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体育学院党总支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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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七条 加强党员的思想建设,每学期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学习: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胡锦涛“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权利义务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形象,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起政治骨干作用;

3、结合学生党员和教工党员的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与任务教育,团结协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积极开拓进取,刻苦学习,积极工作,爱护集体荣誉,模范遵纪守法,维护学院稳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第八条 严格坚持党内各项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组织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开好每学期两次以上的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第九条 体育学院党总支要积极创新,不断改进支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注重提高党内活动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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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性观念:

1、体育学院党总支活动将严格考勤,认真做好《党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党员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总支的活动,必须事前正式请假,重要内容事后要设法补上;

2、要教育党员每月按时主动交纳党费,并及时收齐各支部的党费按时上交学校组织部;

3、党总支对三次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三个月不交纳党费以及有各种违纪行为和不能发挥作用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不改、连续六个月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不交纳党费和不接受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员,要及时向组织部报告,并按党章规定予以自行脱党的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方针, 积极做好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1、发展党员的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坚持质量第一,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比例。

2、体育学院党总支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环节上,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深对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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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发展计划。

4、严格遵循《滁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参照《滁州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的标准》,并按实际情况发展党员:

(1) 团员的按 “ 推优 ” 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 推优 ” ,非团员的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 推优 ” 通过率达 75 %以上;

(2) 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在年级平均分以上,无补考科目; (3) 第二、三学年的综合测评表现分在年级 35 %以内; (4) 至少撰写 4 篇质量较高的思想汇报。对个别品德优秀,表现突出,学业成绩达不到年级平均分以上的学生,经考察合格的也可发展。

5、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发展, 认真开好吸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严格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评议,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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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二条 体育学院党总支要积极支持团总支及学生会开展工作;指导团总支和学生会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党员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的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同学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学风,维护学校秩序,努力早日成才。

第十三条 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每个学生党员至少要联系两个党外学生),与学生交朋友。党支部和党员应成为党组织与群众联系纽带,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实际困难,并力所能及地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总支反映,对学生思想上产生的问题要主动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

第十四条 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达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和接受监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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