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面回撤作业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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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试运转的程序是:工作面由采煤机向刮板运输机依次向皮带机发出开机信号,或由采煤机直接向控制台发出开机信号;再由胶带机向刮板输送机方向逐个启动设备,先空载联合试运转不小于一小时,然后带负荷联合试运转。

3、单机调试及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①无论单机试运转还是联合试运转,都必须严格执行各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并由专人做调试记录。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直至达到完好标准。

②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规定信号,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操作正确无误。

③要按照设备验收的要求对设备的各项指标和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第八章 通风管理

1、在回撤通道完善后,回撤由局扇供风;

2、每班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指标执行(CH4浓度不得高于1.0%;CO浓度不得高于0.0024%;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发现异常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及时解决回撤工作面的通风问题。

4、将风筒从机头沿着支架延伸至支架回撤处。并沿着支架立柱吊挂,风筒口距离被撤支架10m。随着支架回撤,风筒口顺撤。

5、从回撤通道完善开始,风机必须24小时正常运行,向回撤作业头供风,确保回撤作业头作业地点氧气浓度达到20%,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0024%。

6、回撤期间必须保护好风机的正常运行,不得挂坏、碰撞风筒。 7、当氧气浓度低于18%,必须安排人员撤离到进风巷,及时处理,当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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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度达到20%以上,方可组织人员进入作业点。

8、回撤期间必须管理好绕道风门,人员通过风门后要及时关闭。 9、所有入井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口罩,当作业点能见度低于30m时,停止作业,采取措施,保证作业点的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10、在回撤期间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不得损坏通风设施。

第九章 灾害预防

一、灾害预防

(一)防止火灾、瓦斯爆炸的安全措施 1、随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情况。

2、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必须措施到位,瓦检员现场监督检查。

3、检查作业地点,将易燃物及时清理,如清扫堆积的煤尘,洒水消尘等。 4、临时泵站硐室应配备两台8Kg灭火器,0.2m3沙箱一个。

5、电气设备三大保护齐全,设备接线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严禁失爆。

6、作业地点处的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

7、对作业地点处的绞车、泵站等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高温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对电缆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严重、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处理。

(二)火灾、瓦斯爆炸避灾措施

1、发现火灾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在火势不大时,应立即直接进行灭火;如果火势强大,无法扑灭时,应立即撤退。

2、发生火灾时,应佩戴自救器采取果断的措施撤离有烟雾的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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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瓦斯爆炸时,应立即佩戴自救器,来不及撤离时应立即躲进避难硐室。

4、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应摸壁前进,以免错过有风流的联巷出口。

5、烟雾不大时,也不要直立奔跑,应尽量躬身弯腰,低头快速前进;烟雾大时,应贴着巷道底和巷壁,摸着管道等快速爬行。

6、独头巷着火后,位于火源里侧的人员,应尽一切可能穿过火源撤离到火源外侧。

7、人员被火灾堵截无法撤离到火源外侧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一切可能拆卸可燃物质,阻止火势蔓延,若有输水管道应放水改善避灾条件。

8、人员避灾时应向进风巷道逃生。

9、在撤退过程中,当发现有爆炸前兆时,尽可能避开爆炸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躲避硐室。

10、如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着巷道一帮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如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

(三)防止冒顶的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由班长带一名员工,用长柄工具对作业地点的顶板、围岩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顶板有裂隙、零皮等地点,挂设警示牌板,严禁人员随意进入。 3、对于顶板围岩状况不好的地段,及时补强支护,挂设金属网。 4、支架回撤收口时,先要保证出口畅通,只有支架操作工在架内操作,其余人员一律站在安全可靠处。

5、支架回撤过程中如有大面积悬顶的,人员应躲在支架立柱后,若顶板来压,应及时卧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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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冒顶避灾措施

1、迅速离开危险区,撤离到安全地点。

2、如来不及撤离到安全地点时,应该要靠煤帮站立(但应防止片帮)或到木垛处避灾。

3、遇险人员应该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求救信号。 4、在避灾硐室内避难时的注意事项。

(1)进入避难硐室内避灾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 (2) 要保持冷静,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保持精力、减少氧气消耗。 (五)防止水灾措施

1、车辆在行驶时,禁止碰撞矿井进水或排水管路。 2、发现有损坏的管路时,及时关闭水管的开关。 (六)水灾避灾措施

1、在发生水灾时,应迅速判断透水地点、涌水量、危害程度等情况,迅速撤离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地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行进中,应靠巷道一侧,抓牢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或木料撞伤。

3、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二、作业点若发生以下灾害,可按以下路线避灾

火、瓦斯、煤尘灾害避灾路线:408切眼→408运输顺槽→西南运输大巷→主运大巷→地面。

水灾害避灾路线:408切眼→408回风顺槽→西南回风大巷→回风大巷→副斜井(回风斜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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