)环境温度、电压应符合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规定。 (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3)检验现场(机房、桁架内)应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出入口应设置“正在检验”的警示牌。 (4)对桁架外侧、底部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7、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所使用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应满足全部检验要求和方法的需要,且完整,无损,并在有效期内。

8、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检验规程对检验结果作如下判定: (1)带“▲”保证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整台电梯不合格。 (2)一般项目有五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整台电梯不合格。 (3)对不合格项目必须经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提交质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目录

1、资料和文件检验 2、驱动与转向站检验 3、相临区域检验 4、扶手装置和围裙板检验 5、梳齿与梳齿板检验 6、监控和安全装置检验 7、检修装置检验 8、自动启动、停止检验 9、标识检验 10、运行检查检验

11、自动扶梯及人行道施工自行检查报告 12、自动扶梯及人行道定期检查报告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检验记录

1、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制造厂应提供以下资料 A、制造厂生产许可证 B、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报告书 C、产品合格证 D、可编程电子安全系统、梯级、梯级踏板链、主机、滚轮、扶手带、控制柜等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 E、驱动或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 F、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及符号说明 G、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检规1.1) 安装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A、 安装许可证 B、 施工告知书 C、 施工方案 D、 安装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E、 施工过程记录 F、 自行检验报告 G、 安装过程中,经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 H、 包括:安装合同编号、电梯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检验合格率,竣工日期的质量证明文件(检规1.2) 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A、 维修许可证 B、 改造或重大维修施工告知书 C、 改造或重大维修施工方案 D、 更换的安全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及限速器调试证书 E、 改造或重大维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 F、 改造或重大维修施工过程记录 G、 改造或重大维修自检报告 H、 改造或重大维修清单 I、 包括:改造或重大维修合同编号、电梯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检验合格率,竣工日期的质量证明文件 (检规1.3) 检验结果 结论 制 造 资 料 安装资料 1.1 保证项目 1.1.1▲ 改造重大维修资料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A、 使用登记资料 B、 安全技术档案 C、 管理规章制度 D、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E、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检规1.4) 检验结果 结论 1.1 保证项目 1.1.1▲

2、机房及相关设备检验

项目 编号 2.1.1▲ 2.1.2▲ 2.1.3▲ 2.1.4▲ 2.1 保证项目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不小于0.3m2的站立面积其较短一 边的长度不小于0.5m。 (检规2.1) 转动部件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检规2.2)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为永久固定的,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检规2.3) 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配备由主电源直接供电的2P+PE(250V)电源插座。 (检规2.4)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柜旁应设置一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但不能切断电源插座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能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应在打开活板门后能迅速方便操纵。(检规2.5) 加热装置、扶手照明、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机开关近旁,且有明显标志。 (检规2.6)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为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永久清晰的标识。 (检规2.7)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并且其值不得小于: A、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电路,0.5mΩ。 B、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0.25mΩ。 (检规2.8) 2.1.5▲ 2.1.6▲ 2.1.7▲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