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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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图7.1.1)。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入口平台宽度

建 筑 类 别 入口平台最小宽度(m) 1 大、中型公共建筑 2 小型公共建筑 3 中、高层建筑、公寓建筑 4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公寓建筑 5 无障碍宿舍建筑 ≥2.00 ≥1.50 ≥2.00 ≥1.50 ≥1.50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7.1.5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图7.1.5-1, 图7.1.5-2)

表7.1.5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建 筑 类 别 1 大、中型公共建筑 2 小型公共建筑 3 中、高层建筑、公共建筑 4 多、低层无障碍住宅建筑 门扇开启后最小间距(m) ≥1.50 ≥1.20 ≥1.50 ≥1.20

7.2 坡道

7.2.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 (图7.2.1-1, 图7.2.1-2)。

7.2.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7.2.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 mm的坡道安全挡台 (图7.2.3)。

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不同位置的坡度和宽度

坡 道 位 置 1 有台阶的建筑入口 2 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 3 室内走道 4 室外通路 5 困难地段 最 大 坡 度 1:12 1:20 1:12 1:20 1:10~1:8 最小宽度(m) ≥1.20 ≥1.50 ≥1.00 ≥1.50 ≥1.20 7.2.5 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符合表7.2.5的规定(图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