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材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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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编号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封丘县同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建立药品信息保障体系,确保网站发布药品信息来源的合法、真实、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公司各部门网站信息员负责网站药品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审核,策划部网络组负责资料上传。

2、所有发布上网的药品必须提供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企业品种、生产批准文件、商品质量标准等相关材料。

3、发布上网的药品应切实贯彻“按需择优”的原则,优先发布通过GMP,GSP认证企业的药品。对不符合要求的品种不得发布上网。

4、所有发布上网的药品都要进行详细的整理、分析、分类、归档和报告。建立详细的药品发布记录,药品发布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至、生产厂商、产品批号等项目。

5、密切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策及新闻动态,服从行业管理。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6、网站信息员应及时收集分析网站所发布药品及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为网站编辑“择优入网”提供依据。

7、网站信息员、网站编辑和网站管理人员不得接受供货商家的吃请、有价证券、现金、礼物等;严禁吃、拿、卡、要,凡有此情节一经查实立即做开除处理。

8、网站管理人员应将日常信息每月末上报公司网站管理小组。突发性信息如访客投诉、药品出现质量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影响企业荣誉、经济损失超过千元或影响本部门工作的应当日上报公司网站管理小组并及时从网站撤下相关信息。

9、自觉接受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申请材料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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