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作业票证办理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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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博林建材有限公司

八大作业票证办理规范

整理:安全环保办公室

前 言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2014年发布,2015年6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范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安全环保办公室根据要求制定了以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望各车间认真学习,预防作业事故的发生。

目 录

1、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2、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3、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4、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5、断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6、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7、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8、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 9、涉爆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0、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1、电工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12、电焊(气焊)工岗位危险告知书 13、检修施工现场安全督察日检表

动火作业

(一)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7.在油管、油罐、喷吹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二)动火作业现场风险分析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