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厂低压电力维护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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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验收标准、方法验收标准:按上述5条的约定执行。 7.价款及结算方式

7.1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 7.2本合同价款 包括 HSE费用及其它各种税费。

7.3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的总体工作根据考核细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处罚金额从结算金额内扣除。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甲方有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7.4 结算方式:实行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核实工作量一次,次月完成上月工作量核实;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汇交工作量等结算资料、按期结算的,每迟延一天,每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按期完成结算的,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通过甲方财务转账结算。 7.5结算时限约定:

7.5.1维护费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乙方收集所有维护工作量,次月3日前汇交维护使用单位审核登记。

7.5.2甲方基层单位结算月5日前审核登记完相关结算资料。 7.5.3乙方结算月10日前持手续完备的结算资料到甲方主管部门。

7.5.5甲方主管部门20日前完成结算资料汇总、签字(各个相关业务部门、厂领导)及付款审批业务,乙方25日前完成审计、开票业务到厂财务资产科办理结算业务。年终结算业务必须在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

7.5.6对当年需要审计项目由乙方单位持结算通知单及付款申请单到油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审计业务。

7.6合同未到期因故终止或被解除时,结算金额只包括已维护日期部分。 7.7考核依据:依据甲方业务承包考核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8.考核

8.1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规范进行配电系统维护工作,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的总体工作根据考核细则(见附表)进行一次考核。

8.2考核细则适用于乙方已经维修后的设备,对于前期遗留的问题乙方须积极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 8.3乙方按照规范维修、检修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考核细则标准的,不按考核细则执行。 9.权利和义务 9.1甲方权利和义务

9.1.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上的管理、协调。

9.1.2 甲方应对供电设备及所属厂房等基础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大修,确保其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对乙方提出的更新、改造、大修项目,由甲方落实资金、安排实施;

9.1.3 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行服务费用,甲方可安排乙方完成正常运行服务范围外的抢修、抢险检修工作,对服务范围外新增工作量,应单独支付服务费;

9.1.4甲方应按照一对一服务的原则,对乙方在运行服务中,因人工、物价等因素所增加的运行服务费用,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乙方正常运行所需的服务费用。 9.2乙方权利和义务

9.2.1 乙方应服从甲方业务上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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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乙方应按照维护范围保证安全、平稳供电。 9.2.3所辖维护范围内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 9.2.4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对外转供电;

9.2.5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报送所辖供电设施故障统计报表和维护工作量统计报表;

9.2.6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分析低压配电网络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数据;

9.2.7 经甲方许可,乙方可以对所辖供电设备的运行方式进行合理调整; 9.2.8由于外力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配电系统故障,不在乙方责任范围之内; 9.2.9工作现场,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利拒绝执行。 10.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HSE)

双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健康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照本合同第21.3.2条《油田设施维护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HSE)合同书》执行。 11.技术成果权属

11.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11.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 甲方: 12.保密

12.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由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A、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B、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12.2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2.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13.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与赔偿。 14.对外关系

14.1乙方生产过程中与上级电网(地方变电所、长庆油田水电厂)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涉及地方的土地、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

14.2乙方与其他现场专业服务队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 15.不可抗力

15.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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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15.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6.违约责任

16.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6.2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工具等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6.3由于乙方原因,违章操作,导致责任事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16.4乙方接到甲方的故障处理的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故障处理。 16.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6.6其他约定: / 。 17.争议的解决

1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7.2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17.2.1 种方式解决:

17.2.1向 西安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 17.2.2依法向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3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部门解决。

18.合同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到期后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变的条件下,按年续签合同。

19.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9.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9.3.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9.3.3其他情形: / 。

19.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9.4.1发生破产、清算;

19.4.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1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9.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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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10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19.4.5乙方单个季度因服务质量和(或)服务态度不达标被考核超过1000元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5合同期结束,但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意向,且双方仍在履行合同义务,本合同继续生效。 20.保险

乙方应对自己的人员和工器具进行保险,费用自理。 21.其他约定

21.1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4,当副本与正本发生矛盾时以正本为准。自开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及时签约生效,扣减乙方结算费用的3.0-5.0%。

21.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21.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若有时): 21.3.1本合同条款

21.3.2《油田设施维护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HSE)合同书》 21.3.3议标项目记录表

21.3.4维护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1.3.5其他 /

发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 经办人(签字):

纳税识别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承包方: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址: 电 话:

签订地点: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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