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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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地面石材施工期间,粘结强度未到时,要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由专人值勤指挥不允许踏入饰面区域;

3.7.3.6搬动高凳、架子、爬梯时,不能碰撞石材完成面。如有必要在石材铺贴好的区域施工,高凳、架子、爬梯脚下必须安装橡皮垫等保护材料。

3.8实木复合地板、木地板 3.8.1观感要求:

3.8.1.1 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缝、面层无划痕、掉角和缺棱等现象。 3.8.2技术措施:

3.8.2.1 材料进场后应立即运至仓库或施工地点,严禁堆放在室外;

3.8.2.2 材料进场时,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的包装箱内,防止地板表面受损或污染,板与板间应放软垫隔离;

3.8.2.3 铺装前应小心拆开地板包装材料,禁止采用刀片或硬质工具拆除包装,防止划伤地板; 3.8.2.4 铺装完成后须立即进行清理、清洁,并铺设必要的防护材料。 3.8.3组织措施:

3.8.3.1 铺设前应将房间打扫干净,并检查工具、施工人员整洁情况;

3.8.3.2 铺设时整体应从里向外施工,铺设完成后不得穿鞋进入完成施工的区域;

3.8.3.3 铺设前后均应对地板表面观感进行全数检查,对不符合观感要求的一律予以更换; 3.8.3.4 地板铺装应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饰面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3.9成品组合式推拉门 3.9.1观感要求:

3.9.1.1 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腐蚀斑点。 3.9.1.2 表面无划痕和磕碰痕迹。 3.9.2技术措施:

3.9.2.1 成品进场时应有完整、可靠的包装。 3.9.3组织措施:

3.9.3.1 成品安装前后均应对表面观感进行全数检查;

3.9.3.2 应在隐蔽工程、平顶、墙面装饰施工,以及安装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3.9.3.3 成品安装完并经检查后,应采用泡沫膜进行防护包装。 3.10 进户门和户内门、门扇、门套 3.10.1观感要求:

3.10.1.1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无锈蚀。 3.10.1.2无裂缝、翘曲、划痕和碰伤。 3.10.2技术措施:

3.10.2.1门框扇进场时应有密闭包装,场内运输需采用专用工具,同时材料应始终采用立式安放;

3.10.2.2门套与门页须分开安装。门套先安装独立保护后,在现场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再安装门页;

3.10.2.3门页安装完成后应全数检查观感质量,并采用透明塑料薄膜对表面进行包装保护; 3.10.2.4门套安装完成后,采用透明塑料薄膜对表面进行包装保护。并制作木盒子保护,木盒子与塑料薄膜之间须粘贴发泡薄膜夹层。 3.10.3组织措施:

3.10.3.1进户门应在隐蔽工程、面层湿作业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以防止对门体的损伤和污染;

3.10.3.2户内门套应在隐蔽工程、湿作业、墙地面基层全部施工完成后方能施工,门扇应在其他施工基本完成、地板铺设前进行安装。 3.11木制固定家具 3.11.1观感要求:

3.11.1.1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3.11.1.2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3.11.2技术措施:

3.11.2.1材料进场时应有完整、密封的防护包装,以防止运输和堆放过程中受损; 3.11.2.2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在表面张贴泡沫膜;

3.11.2.3家具拉手进场时应有完好的包装,安装完成后应保留原防护包装材料。 3.11.3组织措施:

3.11.3.1施工完成后,应对观感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3.12乳胶漆和涂饰面 3.12.1观感要求:

3.12.1.1表面涂饰均匀、粘结牢固,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漏涂、透底、划痕、污染、起皮、掉粉、砂眼、流坠、刷纹、咬色等; 3.12.1.2两米靠尺塞尺检查平整度误差在2mm内;

3.12.1.3阴阳角须顺直、完整、挺拔。垂直误差在1.5mm内。 3.12.2技术措施:

3.12.2.1材料进场时应有完整、密封的防护包装,以防止运输和堆放过程中的污染和受潮; 3.12.2.2严禁在油漆施工前进行其他饰面工程的施工。 3.12.3组织措施:

3.12.3.1施工面层时施工人员须穿干净的衣服,佩戴干净的手套。 3.13裱糊和软包工程 3.13.1观感要求:

3.13.1.1裱糊后的表面应平整,色泽应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起泡、裂缝、皱折及斑污; 3.13.1.2裱糊材料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 3.13.1.3裱糊材料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3.13.1.4软包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凹凸不平及皱褶;图案应清晰、无色差,整体应协调美观;

3.13.1.5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接缝吻合。 3.13.2技术措施:

3.13.2.1施工完成后在2米以下部位均采用透明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3.13.2.2墙面阳角处采取不小于20厚的泡沫或软木进行有效保护。 3.13.3组织措施:

3.13.3.1材料进场后,应堆放在仓库内保管、但堆放区域的温度、湿度均应符合要求,并不得承受重压和雨淋;

3.13.3.2施工前应清理、清扫施工范围房间内的杂物和垃圾,防止灰尘颗粒等粘附在基层上,影响基层质量;

3.13.3.3施工过程中设禁界保护,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3.13.3.4裱糊和软包工程宜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和地面工程已完成验收后开始施工。

3.14整体橱柜 3.14.1观感要求:

3.14.1.1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3.14.1.2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3.14.1.3柜体面板和台面板不得有可见划痕。 3.14.2技术措施:

3.14.2.1材料进场时,均应有完好的包装;

3.14.2.2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采用泡沫膜或纸板对外露部位作整体防护包装。 3.14.3组织措施:

3.14.3.1材料进场、安装前后均应对面板表观质量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

3.14.3.2电器安装时,应有不损伤橱柜的保证措施。 3.15窗帘

3.15.1观感要求:

3.15.1.1外观无破损;色泽应一致,并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 3.15.2技术措施:

3.15.2.1产品进场时应有可靠的封闭包装,未安装前不得打开包装。 3.15.3组织措施:

3.15.3.1产品安装应在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并经打扫清理后进行; 3.15.3.2安装前后应对窗帘进行全数检查;

3.15.3.3产品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设置在最不利于污染的位置; 3.15.3.4产品应堆放在干燥、通风的房间。 3.16卫浴洁具

3.16.1观感要求:

3.16.1.1表面清洁、无划痕和斑点、釉面无任何损伤。 3.16.2技术措施:

3.16.2.1洁具设备进场时应有完好的包装,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

3.16.2.2装饰工程完工后,应在设备的釉面层涂抹专用的防护油;

3.16.2.3洁具设备安装完成后,所有进入该卫生间的施工人员需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并除去身上所有硬质物件(除必要的工具外),另应更换软底拖鞋后方能进行施工; 3.16.2.4在洁具部位的上方进行施工时,洁具表面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3.16.3组织措施:

3.16.3.1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箱内所有书面资料和备品、备件须于当日送交建设单位,且须保证上述物件的完整和良好包装;

3.16.3.2洁具设备安装前后均应对表面观感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不符合观感要求的必须全部予以更换; 3.16.3.3洁具设备安装应在墙、顶、地面装饰和安装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

3.16.3.4洁具设备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安装卫生间门扇和锁具,并采取限入制度,任何施工人员未经装饰单位项目经理许可,一概不得入内; 3.16.3.5严禁站在洁具上进行作业;

3.16.3.6不得将工具、材料等一切物品搁置在洁具上。 3.17卫浴龙头 3.17.1观感要求:

3.17.1.1表面清洁、无划痕和斑点、并无任何其它损伤。 3.17.2技术措施:

3.17.2.1龙头进场时应有完好的包装,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

3.17.2.2安装人员应戴干净的棉质白手套,并将工具清洁后方能进行龙头安装;

3.17.2.3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在龙头外利用出厂包装材料先进行第一道防护包装,然后采用塑料薄膜内衬海绵进行第二道防护包装,最后采用专用胶带进行紧固,但不得将胶带直接接触龙头表面;

3.17.2.4龙头安装完成后,所有进入该卫生间的施工人员需着干净的工作服,并除去身上所有硬质物件(除必要的工具外),另应更换软底拖鞋后方能进行施工。

3.17.2.5龙头安装完成后,进入该卫生间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应全部采用软质泡沫薄膜包裹工具手柄,并应携带软木或海绵板等材料衬于施工作业面下方,防止因工具突然脱手造成对其他完成品的损伤。 3.17.3组织措施:

3.17.3.1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箱内所有书面资料和备品、备件须于当日送交建设单位,且须保证上述物件的完整和良好包装,并按户做好相应的标识;

3.17.3.2龙头安装前后均应对表面观感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对未能达到要求的必须全部予以更换;

3.17.3.3龙头安装应在墙、顶、地面装饰和安装工程全部完成,洁具安装验收通过后进行; 3.17.3.4龙头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对卫生间采取限入制度,任何施工人员未经项目经理许可,一概不得入内。 3.18厨房电器 3.18.1观感要求:

3.18.1.1表面清洁、无划痕和斑点、并无任何其它损伤。 3.18.2技术措施:

3.18.2.1设备进场时应有完整、完好的包装,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

3.18.2.2设备应在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采用柔性薄膜贴面包装保护(如设备本身已自带,则不需);

3.18.2.3所有进行设备安装的施工人员需着干净的工作服,并除去身上所有硬质物件(除必要的工具外),另应更换软底拖鞋后方能进入户内施工。 3.18.3组织措施:

3.18.3.1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箱内所有书面资料和备品、备件须于当日送交酒店、物管公司,且须保证上述物件的完整和良好包装,并按户做好相应的标识;

3.18.3.2设备安装前后均应对外观质量进行全数检查,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公司须按户、件做好相应记录;

3.18.3.3设备安装宜在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进行;

3.18.3.4设备进入户内搬运路线上应由装饰单位负责铺设防护临时地垫和墙面防护材料,保证墙地完成面不会因偶然碰撞导致损伤,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