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规》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新《安规》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1.2.11.9 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得吊物行走。 11.2.12纤维绳

11.2.12.1 麻绳、纤维绳用作吊绳时,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用作绑扎绳时,许用应力应降低50%。有霉烂、腐蚀、损伤者不得用于起重作业,纤维绳出现松股、散股、严重磨损、断股者禁止使用。

11.2.12.2、纤维绳在潮湿状态下的允许荷重应减少一半,涂沥青的纤维绳应降低20%使用。纤维绳禁止在机械驱动的情况下使用。

11.2.12.3、切断绳索时,应先将预定切断的两边用软钢丝扎结,以免切断后绳索松散,断头应编结处理。

11.2.13卸扣

11.2.13.1 卸扣应是锻造的。卸扣不得横向受力。 11.2.13.2 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11.2.13.3 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

11.2.14滑车及滑车组

11.2.14.1滑车及滑车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纹、轮沿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滑车组用中,两滑车滑轮中心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11-4的要求。

表11-4 滑车组两滑车滑轮中心最小允许距离

滑车起重量 (t) 1 5 900 10~20 1000 32~50 1200 滑轮中心最小允许距离(mm)700

11.2.14.2滑车不准拴挂在未经计算的结构物上。线路作业中使用的滑车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否则必须采取封口措施。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勾环扣紧,防止绳索自动跑出。

11.2.14.3拴挂固定滑车的桩或锚,应按土质不同情况加以计算,使之埋设牢固可靠。如使用的滑车可能着地,则应在滑车底下垫以木板,防止垃圾窜入滑车。

11.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

11.3.1 施工机具应有专用库房存放,库房要经常保持干燥、通风。

11.3.2 施工机具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施工机具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保持其润滑。

11.3.3对不合格或应报废的机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混放。 11.3.4 起重机具的检查、试验要求应满足附录N的规定。

11.3.5 汽车吊试验应遵守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护与保养应遵守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护与保养》的规定。斗臂车机械试验、维护与保养参照以上规程执行。

11.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 11.4.1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11.4.1.1 安全工器具宜存放在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80%以下、干燥通风的安全工器具室内。

11.4.1.2 安全工器具室内应配置适用的柜、架,不得存放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其它物品。

11.4.1.3 携带型接地线宜存放在专用架上,架上的号码与接地线的号码应一致。 11.4.1.4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应存放在室内干燥、离地面200mm以上的架上或专用的柜内。使用前应擦净灰尘。如果表面有轻度擦伤,应涂绝缘漆处理。 11.4.1.5 绝缘工具在储存、运输时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并要防止阳光直射或雨淋。橡胶绝缘用具应放在避光的柜内,并撒上滑石粉。 11.4.2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11.4.2.1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的外观检查应包括绝缘部分有无裂纹、老化、绝缘层脱落、严重伤痕,固定联结部分有无松动、锈蚀、断裂等现象。对其绝缘部分的外观有疑问时应进行绝缘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2.2 绝缘操作杆、验电器和测量杆:允许使用电压应与设备电压等级相符。使用时,作业人员手不得越过护环或手持部分的界限。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或使用带绝缘子的操作杆。使用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11.4.2.3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接地线的两端夹具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都能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脱。携带型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均不得使用。

11.4.2.4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并应有足够的绝缘和机械强度。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绝缘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不应小于4mm。现场带电安放绝缘隔板及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操作杆,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11.4.2.5 安全帽:安全帽使用前,应检查帽壳、帽衬、帽箍、顶衬、下颏带等附件完好无损。使用时,应将下颏带系好,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11.4.2.6 安全带: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操作应灵活。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m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11.4.2.7 脚扣和登高板:金属部分变形和绳(带)损伤者禁止使用。特殊天气使用脚扣和登高板应采取防滑措施。 11.4.3 安全工器具试验

11.4.3.1各类安全工器具应经过国家规定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试验,并做好记录。

11.4.3.2 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11.4.3.3 安全工器具经试验合格后,应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粘贴合格证。

11.4.3.4安全工器具的电气试验和机械试验可由各使用单位根据试验标准和周期进行,也可委托有资质的试验研究机构试验。

11.4.3.5 各类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录L。

12 电力电缆工作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2.1.1 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填写的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2.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调度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度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经当值运行人员许可。

12.1.3 电力电缆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2.1.4 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2.2.1 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

12.2.1.1 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它地下管线。

12.2.1.2 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它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12.2.1.3 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入。

12.2.1.4 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12.2.1.5 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之间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以免滑入沟槽损伤施工人员或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