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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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塔吊的吊装作业,甲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指挥。若需使用塔吊,须通过总包单位塔吊指挥人员指挥运输。

18.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工必项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安全规程,严禁斜拉歪吊、物料捆扎不牢和散件不装容器等违章行为。

19.卷扬机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并设防雨防砸操作棚,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20.卷扬机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因条件限制影响视线的,必须设置专人指挥。

21.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用压紧装置卡牢。钢丝绳端部固定钢丝绳卡与钢丝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22.严禁用钢丝绳直接吊运氧气乙炔瓶。

23.氧气瓶和乙炔瓶要严格防止暴晒和摔、撞等情况。两瓶必须分开存放,并分 别装入笼内。

24.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阀、减压装置必须齐全,作业时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 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5.乙炔瓶严禁倒放。

26.电焊机严禁放在小推车上使用。

27.打夯机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必须使用单向开关。

28.甲分包单位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做好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29.甲分包单位对自有或租赁设备的运行情况必须定期检测并做好记录。 30.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和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和超速(时速不超过5km/h)行驶, 严禁带故障运行。

31.当机械作业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作业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32.甲分包单位必须做好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记录,并交总包单位项目部备案。 (六)消防保卫管理

1.总包单位项目部定期开展演练活动,甲分包单位应积极参加并开展的各项消防保卫活动。

2.甲分包单位必领设一名专职消防保卫管理和生活区管理人员,并在总包单位项目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甲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总包单位及项目部有关各项消防保卫管理制度,贯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群治群防,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及治安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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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消防保卫责任协议,方可施工作业和入住总包单位项目部生活区。

5.甲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送到总包单位项目部。

6.甲分包单位入场后与总包单位签订“保卫消防及生活区管理理责任书”。 7.开工前,甲分包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到总包单位项目部,签领“消防保卫责任制”,签字后的资料备存。

8.甲分包单位如有易燃易爆化学物等危险品及贵重物品进场时,必须事先将其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使用地点和存放地点报到总包单位项目部备案。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工程内存放,且必须单独、分类存放在专用场所。

10.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

11.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零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带物料出场,必须开出门证。

12.凡在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在每日作业前到总包单位项目部开具动火证。动火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专人看护,周围易燃材料必须清除。13.现场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保持不小于3.5米的净宽,道路严禁堆放物料或机具。

14.施工现场严禁住人,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15.严禁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等危险作业。

16.甲分包单位的库房等要害部位应配备至少4具灭火器材,并贴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17.严禁用可燃材料支搭临建设施或做隔墙。 18.库房内不准住人或做休息室。

19.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现场的消防设施,消防系统水源严禁用于施工用水或生活用水。

2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分包单位可在适当地点搭设吸烟室,但必须经总包单位批准。

21.焊工及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在室内进行防水作业时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且不得有电线明露、虚接、使用铁器等现象,防止产生火花。

22. 生活区及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毯、简易电风扇、流动插座等电器用品。凡有使用者,总包单位有权给予没收和罚款。 23. 甲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搭设自有食堂。 24.现场和生活区严禁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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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甲分包单位使用的安全网及保温材料必是合格的阻燃材料。

26.现场及生活区如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甲分包单位负责人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并立即向总包单位报告。

27.甲分包单位必须与所属作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甲分包单位对所雇佣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清查,防止有前科、劣透、冒名顶替等人员和在逃犯、劳改脱逃犯等犯分子混入本项目,对三证不全和来历不明者一律不准留用。

28.单身宿舍和作业人员宿舍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外来临时住宿人员必须经总包单位批准登记后,方可入住。

29.项目生活区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男女混住、传播淫秽音像画报及书刊。 30.项目严禁甲分包单位人员聚众闹事。

31.甲分包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现金、票证、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图纸、档案等严格管理,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被窃或丢失。

32.甲分包单位的物料、工具进出场都必须到总包单位相关部门办埋进出门证。车辆、包裹等进出场要接受门卫的检查。

33.总包单位项目部对积极扑救火灾及在安保工作中有功人员会及时给予物质奖励,对因失职、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火灾事故的,以及违法乱纪、打架斗殴、赌博、破坏消防设施、不服从安全管理等人员给予严厉处罚,对触及法律的人员,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将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文明施工管理

1.甲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及项目部有关现场环境保护、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和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环境影响,保护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 2.甲分包单位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垃圾清运出场。否则,总包单位项目部有权直接安排作业人员清运,费用由甲分包单位负责,并且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实施绿色施工5个100%的举措,即:(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100%硬化:(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存放的土方100%覆盖:(3)现场待开挖的空地100%绿化:(4)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5)拆除房屋的工地100%的洒水降尘。 4.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5.施工现场自建立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应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6.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7.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作业.

8.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9.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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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11.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排放标准。 12.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采取对强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13.甲分包单位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按规定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后报总包单位备案,并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14.厕所、卫生设施要注意爱护,保持清洁。 15.严禁长明灯和长流水。 (八)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领戴好安全帽。

2.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4.进入随工现场严禁吸烟。

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得赤脚、穿拖鞋或高跟鞋。 6.严禁酒后作业。

7.作业人员严禁赤背和穿短裤。 8.严禁随地大小便。

9.严禁自高处投掷物料和空中抛垃圾、尘土。

10.出入必须走人行通道或乘电梯,严禁攀爬架子,或翻越防护栏杆上下出入。 11.出入现场严禁不走大门而翻墙、钻墙出入。 12.严禁非电作业人员接拆电线和电气设备。

13,严禁擅自拆除各种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脚手架、脚手板、防护栏、洞口盖板、安全标志牌、各类防护罩、安全装置、限位装置、信号装置、电气开关、漏电保护、料具的支撑、垫块、消防器材等。 14. 任何人严禁在施工现场、路边和工棚内躺倒休息。 15. 严禁擅自将生活车辆开进施工区内。 (九)安全罚款条例 1.一般规定

(1)凡违反本办法以上条款的,总包单位项目部对甲分包单位按每条每次最多可罚款3000元(不含对物品、设施损坏的赔偿),对责任人按每条每次最多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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