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大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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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管理方案 编制单位:重庆XXXX有限公司

第三章 进、出水水质超标事故应急预案

3.1 水质安全事故

一般来说,污水厂在进水水质正常的情况下较少出现超标情况。污水厂需做好日常进、出水水质的检测取证工作,根据水质的变化及时调整各处理单元工况。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水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根据突发性出水水质异常所引起的后果及影响程度,将水质安全事故分为三级:一般超标,较大超标,重大超标。

一般超标,是指由厂自行调整工艺运行即可达到出水要求;

较大超标,是指由厂应急小组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并协同处理,即可达到出水水质要求;

重大超标,是指给下游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必须由公司应急指挥组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停止排水等应急措施。

2) 加强生产管理,各司其职,积极应对突发水质安全事故。

3.2进水水质超标应急预案

进水水质大幅度、长时间超过设计规定的进水水质,一般进水水质超标情况是非突发或非短时间的,必须根据对既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更换效率更高的污水处理设备,以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发生进水水质异常时首先要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并取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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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拍摄照片或录像保存异常证据,并果断的采取处理措施:

1.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部门书面汇报,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2.发现进水水质超出进水设计标准15%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相关部门书面汇报水质异常情况,并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和工艺,尽可能确保出水水质在可控范围内。

3.发现进水水质严重超标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部门书面汇报,等待指令,减少进水量,一小时后若水质仍无好转,打开超越闸门,停止进水。

4.发现进水水质特别严重超标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部门;书面汇报,立即停止进水。 3.2.1突发或短时间进水超标

当突发或短时间进水水质超标时,首先应减少进水量,并调整污水处理工艺,充分发挥污水厂所具有的能力,挖掘设施、工艺、设备的潜力,调整生化系统、二沉池的运行工况,增加化学除磷药剂及混凝药剂投加量,增大污泥脱水的投药比,延长设备的运行时间,必要时投运备用设备,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尽可能在不增加设施和设备的情况下消除由于进水水质超标而引起的对出水水质下降构成的威胁,满足污水排放标准要求。

配合环保监察部门,查找超标污水源,加大《污水排入城县下水道水质标准》的监管执行力度,从源头截流进入污水厂的超标污水。 3.2.2非突发或非短时间进水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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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污水厂进水水质持续超标,且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已经得到充分发挥,并采取了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原污水厂所具备的条件仍不能满足由于进水水质超标而导致出水超标时,书面形式报给建设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并协助建设局、环保局彻查进水水质超标的原因,拿出解决方案,确保进水能满足合同约定,以免损坏厂区内设备和生化系统,从而影响厂区的正常生产运营。 1.增设化学除磷设施

对于突发或短期进水磷酸盐超标,通过增加除磷药剂投加量等措施可以保证出水磷酸盐达标。当进水磷酸盐持续超标≤15%时,利用既有生物除磷及化学除磷联用方法也可以尽可能保证出水磷酸盐达标,但需进一步增加除磷药剂的投加量,必要时可以增设临时或永久性化学除磷设施,如储药、配药、输药、投药系统等,并根据实际运行工况优化投药点和投加量,当进水磷酸盐持续超标>15%时,利用已有的工艺、设备和处理系统,无法满足达标。

2.增设外加碳源设施

对于突发或短期进水氨氮、总氮超标,通过优化工艺以强化消化反硝化效果,并辅以投加甲醇等措施可以保证出水氨氮达标。如果进水氨氮持续超标,污水处理厂无法保证出水能达标排放。将书面形式报给建设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并协助建设局、环保局彻查进水水质超标的原因,确保进水能满足合同约定,以免损坏厂区内设备和生化系统,从而影响厂区的正常生产运营。

3.增设或更新曝气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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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艺具有优异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对于突发或短期进水BOD进水超标,通过增加曝气量、延长曝气时间或减少进水量以延长水力停留时间等措施即可保证出水水质达标。但如果进水BOD持续超标,则意味着生物系统中BOD负荷持续偏高,此时须通过维持较高的污泥浓度以去除BOD。污泥浓度的增加,导致需氧量的增加,若利用既有曝气系统不能满足曝气量的要求时,应增设或更新曝气设备,如在生物系统好氧区上增设浮式表面曝气设备,增设或更换效率更高的曝气设备等。 4.增设生化处理设施

当进水水质主要指标如COD、BOD、氨氮、磷等均持续超标时,表明进水水质已超过原设计处理能力,以上针对特定进水指标超标采取的措施仍有可能不能保证出水达标。当处理水量要求恒定,不能采取减少处理水量等临时措施以减少污染物负荷时,应考虑要求业主单位区建设局增设生化处理设施,即在处理水量的不变情况下,通过增设生化处理设施提高处理能力,保证出水达标。可采用措施包括增设并行生物系统或膜生物反应器,后接曝气生物滤池或膜处理系统等。 5.当进水水质低于进水设计水质时

1)当进水水质长期低于进水设计标准时,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2)当进水水质长期低于进水设计标准50%时,立即向区建设局、环保局、公司总部等相关部门汇报等部门汇报。调整生化池运行参数,尽量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3)当进水水质中一项或多项数据长期低于以下进水指标时:COD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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