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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用分流线短接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等载流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0.5.1.1 短接前一定要核对相位;

10.5.1.2 组装分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10.5.1.3 35kV及以下设备使用的绝缘分流线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10-13的规定; 10.5.1.4 断路器(开关)应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

10.5.1.5 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 10.5.2 阻波器被短接前,严防等电位作业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

10.5.3 短接开关设备或阻波器的分流线截面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

10.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10.6.1 进行带电清扫工作时,绝缘操作杆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表10-2的规定。 10.6.2 在使用带电清扫机械进行清扫前,应确认:清扫机械工况(电机及控制部分、软轴及传动部分等)完好,绝缘部件无变形、脏污和损伤,毛刷转向正确,清扫机械已可靠接地。

10.6.3 带电清扫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位置作业,应戴口罩、护目镜。 10.6.4 作业时,作业人的双手应始终握持绝缘杆保护环以下部位,并保持带电清扫有关绝缘部件的清洁和干燥。

10.7 带电爆炸压接

10.7.1 带电爆炸压接应使用工业8号纸壳火雷管。

10.7.2 为防止雷管在电场中自行起爆,引爆系统(包括雷管、导火索、拉火管)应全部屏蔽。

引爆方式可采用地面引爆和等电位引爆。当采用等电位引爆时,应做到:引爆系统与导线连接牢固;安装引爆系统时,作业人员应始终与导线保持等电位;导火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10.7.3 炸药爆炸会降低空气绝缘。为保证安全,应遵守下列规定:

10.7.3.1 爆炸时,爆炸点对地及相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表10-8的规定。

表10-8 爆炸点对地及相间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距 离 (m)

10.7.3.2 如不能满足表10-8的规定,可在药包外包食盐或聚胺脂泡沫塑料,以减小由于爆炸时造成的空气绝缘的降低。

10.7.4 爆炸压接时,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撤到离爆炸点30m以外与雷管开口端反向的安全区。

10.7.5 爆炸压接时,爆炸点距绝缘子、分流线、金属承力工具、绝缘工具之间的距离应大于表10-9的规定,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表10-9 爆炸点距离邻近物的距离 邻 近 物 距 离 (m) 承力工具及分流线 0.4 绝缘子 0.6 绝缘工具 1.0 63(66)及以下 2.0 110 2.5 220 3.0 330 3.5 500 5 10.7.6 若分裂导线间距小于0.4m,应设法加大距离或采取保护措施。 10.7.7 出现瞎炮时,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处理。爆炸压接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拉火管均为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按上述规程的有关规定加以管理。

10.8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10.8.1高架绝缘斗臂车应经检验合格。斗臂车操作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0.8.2 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工作位置应选择适当,支撑应稳固可靠,并有防倾覆措施。使用前应在预定位置空斗试操作一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

10.8.3 绝缘斗中的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和绝缘工具。

10.8.4 高架绝缘斗臂车操作人员应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环境及操作速度。在工作过程中,高架绝缘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应熄火。接近和离开带电部位时,应由斗臂中人员操作,但下部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台。

10.8.5 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表10-10的规定。且应在下端装设泄漏电流监视装置。

表10-10 绝缘臂的最小有效绝缘长度

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数据为绝缘工具有效绝缘长度+1米得来。

10.8.6 绝缘臂下节的金属部分,在仰起回转过程中,对带电体的距离应按表10-1的规定值增加0.5m。工作中车体应良好接地。 10.9 保护间隙

10.9.1保护间隙的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接地短路容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mm。

10.9.2 保护间隙的距离应按表10-11的规定进行整定。

电压等级(kV) 间隙距离(m) 220 0.7~0.8 表10-11 保护间隙整定值 330 500 1.0~1.1 1.3 750 2.5 1000 2

3.6 注:330kV及以下保护间隙提供的数据是圆弧形,500kV及以上保护间隙提供的数据是球形保护间隙

750kV电压等级为2000米校验数据。10.9.3 使用保护间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0.9.3.1 悬挂保护间隙前,应与调度联系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保护。

10.9.3.2 悬挂保护间隙应先将其与接地网可靠接地,再将保护间隙挂在导线上,并使其接触良好。拆除的程序与其相反。

10.9.3.3 保护间隙应挂在相邻杆塔的导线上,悬挂后,应派专人看守,在有人、畜通过的地区,还应增设围栏。

10.9.3.4 装、拆保护间隙的人员应穿全套屏蔽服。

10.10 带电检测绝缘子

10.10.1 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检测绝缘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0.10.1.1 检测前,应对检测器进行检测,保证操作灵活,测量准确。 10.10.1.2 针式及少于3片的悬式绝缘子不得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进行检测。

10.10.1.3 检测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时,当发现同一串中的零值绝缘子片数达到表10-12的规定时,应立即停止检测。

表10-12 一串中允许零值绝缘子片数

注:如绝缘子串的片数超过表10-12的规定时,零值绝缘子允许片数可相应增加。

10.10.1.4 直流线路不采用带电检测绝缘子的检测方法。

10.10.1.5 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10.11 配电带电作业(绝缘手套法)安全注意事项

10.11.1进行作业时,应穿着合格的绝缘防护用具(绝缘服或绝缘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鞋);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也应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必要时戴护目镜。使用前应对绝缘防护用具进行外观检查。作业过程中严禁摘下绝缘防护用具。

1011.2作业时,作业区域带电导线、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措施。绝缘隔离措施的范围应比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增加0.4米以上。实施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绝缘隔离措施时应逐相进行。

严禁同时拆除带电导线和地电位的绝缘隔离措施;严禁同时接触两个非连通的带电导体或带电导体与接地导体。。

10.11.3作业人员进行换相工作转移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

10.11.4杆塔上带电核相时,作业人员与带电部位保持表10-1的安全距离。核相工作应逐相进行,严禁两相同时核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