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版)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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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优惠事项 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 3.《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备案资料 预缴期是否享受优惠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企业享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报送的备案资料; 3.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应提供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销售(营业)情况说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 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39 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29-

序号 优惠事项 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备案资料 预缴期是否享受优惠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40 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2号); 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财税〔2013〕4号)第二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 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项备案表。 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目录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说明; 3.收入明细表(见附件4)。 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41 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 在民政部《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的说明; 2.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执业资格证书》(假肢、矫形器需准备); 3.企业的生产和装配条件以及帮助伤残人员康复的其他辅助条件的说明材料。 -30-

序号 优惠事项 名称 政策概述 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十条;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备案资料 预缴期是否享受优惠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42 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 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汇缴享受 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31-

序号 优惠事项 名称 政策概述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七条、第八条;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备案资料 预缴期是否享受优惠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2.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适用本项优惠); 5.拟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情况的说明(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1.企业属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说明材料(以某重点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 2.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 3.核算有关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台账。 汇缴享受(税会处理一致的,自不履行备案手续 预缴享受;税会处理不一致的,汇缴享受) 固定资产或43 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 法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固定资产加44 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不履行备案手续 预缴享受 年度备案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