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14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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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与机组连通。

8.7 防雷、接地与电磁兼容

8.7.1 医疗建筑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类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规定。 8.7.2 医疗建筑应采用防雷接地及电力系统共用接地系统。

8.7.3 医疗建筑所有电气设备应满足相关的电磁兼容(EMC)要求,并应符合有关电磁兼容标准。 附图

“患者区域”示意图

9 智能化系统

9.1 一般规定

9.1.1 医院应根据需求进行智能化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并应满足医院总体规划要求。

9.1.2 智能化系统的子系统设置应满足医院应用水平及管理模式要求,并应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9.1.3 智能化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 14等的有关规定。

9.2 信息设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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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通讯接入系统宜在医院内集中设置。

9.2.2 当采用独立的综合业务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系统时,中继线数量应根据实际话务量的1/1 0确定,并应预留裕量。

9.2.3 信息网络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信息重要级别及安全程度,分别设置供医院内部使用的专用网和公用信息传输的Internet网。

2应采用以太网交换技术和相应的网络结构。

3应配置核心交换机和接入交换机。可根据信息点分布和规模增设汇聚层交换机。 4 医院内部使用的专用网宜采用网络的冗余配置。

9.2.4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 1 1的有关规定。信息点布置宜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信息插座的安装标高应满足功能使用要求。

9.2.5 当设置室内移动通讯覆盖系统时,应预留路由及设备安装空间。

9.2.6 当设置卫星通信系统时,应满足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信息通信要求。 9.2.7 当设置有线电视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线电视插座宜设置在大堂、收费和挂号窗、候诊室、休息室、咖啡厅、输液室、会议室、示教室、医疗康复中心、病房等安装电视机屏幕的附近。

2 当多人间病房采用电视伴音系统时,宜在每个患者床前设置带有音量可调节的耳机收听插孔。 9.2.8 医院应设置紧急广播系统。当设置公共广播系统时,宜与紧急广播系统共用一套线路及末端设备(扬声器),末端设备宜设在公共场所,并宜在门诊、医技的候诊厅服务台以及病房护士站安装音量调节装置。当消防报警时应自动切至紧急广播。

9.2.9 当设置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时,宜在公共场所设置触摸屏信息查询终端及大型彩色显示屏。

9.2.10 当医院设置时钟系统时,子钟宜设置在病房护理单元、分诊、医技各检查科室的护士站、各手术室、医生诊室及办公室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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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信息化应用系统

9.3.1 医院信息系统宜由管理信息系统、临床信息系统和信息支持与维护系统组成。 9.3.2 当设置排队叫号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网络型架构,系统软件与医院信息化系统连接。 2在挂号窗口和分诊排队护士站应设置屏幕显示和语音提示装置。 3 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诊室设置虚拟或物理呼叫器。 9.3.3 监护病房宜设置探视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语音与视频信号的双向传输,其操作控制系统应设在护士站内。 2 患者终端宜使用简单、易于操作。探视终端宜具备相对的私密性。 9.3.4 当设置手术室视频示教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视频信号应单向上传,语音信号应双向传输。

2 视频应采集全景和局部(无影灯摄像机)的图像信号,并应设备用插座,可在吊塔上设置用于转播的高清摄像机。示教室应设置显示屏。

3控制间应对所有示教手术室的图像与音频信号进行切换管理。 4视频示教系统不应接入有线电视系统。

9.3.5 当设置手术室监控管理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集中监控与管理手术室运行状态、环境变化等。 2操作终端宜采用触摸屏方式。

9.3.6 护理单元宜设置医护对讲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病床前、卫生间应设置患者呼叫终端。 2 护士站应设置对讲总机。 3 走廊应设置呼叫显示灯或显示屏。 4 可设置无线呼叫终端。

9.3.7 当设置智能卡系统时,应分别满足患者挂号、取药、付费等和医务人员身份识别、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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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停车、消费等要求。

9.4 公共安全系统

9.4.1 公共安全系统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 16。

9.4.2 当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时,应按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的原则,采用计算机网络控制装置对医院的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除外)进行监视、控制和管理。

9.4.3 公共安全系统应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时,可在医院首层的各对外出入口、收费及挂号处、财务及出院结算处、贵重药品库、电梯轿厢、各楼层的电梯厅及人员活动较多的场所设置摄像机。图像的存储和查询应采用数字硬盘装置。

2 当设置入侵报警系统时,应在贵重药品库、收费终端等重要场所设置手动报警按钮或其它防侵入探测装置,并应与视频监视摄像机联动。

3 当设置出入口管理系统时,可在信息中心、贵重药品库等重要场所,以及手术部、病房护理单元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门禁控制装置。对于有医患分流要求的通道门应设置门禁控制装置。当火灾报警时应通过消防系统联动控制相应区域的出入门处于开启状态。

4 当设置电子巡查管理系统时,宜采用离线式巡查系统。当医院设置的门禁系统控制装置可覆盖大部分巡查点时,宜通过门禁系统进行巡查管理。巡查点宜设置在首层主要出入口、各层电梯厅、贵重药品库房、信息中心等重要场所。

9.5 智能化集成系统

9.5.1 当设置智能化集成系统时,宜与信息系统共享信息。当不设置智能化集成系统时,宜采用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进行集成,并宜预留与信息系统的接口。

9.5.2 集成系统的硬件及软件应采用开放的体系结构,应满足实用、安全可靠、易扩展、易维护的要求。

9.6 机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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